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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农村扶贫工作会议(州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

2022-10-06 20:45:26助学扶贫2

1. 州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乡村振兴发展推进会议精神,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激励“三类户”自主发展种养产业,激发“三类户”的内生动力,切实发挥产业增收的带动作用。同时,进一步提高全县特色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形成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奖补原则

  (一)因地制宜。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和生产经营情况等因素,立足乡(镇)实际,结合“三类户”发展特色产业意愿,建立项目库,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二)聚焦精准。始终瞄准“三类户”,紧紧围绕增加经营性收入实现稳定增收目标,激发“三类户”内生动力,提升参与产业发展能力,推动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三)全面覆盖。动员有劳动力的“三类户”自主选择参与产业发展奖补项目,对无劳动能力的“三类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搭建平台,帮助其与经营主体签订代种代养、委托经营、股份合作等协议,参与特色产业项目开发,获得产业收益,实现稳定增收。

  (四)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实行分级公示公告制度,县、乡(镇)、村三级结合实际通过媒体(电视、广播、网站)、公开栏(墙)等形式,公开奖补政策、补助标准、补助数量、补助金额和受益对象等信息,保留文字、影像等资料备查。

  三、奖补对象

  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对象为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三类户”。

2. 全市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

中国共产党安顺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暨全市半年经济工作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举行。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省半年经济工作会精神,审议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研究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相关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3. 州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工作会议

吉林省省出台《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扶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切实加强对扶贫(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近日,省委农村牧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出台《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对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深入贫困村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在扶贫第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办法》共四章二十条,从管理监督、考核激励、相关保障等方面对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的监督、请销假、考核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规定干部驻村期间,人事关系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村,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任何单位不得抽调、借调扶贫(驻村)干部承担职责任务以外的工作。工作队实行年承诺、季报告制度,年初每个工作队员向乡镇党委作出帮扶工作承诺,每个工作队每季度月底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市区)委组织部上报开展帮扶工作情况。

  干部派驻期间,每个批次驻村时间不少于1年。由干部派出单位商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后,自行安排轮换。扶贫(驻村)干部参加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考核由乡镇党委提出意见,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商派出单位确定等次。驻村期间,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工资水平补差和乡镇工作岗位补助,所需经费由派出单位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期满考核由派出单位会同县(市、区)委组织部,采取驻村干部述职、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走访群众、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果通过一定形式向本村群众公示。扶贫(驻村)干部在评先评优、选树典型上优先考虑。

4. 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农业综合执法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统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牵头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市内扶贫开发成果巩固及督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四)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花卉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5. 州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大会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1 号文件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紧盯“作示范、勇争先”“走前列、拔头筹”目标定位,围绕宜居宜业,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建设、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等五大专项提升行动,推动新农村建设走深走实,努力建设更高质量、更加宜居、更具活力、更可持续的新时代“五美”(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乡村。

(二)总体目标

村庄整治建设方面:围绕“四建三治一管护”,每年选择一批村庄开展整治建设,到2025年,全镇基本完成宜居不迁并村组的整治建设,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部分村庄实现提档升级并成为美丽村庄。

整洁庭院整治方面:围绕“两清两整一美化”,力争通过五年的整治,全镇农村农户庭院普遍达到“整洁庭院”水平;全镇美丽村庄的农户庭院一半以上达到“美丽庭院”标准。

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方面:围绕“八带头”,着力把浯口创建成美丽宜居示范乡镇、美丽示范风景带,力争到 2025年,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分别达到全镇总数的 30%、20%左右,巩固并逐年提升我镇美丽宜居创建成果。

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方面:围绕村庄环境管护“六化”,进一步完善“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到 2025 年,全市镇100%的村庄纳入平台监管。

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方面:围绕“五优”标准,选择部分村庄试点,逐步发展民宿产业,建设一批美丽宜居、产业兴旺的联动发展民宿集群示范村庄和星级民宿。

二、2021 年目标任务

(一)实施“村庄整治建设”专项提升行动

1.主要任务。完成 5 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点和 5 个市县新农村建设自建点的整治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2.重点工作。做好村庄“四建三治一管护”等内容提升。

建设设施:重点抓好“村内道路、户厕、供水、公共照明”等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

治理环境:重点抓好村庄“排水沟渠、河塘、搭靠三房(违章房、危旧房、废弃空心房)”等方面“脏乱差”环境治理,支持群众绿化环境、序化杆线,促进村庄美丽生态安全有序。

健全管护: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村庄实际、群众广泛参与、长期实用管用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模式,推动村庄处处美长久美。

3.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选点定点。按照“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产村融合、建管同步”的布点建设推进新要求,根据村庄整治建设进程,指导从农村建设发展实际和农民群众迫切需求出发,科学选择村点。

