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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扶贫助学促进会(醴陵市扶贫助学促进会地址)

2022-09-24 13:45:21助学扶贫2

1.醴陵市扶贫助学促进会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工业大学章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南工业大学,英语译名: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1535;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学校是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座落在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湖南省株洲市,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株洲工学院升格为湖南工业大学,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具有港澳台地区学生、外国留学生招生资格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招生权。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职高对口、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定向、南疆单列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专科招生的对象为:普通高考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校外人员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第七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合署办公,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行使其职能,以下统称招就处)和监督办公室,分别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察督导。

  招就处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研究;做好社会人才需求和培养的研判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招生事业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 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色、专业内涵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负责组织特殊类型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和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就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拟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或校务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 招就处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或校务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 招就处将教育厅批复的生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 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选拔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等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招就处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学习和技术培训,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招生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并报考我校。

第五章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六不准”和其他相关规定,“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考试和录取工作中尚未决定或公示的事项。

第六章入学考核与考试

  第十五条 除教育部明确规定外,所有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对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考生进行专业测试,考试时间、要求及安排以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进行专业测试(除国家统测项目外)。

第七章招生规则

  第十八条 湖南工业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高水平运动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

  第十九条 除有特别规定的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额未满,根据所剩余的专业计划招收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部分专业试行大类招生,具体以当年的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录取过程中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实行“专业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文史类各专业,同等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语文成绩相同,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英语成绩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各专业,同等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相同,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英语成绩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会计学(ACCA创新实验班)、金融工程(CFA创新实验班)、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接收有志愿考生,不招收调剂考生。会计学(ACCA创新实验班):核心课程实施全英文教学和考试,除正常学费外,另收取ACCA课程费10000元/年;金融工程(CFA创新实验班):核心课程实施全英文教学和考试,除正常学费外,另在大学前三年收取CFA课程费160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对于学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在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时必须取得学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合格线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划定。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遵循“专业优先”原则,具体内容参看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对于学校未涉及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成绩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

  录取过程中,艺术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应达到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参加学校专业测试(除国家统测项目外),并达到要求。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录取方法按生源所在省份对应专业录取原则执行。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办法参看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 除在招生计划中有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具体要求可查询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网站。

  第二十六条 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对进档考生以实际高考总分和所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专业优先”原则录退和确定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该专业合作办学方为英语国家,除英语外,不宜其他语种考生报考,若其他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不能按照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陶瓷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在醴陵教学区;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采取3+1培养模式,前三学年在主校区,第四学年在醴陵教学区。

  第二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在招生计划中有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进行不同形式的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一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校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为了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贷、勤、补、补等“六位一体”的奖励与资助体系, 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四条 学校绝大部分专业开展汉、英教学,除英语外,不宜其它语种考生报考。若其它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咨询电话:0731-22183300 , 22183311,22183355;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hut.edu.cn,电子信箱:hutzsb@163.com,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731-22183091。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就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来源:湖南工业大学)

2.醴陵市扶贫助学促进会地址在哪里

      一看现如今“广西大学”四个大字,就知道是典型的毛体,难道这真的是毛主席题写的校名?事实确是如此。这就是毛主席1952年给亲自题写的广西大学校名。

       说起来这里面还有一段美好的历史故事。因为解放后,广西大学迎来了一位新校长杨东莼,他于1950年-1953年出任广西大学校长。

      杨东莼(1900—1979)是湖南省醴陵县(今醴陵市)人。我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教授、学者,青年时代参加五四运动,1920年参与组织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从事传播马列主义的工作。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进行过早期工人运动和抗日救亡活动。解放后,首任广西师范大学校长,1950至1953年任广西大学校长。历任华中师范学院院长、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文史研究馆馆长、全国政协文史委员会副主任。是一至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四、五届人大常委委员,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常委。1953年参加中国民主促进会,任民进第四届中央常委兼秘书长、第五届中央副主席。

       作为湖南人的杨东莼 ,与毛主席是老乡,1926年任湖南省总工会宣传部长兼工人日报社社长,是湖南工人运动的领导者之一,其间领导的湖南工人运动工作也算与毛主席有过交集。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杨东莼出任广西大学校长。1952年,杨东莼校长给毛主席写了封信,请求毛主席为广西大学题写校名,很快,毛主席就给杨校长回了信,并题写了广西大学校名。从此,毛主席亲笔题写的广西大学校名一直沿用至今。

