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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扶贫投诉(云南省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

2022-12-16 12:40:46扶贫行动2

1. 云南省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

1986年3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成立省委、省人民政府贫困山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委农村工作部。1994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将省扶贫确定为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副厅级办事机构。1997年6月,升格为正厅级单位,省扶贫办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2009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办公地点在昆明市穿金路199号。

2. 云南扶贫投诉电话是多少

2021年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共计67484万元

3. 扶贫的监督举报电话

12317,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5日正式开通的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中的问题。

受理范围包括,监督举报电话主要受理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中的问题,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问题以及挤占、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

4. 云南省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是多少

云南省培育形成了26个扶贫主导产业,覆盖贫困户168.53万户,“县县有主导产业、村村有产业基地、户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扶贫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政策支撑牌”。出台产业扶贫指导意见、考核办法、龙头企业投资奖补办法等政策文件。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每年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保持在100亿元以上,有力保障了产业扶贫工作的开展。

二是“绿色食品牌”。聚焦特色茶叶、花卉等重点产业,围绕“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拓市场、建平台、解难题”六项措施,大力开展“一县一业”创建,28个贫困县进入全省“一县一业”创建行列,占全省创建总数的70%。全省有机茶的认证面积、认证数量居全国第一,绿色食品产业实现贫困县全覆盖,实现一户多业、多渠道增收。

三是“主体带动牌”。全面加强带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主体扶持培育,创新推广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贫困户的“双绑”模式,培育出各类带贫新型经营主体2.85万个,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四是“指导服务牌”。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全省农业科技专家组成专家服务组436个,遴选聘用产业发展指导员2.86万人,实现对贫困县、贫困村农业技术服务全覆盖。强化产销服务,昭通苹果、怒江草果、西盟中蜂等一大批扶贫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快速上升,赢得国内外采购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青睐。

5. 云南扶贫举报平台

找当地的扶贫或者农业部门进行询问咨询。

建档立卡户是有一定条件的,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被评为建档立卡户,如果你对建档立卡户的相关政策不是很了解,可以向当地的扶贫部门或者农业部门进行咨询。

6. 云南省脱贫攻坚投诉电话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

省财政每年为每个总队长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安排工作经费1万元。

各级派出单位每年按照省级2万元、市级1万元、县级5千元标准为驻村工作队员安排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天50元标准落实生活和通讯补助,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待遇。

二是强化安全管理。

制定做好驻村工作队员安全管理和加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健康保障和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每年全覆盖对驻村队员进行健康体检。

定期开展安全业务培训,提高防范交通事故、预防突发疾病的能力本领。对突发疾病、意外受伤或患急危重症的驻村工作队员开通急救“绿色通道”,做好医疗服务。

三是落实减负要求。

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报表台账过度留痕等问题。要求各级不得随意取消驻村干部休息休假。

7. 云南省扶贫办投诉电话

云南建档立卡贫困户查询系统(原名:防返贫监测)是一款高效好用的扶贫的工作应用APP。它是由国务院领导开关小组委托开发的一个扶贫工作软件,建档立卡贫困户查询APP可以帮助到扶贫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精准的扶贫工作进行。可以进行更加全面的数据信息的采集,贫困人员的信息的核对等。让扶贫的工作更加高效智能化。

8. 云南省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号码

对口扶贫云南省的城市是上海

9. 昆明扶贫办举报电话

2020年扶贫结束日期

据了解,目前国家建立机制,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20年要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政策、资金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落实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措施,严把贫困人口退出关,巩固脱贫成果,并没有说要结束扶贫政策。

深度贫困地区一方面可以结合中央扶贫资金,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发展农业,从其他地区引进适合的产业发展。同时,产业发展要突破单一生产环节,建立起相应的市场销售渠道,使生产和销售对接,形成一套完善的产业体系。

10. 云南督察投诉电话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筑行为,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违法建筑的处置,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城镇违法建筑和乡村违法建筑;城镇违法建筑是指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城镇临时建筑;乡村违法建筑是指在乡、村庄(含镇辖村)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

  违反土地管理、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建筑,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第三条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制定违法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已建成的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依照建设时的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予以认定。

  违法建筑的事实持续存在的,属于违法建筑的继续状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违法建筑的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协调联动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问责制,并将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全省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统称违法建筑处置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置城镇违法建筑。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置乡村违法建筑。

  公安、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安全监管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处置违法建筑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违法建筑处置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对城乡规划实施和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遵守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意识。

  第七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规划许可的实施情况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的合法性进行督察。

  违法建筑处置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巡查责任,及时纠正违法建设行为。(2017版)

11. 云南督察组举报电话

法制督察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权,并依照本办法取得《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职能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对法制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权利是在本地区或本系统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行政执法监督职权: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巡查和现场检查;情况紧急时,现场制止、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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