二要严格规范推进。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聚焦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宜居村庄开展整治,不搞刮风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持足够历史耐心,不违背农民意愿,不强迫农民上楼;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坚持“四先四后”(先申报后审批、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验收后付款),防止村组盲目举债,确保建设规范、高质高效;实行一季一报,一村一档、公开透明,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要分类整治建设。依据村庄规划,尊重农民意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村制宜确定整治内容,不得脱离实际大拆大建,不得破坏村庄特色风貌。基本完成宜居村组整治任务的,侧重提档升级,补齐影响农民生活品质、制约村庄发展的短板,彰显村庄独特韵味;尚未完成宜居村组整治任务的,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需求迫切的突出问题,体现民生工程的普惠性,基础性。

四要统筹兼顾实施。坚持新农村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互为促进,优先安排红色名村。统筹抓好历史名村、退捕转产渔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村以及贫困村、纳入乡村统计范围的农垦场所村庄整治建设。注重保护传统村落、特色民居、文化遗址、古树名木,积极争创旅游乡村、森林乡村、历史文化名村、生态文明乡村。

五要推进乡风文明。乡风文明是乡村建设的灵魂。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从移风易俗入手,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倡导新风尚。要开展“唱自己的歌,跳自己的舞”活动,结合实际,积极创作乡(村)歌、乡(村)舞,让文明之风焕发乡村新气象。

(二)实施农户“整洁庭院”整治专项提升行动

1.主要任务。组织农户开展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环境整治,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建设整洁庭院乃至美丽庭院,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2.重点工作。突出抓好农户庭院环境“两清两整一美化”。

“两清”:清除废品。全面清除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的垃圾、污水、杂草、枯枝、废弃物,努力做到清爽干净舒畅。清扫卫生定期细致清扫室内和庭院内外,消除房前屋后卫生死角,努力做到清洁卫生舒适。

“两整”:整治“六乱”。全面整治院内外破乱围墙、胡乱涂画、杂乱舍棚、凌乱线绳、乱搭乱挂及乱窜家禽等“六乱”,努力做到井然有序。整齐摆放。整理前庭后院、房前屋后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资器材,努力做到整齐规范。

“一美化”:美化环境。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庭院内外边角地、空闲地,建设“四园”(花园、果园、菜园和微公园),培育一批美丽庭院。

3. 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整治。紧密结合村庄整治建设、村庄清洁行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示范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等,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

二要重点先行。美丽村庄和年度整治建设村组要发挥带头作用,利用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庄整治建设契机,引导农户率先开展。

三要广泛发动。组织干部深入村组、深入群众,通过宣传表彰、说服教育、示范带动、红黑评比、奖惩帮扶、志愿服务等支持措施,激励农户主动开展。

四要干部带头。建立“党建+整洁庭院整治”工作机制,发挥村组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其他村组干部、机关干部亲属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率先整治,带动普通农户开展。

五要强化协同。联合妇联、宣传、文教等部门,动员广大妇女,发动农村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和监督整洁庭院整治,充分展现美丽家园建设的巾帼作为和儿童力量。

(三)实施“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专项提升行动

1.主要任务。贯彻《关于全面落实“四精”理念高质量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8〕41 号)精神,全面落实“四精”(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要求,努力把浯口镇建设成为美丽乡镇、着力打造美丽村庄及美丽庭院,推动形成“点上精美、线上出彩、面上宜居”的新发展格局。

2.重点工作。高质量建设浯口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突出推进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创建。按照《关于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美丽示范“六统·四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赣新村办发〔2017〕1 号)明确的“五化”(规划一体化、设施现代化、环境洁美化、乡风文明化、产业特色化)、“五优”(规划设计优秀、环境整治优美、建设管护优良、景观打造优质、发展优势产业)“五美”(布局美、设施美、卫生美、绿化美、家风美)标准,突出地域特色,注重历史传承,创建一批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力争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一院一景。

3.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平衡推动。聚焦厕所革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长效管护等突出问题,把美丽宜居示范县(乡、村、院、带)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统一谋划、协同推进。

二要严格认定程序。县认定美丽村庄和美丽庭院的要求,严密组织考核认定,确保“点、线、面”创建效果。

三要强化动态监管。按照“不搞终身制,一年一复核”的要求,建立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庭院)动态监管机制,比照新目标、新任务,定期淘汰,同时将创建成效显着的村庄(庭院)递补为示范村庄(庭院),确保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庭院)始终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带头。

(四)实施“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专项提升行动

1.主要任务。紧扣“五定包干”(定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责任、管护经费、考核奖惩,建立县负总责、乡村落实、农户“门前三包”的包干工作机制)要求,积极建设推广“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进一步实化硬化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推动村庄环境管护实现“六化”(卫生洁化、沟塘净化、环境美化、道路畅通化、设施完好化、整建有序化),持久精美呈现“新村新貌”。

6. 农业农村部召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是乡村振兴局,而不是乡村振兴部。乡村振兴局成立于2021年1月,2021年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

国家乡村振兴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前身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是农业农村部代管的国家局,设有信息中心、开发指导司、考核评估司、综合司、政策法规司、规划财务司等机构。

7.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脱贫工作会议

2021年国家还会持续推行扶贫工作,还会有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是国家竭力推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会长期稳抓落实不松懈。不论是2021年,还是2201年,会一直坚持精准扶贫。