3.醴陵市救助管理站电话

2021年,湖南民政将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全省社会救助体系。要办好重点民生实事,今年全省要建设特困供养床位5000张(其中护理床位4000张以上),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550元/月和4300元/年,月人均救助不得低于374元和229元,低保对象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得低于70元

4.醴陵市扶贫办在哪里

2021年湖南残疾人补助政策与标准规定,残疾人退休年龄优惠政策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其生活质量,保障其生存发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21〕5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补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三)适时扩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的对象范围,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二、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以提高补助标准,已高于这一标准的市州和县市区应维持现标准,可按照残疾人的困难程度实施分档补助。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原则上补贴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

三、申办程序

(一)自愿申请。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填写提交《湖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并将初审资料报送县市区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县市区残联将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特殊情况下,可以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由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通过金融机构拨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四)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民政、残联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四、政策衔接

(一)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已经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市州、县市区,补贴对象范围小于本实施意见要求和补贴标准低于全省最低标准的,要严格按本实施意见规定执行,并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五、资金管理

(一)补贴资金分级负担,中央和省财政按全省最低标准平均补助50%,具体补贴标准由省财政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其余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负担。

(二)两项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三)省以上补贴资金采取"预拨+结算"的方式下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残联组织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工作。

(二)抓好制度落实。各市州、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政策规定,做好人员、补贴资金、工作经费制度准备,及时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服务、鼓励慈善志愿服务等方式,健全补贴与服务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省民政厅、省残联要协同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及时与全国信息网络平台做好互联互通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同级残联要做好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基本信息的基础数据的录入监管、实时监测、对比、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落实情况。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组织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要按规定范围和程序,对申请人的条件认真审查、审核,对实际残疾程度和残疾人证等明显不符的,要及时纠正。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在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内容要保护残疾人隐私,不得公开与残疾人补贴无关的信息。

对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残疾人证或办理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手续、无故拒不审批或不按行政审批时效办理的以及扣押、拖欠补贴资金等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贪污、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采取虚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村(居)民,情节较轻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并追回其冒领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内容,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要及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1月l日起全面实施,《湖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22〕65号)同时废止。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省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察。

5.醴陵市救助站

2021株洲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指导标准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

  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不低于550元/月

  渌口区:不低于550元/月

  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救助水平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74元

  三、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指导标准

  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和渌口区:不低于715元/月。

  执行时间

  以上指导标准水平从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为保障政策连续性,2021 年继续按上述标准执行。

6.醴陵扶贫办电话及地址

幸福红是中国文联、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专门打造的文艺扶贫原创主题歌曲,歌曲由歌唱家张也首唱,由舞蹈家黄豆豆编创广场舞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在全国广泛推广,取得了极大的反响。此次拍摄首次实现两位艺术家同台表演《幸福红》,在株洲市醴陵沩山村、渌口区龙凤村、龙潭村等地与由脱贫群众组成的当地村民舞蹈队一起共演,并全面联动线上学员,用文艺的力量弘扬脱贫攻坚精神,鼓舞人心,传递全国人民奔小康的喜悦之情。

7.醴陵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哪里

一、2021年湖南五保户、低保户一年多少钱?

参考2020年11月20日印发的《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0〕34号),此标准从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为保障政策连续性,2021年继续按此标准执行。

2021年湖南五保户: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指导标准为715元/月。

2021年湖南低保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55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74元。

二、2021年湖南各市五保户、低保户补助标准

1、2021年长沙市五保户、低保户补助标准

参考2020年12月18日印发的《长沙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长政办函〔2020〕52号),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2021年长沙市五保户补助标准:975元/月·人。

2021年长沙市低保户补助标准:750元/月·人。

2、2021年株洲市五保户、低保户补助标准

参考2020年12月3日印发的《株洲市民政局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株民发〔2020〕30号),此标准从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为保障政策连续性,2021年继续按此标准执行。

2021年株洲市五保户补助标准: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渌口区不低于715元/月。

2021年株洲市低保户补助标准: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不低于550元/月,渌口区不低于55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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