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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化解社会矛盾

2022-05-10 06:31:47公益话题2

检察机关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一、抓住当前社会矛盾阶段性特征矛盾的特殊性,就是指各种具体事物、过程或阶段中所包含的矛盾的具体特点。 关于目前中国现实社会矛盾的阶段性特征,笔者认为,在社会转型期,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经常涉及的社会矛盾方方面面,主要反映在以下几点:一是征地拆迁中的职务犯罪问题。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与民生民利直接相关的系统工程,如果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甚至导致群体上访现象。二是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务犯罪问题。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腐败行为虽是个别现象,却有碍国有企业改制前行的步伐,容易引发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内心不满。三是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问题。由于少数农村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不强,法制意识淡薄,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行政、为政不廉,甚至利用职权进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四是民事案件引发纠纷。民事纠纷案件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如婚姻纠纷、借贷纠纷、土地纠纷等等,这就要求基层检察院在化解前征询群众意见,掌握了案件背景、当地风俗人情和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等详细情况,在此基础上很快找准处理矛盾最佳切入点,最终使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五是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提供了一个积极的平台。一件小小的事情如果处理不当,一个小小的案件如果处理不公,很快就会成为广大网民关心的热点。一件事情、一个小小的案例的敏感性、关联性、复杂性前所未有,政府和司法机关还缺乏恰当的处理方法和应对能力。这方面的问题,也在严重地影响着社会的稳定。总之,现实中国社会矛盾的阶段性特征,表现在方方面面,而且比较突出,对于由于经济体制和运作机制改革所引发的种种矛盾,仍在继续显现,需要我们抓住社会矛盾的这些阶段性特征,积极地面对,有针对性、逐步地加以化解。 如果处置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对抗性矛盾,使检察机关陷于被动。二、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对于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我认为这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动手,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才能奏效。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有以下几个现实问题,急需我们统一认识,共同努力,为化解社会矛盾作出贡献。第一,正确理解和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中的重要地位。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自身首先要认识到自己是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主动服务于2010年的第一要务,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管理手段创新的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第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把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的侦查、民行监督等各项任务中,充分地得以体现,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又要注意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由犯罪引起的各种矛盾,得以化解和处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内容。因为,不断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才能化解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第三,结合执法办案,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按照诉讼分流的原理,逐步扩大不起诉的范围,试点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和被害人救助制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消除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稳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老年人犯罪的案件,尽量体现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使矛盾化解在诉讼中,力争做到“案结事了”。第四,认真抓好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涉检涉法积案化解工作,是当前我国社会矛盾表现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近年来,高位运行的信访总量,时有发生的群体性纠纷,其原因是复杂的。一方面,它是社会深层次矛盾的暴露和表现,背后都隐藏着职务犯罪或刑事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等等,另一方面还得从我们执法办案中寻找,检察机关如何坚持“社会公益”和“客观义务”原则,公正合法批捕起诉,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质量,不枉不纵、公平合理,从源头上解决信访积案的矛盾化解工作。同时,还要积极采取综合治理的各种措施,思想教育、社会救济、检调对接等工作与办案过程同步进行,努力探索社会矛盾化解的新途径和新举措。第五,积极探索排查社会矛盾,做到以预防为主。作为检察机关,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犯罪预防同各个检察业务部门相结合,组织部分人员深入生活,深入基层,深入到经济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和流程之中,进行矛盾排查,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只要我们了解了情况,又做了工作,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就会取得好的效果。第六,管好队伍,遏制腐败,公正执法,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应该是社会矛盾化解的一个重要方面。有一支坚强、模范、群众信得过的检察队伍,是公正、廉洁、高效、权威司法的根本。当前检察机关内部的个别腐败现象,日益突出,是检察公信力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个问题,我们应当着力打造“阳光检察”,从源头上控制“腐败污染”,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因此要把队伍管好,才能履行检察职能,完成社会矛盾化解的任务。综上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否定矛盾,而是要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求得和谐统一。检察机关要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以预防为主积极探索排查社会矛盾,认真抓好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和应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和管理,管好队伍、遏制腐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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