扶贫工作从开展以来,各级领导班子和人民群众积极动员配合参与,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贫困户通过政策扶持和辛勤付出,摘掉了贫困帽子,过上了富足生活。

8. 州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工作会

答:省委组织部把驻村扶贫工作结束的时间定为2021年6月30日,轮换时间还未确定。要等到省市县各级的乡村振兴局成立,组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丶才能把原来的驻村扶贫工作队撤回来。

9. 市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

一是总结宣传好脱贫攻坚工作。

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研究,全面系统总结脱贫攻坚,不断深化舆论宣传,讲好中国扶贫脱贫故事。

二是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

保持政策总体稳定,投入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各级财政投入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衔接要求相匹配。

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时发现、及时帮扶。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强化产业支持、就业帮扶,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加强扶志扶智,激励和引导脱贫群众靠自己努力过上更好生活。

三是规范提升好脱贫攻坚创新性工作。

加强扶贫资产、扶贫小额信贷、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扶贫公益岗位、扶贫车间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坚持完善好东西部协作机制。

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保持资金投入力度和干部人才选派交流力度,加强劳务协作、产业协作、消费协作。

五是有效衔接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10. 全市召开扶贫工作会议

中共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1978年

12月25日 市委发出《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的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讨论,深刻领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伟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把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去,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1979年

1月23日 市委、市革委会召开农业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掀起技术革命、学习和改变生产条件的高潮,做到增产增收。会后,郊区逐步开展农村的各项改革。

7月20日 市委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会议,提出要集中精力把农业搞上去;采取坚决措施,发展轻纺工业;抓好农用工业和煤炭、电力等生产。

9月6日 市委宣传部召开宣传干部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和讨论。

9月 柳州市设立柳北、城中、鱼峰、柳南4个城区,同时撤销柳州市城区革命委员会及所辖的11个市区人民公社党委、革命委员会。

11月 柳州市知识青年回城安置工作基本完成。

12月 市委书记黄云调任自治区副主席,刘竹溪接任市委书记。

是年 在对越自卫反击战期间,全市 1026名青年民兵(不含柳江、柳城)参军补充到前线部队,106个单位民兵组织赶制物资支援前线。

●1980年

2月27日 市委召开工作会议,要求继续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5月23日 市郊区西鹅公社文笔大队下龙汶5队率先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

9月8日至15日 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召开。市政协恢复。

9月9日至15日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恢复。

9月 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市人民政府,实行党政分开,市委书记不再兼任市长。

12月11日 市政府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是年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将柳州市列为“利改税”试点城市。

●1981年

1月20日 市政府召开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行动起来,坚持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

3月28日 市委召开“五讲、四美、整顿社会治安活动月”动员大会。

4月20日 柳州轻纺产品首次在北京百货大楼设专柜展销,两天销售额达20多万元。

7月8日 市委发出《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通知》。

●1982年

2月25日 市委、市政府组织蹲点调查组,协助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

2月 市委制定《关于坚决制止经济领域中不正之风的规定》。

3月 为治理脏乱差,全市共组织了11次统一行动,出动人员38万人次。

4月21日 市委召开全市检查知识分子工作会议。检查主要内容:政治上落实政策的情况,工作和生活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5月7日 柳州市被列为全国40个大中骨干工业城市之一。

●1983年

1月28日至30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农业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包”字上狠下功夫,完善生产责任制。

6月21日 市委召开全市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会议。1984年底,全市“处遗”工作基本完成。

10月 经国务院批准,柳江县、柳城县从柳州地区划出,改为柳州市辖县。1984年2月10日,两县正式移交柳州市。

11月 柳州市制定了市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后,市委工作部门由原来的11个减为7个,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57个减为37个。

●1984年

3月26日 市委作出《关于为柳州市地下党遭受迫害问题的平反决定》。1986年11月,该项工作基本完成。

5月 郊区679个生产队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0月上旬 市郊区实行政社分开,按一社一乡原则,建立7乡2镇人民政府。

10月23日 市政府决定发动社会集资,修建柳江河堤。

10月 国务院将柳州市列为全国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同月 柳州第二步利改税工作开始,即由“税利并存”过渡到“以税代利”。

同月 市郊区人民政府成立。

是年 柳州市对工业部门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全年工业总产值比1983年增长14%。

●1985年

1月12日至14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两县一郊三级干部会议,强调要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1月18日 市委召开整党单位领导干部会议,部署柳州市整党工作。

9月17日至21日 中共柳州市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坚持改革,为振兴柳州市而团结奋斗》的报告;选举产生第六届市委委员35人、候补委员6人,市纪委委员19人。经市委六届一次全会选举,田民当选为书记,杨基常、张幼异等当选为副书记。

11. 州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

报名时间:于2021年2月1日—5日,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

推荐时间: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后,根据综合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报考对象,并填报《准考证生成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2月9日前报送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核时间:公示无异议人选经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复审、确定报名人选后,于3月5日前将本设区市报考者的《准考证生成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组工网报送省委组织部。

笔试时间:3月28日上午9:00-11:00。报名人选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成绩查询时间:报考人选可在2021年4月16日后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本人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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