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助学立志在行动(贫困助学行动)
1.贫困助学行动
1、准备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以在网上下载,很多在录取通知书中附有。家庭情况调查表有的学校需要盖三级证明,而有的学校只需要加盖一级公章。
2、准备贫困证明。国家助学金本就是为了资助家庭贫困的学生,所以家庭贫困证明是必须的。
3、准备特殊材料。特殊材料注入残疾证,低保证等。这样的材料在学校中划分资助等级的时候可以申请特殊贫困资助。
4、班级讨论划定名额。每一个班级都有一定的名额,所以不是每个人都会得到国家助学金的,所以准备好材料之后还要在班上决定名额和等级。
5、填写资料,获得资助。填写自己的确认信息,或者银行卡账户,学校公示之后无疑问的在学期末将发放国家助学金。
2.贫困学生助学
一、普惠性学生政策
1.学前教育“三儿”减免保教费
减免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每人每月减免1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生每期5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
免除学杂费:免收学杂费。民办学校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免教科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此费由省财政支出与新华文轩直接结算(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04元、初中194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180元)。
免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此费由教科体局统一采购直接与供货商结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其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国家助学金:给予在籍贫困高中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
免学费:据实免除在籍公办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费,“两类四种人”(即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收学费。民办学校按照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等额补助,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4.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中职一、二年级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
免学费:全日制中职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2)三年级生活补助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中职三年级在校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6.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专科学生每年可贷学费和住宿费不超过8000元(建档立卡、残疾、孤儿、低保、特困、烈士子女),其余家庭,研究生每年可贷学费和住宿费不超过12000元。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的标准给予补助。
2.中职特别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
3.扶贫助学在行动
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目标,根据《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现就开展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下简称“6·30”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深化理论研究
1-5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关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10周年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开展新阶段“6·30”活动专题理论研究,进一步分析探讨广东社会帮扶的内涵、特色和制度建设,结合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认真谋划新阶段“6·30”活动的重要使命、主要目标、努力方向,研究“6·30”活动在乡村振兴“产、学、研、育”上的重要作用,从助力解决贫困问题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转变的实践路径,形成制度性理论成果,开创“6·30”活动工作新格局。
三、宣传发动
(一)4-6月,以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为基础,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构建“6·30”活动新媒体宣传矩阵,全方位、多角度、成系列发布“6·30”活动实时动态消息,深度开展舆论宣传,讲好扶贫济困、乡村振兴新故事,让全社会更多了解、信任、参与“6·30”活动。
(二)4-6月,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优势媒体,深入宣传2021年“6·30”活动主题,着力塑造一批扶贫济困先进典型,集中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验成效,引导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地铁、公交等相关移动媒介作用,营造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三)4月下旬,召开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1年“6·30”活动工作任务,报请省委分管领导出席。
(四)4-6月,组织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成立“6·30”活动宣讲小组,进社团、进企业,点对点宣传“6·30”活动,通报“6·30”活动情况,发动企业积极参与“6·30”活动,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振兴“连片包镇”帮镇扶村行动。报请省领导带队走访部分重点企业,其他企业由省直相关部门、省级捐赠接收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往年捐赠情况组织走访。
(五)5月,向全省广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召开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行动。
(六)6月上旬,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通报2020年“6·30”活动情况,动员发动广大社会力量积极捐赠,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
(七)各级各单位按照“6·30”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实现全民参与。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赠项目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6月30日前,省直及中直驻粤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2.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6月份,广泛发动全省大、中、小学校和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学子献爱心”捐赠活动。
3.开展“拥政爱民献爱心”活动。6月份,向全省驻军发出倡议,创新“双拥”工作,开展扶贫济困捐赠活动,捐赠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我省贫困老兵和参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建设。
4.开展社区扶贫济困募捐行动。倡导广大社区居民参与“6·30”活动募捐行动,珠三角地区城市努力做到社区募捐全覆盖,其他地级市在有条件的城镇开展。
(二)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参与美丽乡村风貌提升、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等行动,支持整县整镇、多镇连片推进乡村振兴,鼓励支持一批大型企业“连片包镇”,重点支持我省老区苏区、民族地区(3县7乡)乡村振兴,确保一镇不少于一个企业帮扶,全面推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三)开展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
根据《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对2020年在“6·30”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授予红棉杯金、银、铜奖,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上公告。鼓励各地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表扬活动。
(四)隆重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启动仪式。
6月30日,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启动仪式,为2020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获得者颁奖,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现场认捐。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帮镇兴村”行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力量。并以展板、数字媒体的形式,全面展现广东人乐善好施、热心公益的良好形象。会前省主要领导接见捐赠1000万元以上爱心企业代表和爱心人士。
(五)开展“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
7-10月份,发挥互联网+消费帮扶平台作用,推出“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推动消费帮扶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五、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2021年“6·30”活动,是我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活动,全省各级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总结历年活动成效经验,在活动内容与形式上要坚持守正创新,将活动成效推向新的高度,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从今年起,“6·30”活动将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开展。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全面加强市、县“6·30”活动办、捐赠资金接收单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属性、定位、职能,强化服务指导工作。各捐赠接收单位涉及“6·30”活动的工作要对同级“6·30”活动办负责,按照“6·30”活动相关规定,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捐赠财产管理。
各级要积极配合省“6·30”活动办建设建好“6·30”活动社会捐赠服务平台相关工作。为适应新阶段“6·30”活动的开展,省拟组织修订《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等制度文件,为新阶段“6·30”活动提供制度依据。新文件印发后,各级要及时组织学习,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并落地落实。要全面推广使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历年捐赠统计信息,确保“6·30”活动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化、信息化、系统化。要进一步规范开展“6·30”活动捐赠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落实“6·30”活动捐赠资金的审计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2021年“6·30”活动情况,于7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6·30”活动办邮箱fpjkr630@163.com,联系电话:020-37289071。
4.贫困生助学金
(一)春季、秋季学期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应分别于当年5月30日前、11月30日前发放到学生手中。
(二)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选取以下形式中的一种进行发放:
1.转入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储蓄卡(存折);
2.转入学生食堂就餐卡或发放食堂用餐券。
3.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的,经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批准后,可转入学生校园卡或以现金形式发放,非寄宿生可转入学生校园卡。
(三)通过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发放生活费补助的,发放前由学校负责收集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资料,并由学生本人在《生活补助费发放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四)通过校园卡形式(含食堂就餐卡、发放食堂用餐券)或现金发放的,由学校填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表》,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其他人代签。
5.扶困助学在行动
学生,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同学们学习的楷模。师生对他的评价是很高的。今天他取得的成绩,归功于老师和家长的培养、同学的支持,当然更少不了他自身的努力。 他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从小树立了做社会栋梁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他集体荣誉感强,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努力好学,具有健康的心理品质。带领全班同学为班级荣誉而拼搏,在班级工作中尽心尽责,班级自习课班主任不用到位,他会利用自己的独特的管理方法和感召力去管理班级纪律,当好老师助手;他是同学们最真挚的朋友,也是一名深得同学信赖和拥戴的好班长,事事想到前边,总是主动承担最脏最累的工作;当同学们遇到困难,总是尽力相助,主动调解同十佳少年先进事迹材料 xxx同学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矛盾,带动身边的同学一起取得进步。 他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不辞辛苦为社区居民送滞留信件;在“扶困助学”捐献活动中表现出色;在“爱心快递捐赠图书”、“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奉献爱心”活动中受到奖励;“抗震救灾”把自己的零花钱捐了受到学校通报表扬;“奥运”期间以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无比骄傲!为我们的国家在经过了这么多的磨难之后,还能屹立于世界的东方而自豪。 他尊敬师长,工作积极,老师们无私忘我的敬业精神、对每个学生关爱有加的崇高境界,都给了他很多潜移默化的影响。能够待人文明礼貌、友善、谦逊、宽容、诚信。在学校里、班级中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踏实肯干,以身作则,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的好评。第一批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做到团,成为光荣的共青团员,时时处处以一个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他孝敬父母,善解人意,乐观自信,有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自己的事尽量自己来做,减轻父母的负担,生活也非常简朴,从不乱用钱,体谅父母,不与别人攀比生活的奢华,幽默乐观,自强自立,是妈妈的“开心果”、“笑面佛”。 他志存高远,质颖好思,学习扎扎实实,一丝不苟,掌握好学习方法,善于合作,有强烈的竞争合作意识和良好的学习品质。力争使自己德、智、体平衡发展。在学习生活中,练就了他不服输的精神,他用辛勤的汗水和不懈的努力,各科考试总是名列前茅,创造了一项项优异的成绩,被评为学习标兵。为学校的师生们所称道,在学生中起到了楷模和表率作用。在努力学习,发奋图强的同时,他还是一个极富同情心、乐于助人的好学生。作为班长,对于班内的学困生,遇到不会的难题,他总能拿出耐心和热心,不厌其烦,耐心辅导和讲解,直到弄懂为止,因此,同学们遇到不明白的问题,都愿和他一起探讨、向他请教,成了很多同学的“师傅”,在同学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 当今社会需要的是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优秀人才。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他很深刻地意识到仅仅拥有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他的业余爱好广泛、性格开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乒乓球、足球、篮球场上经常看到他的身影。象棋、围棋培养了他勇往直前的精神。涉猎课外书籍,丰富知识储存量,读《经典》是他的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还和同学们一起探究《孙子兵法》,有些36计内容他可以背诵下来。因此,他重视德、智、体的全面发展,也重视兴趣、特长的培养,还发挥美术特长,积极参加各项美术活动比赛,取得丰硕的成果。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他是这样的态度对待学习生活,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各方都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并注重学有所用和学习创新,勇于实践,不断进行锻炼。他的事迹值得我们广大中学生学习。
6.贫困资助学生
方法一:通民间助学组织机构
现在网上有很多有志愿者和义工自发成立的助学(资助贫困学生)组织。这些志愿者和义工亲自走访当地学校和贫困学生家庭获取贫困学生的资料,并审核贫困学生的真实性和详细的家庭收入等实际情况,还去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品性、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等。我们再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我们资助要求的贫困学生的标准。
方法二:通过政府官方助学机构
政府有许多助学组织,并且每个地区可能有所差别。比如红十字会,还有儿童福利院,SOS儿童村,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青少年基金会等,或许通过民政局进行捐款。
方法三:直接拜访贫困学生家庭
这个当然是在有时间和条件的情况下,你可以直接去贫困学生的家里去看看,再给予心灵上的温暖时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个人比较赞同第三种,当然也是在自己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7.助学帮困活动
一般入校前不能申请的,要入校后,报道之后,然后出示你家乡所在的民政局开局的贫困证明,才可以申请,这个贫困证明可以自己写,然后拿到你家乡的民政局去盖章。这是申请助学金必须的证明!我大学时就办过,所以很清楚! 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用于交学费、住宿费)是国家帮扶贫困学生的绿色通道!要品学兼优,才可以申请,要是成绩很差,会被取消的。 祝你好运!!!
8.贫困助学行动实施方案
学生资助是对家庭特别贫困或是家中突遇自然灾害的学生给予物资、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一般包括,一是学生资助的重要意义;
二是学生资助的指导思想;
三是学生资助的条件;
四是学生资助的时间;
五是学生资助的组织机构;
六是学生资助的步骤;
七是学生资助达到的效果;
八是学生资助的保障措施等等。
9.扶困助学我们在行动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 Minzu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一)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为4902人,其中本科生453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372人。
(二)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具体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民族人口数量、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请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四)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不超过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以及末位同分等问题。
(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新疆招收普通类考生;贵州省铜仁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贵州省招收考生。具体要求以当地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为准。被录取的订单定向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当地相应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到订单定向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当地负责就业安置。
(六)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武陵山片区(贵州省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七)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录取原则
(一)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各民族考生,本科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具体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二)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同一名考生的所有加分项目,只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三)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2.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B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3.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1)浙江省、山东省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
(2)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
4.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6.进档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同分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1)分文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2)不分文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7.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9.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主干专业课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慎报。
10.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
11.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设计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成绩折算方式和投档规则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按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5)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文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为所在省艺术类考生,考生须分别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测试,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贵州省、甘肃省、山西省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统考(联考)合格证,辽宁省、山东省考生需取得多校联考合格证。
(2)合格线划定。
贵州省、甘肃省、山西省,使用该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
辽宁省、山东省,采用多校联考,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统一组织专业测试,校考成绩共享,合格线划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专业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4)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综合分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省,艺术文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省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四、招生专业设置和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人•年)
1
020101
经济学
4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000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3
030101
法学
4
文史/理工
法学
4000
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文史
文学
3200
5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
文史/理工
文学
3500
6
050201
英语
4
文史/理工
文学
4800
7
050207
日语
4
文史/理工
文学
4800
8
050209
朝鲜语
4
文史/理工
文学
4800
9
050301
新闻学
4
文史/理工
文学
4200
10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理工
理学
4000
11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工
理学
4200
12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工
工学
4000
13
071002
生物技术
4
理工
理学
4200
14
071201
统计学
4
理工
理学
4200
15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0205
工业设计
4
理工
工学
4800
17
080207
车辆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理工
工学
4200
19
080412
功能材料
4
理工
工学
4200
20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1
080703
通信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2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3
080801
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4800
24
080803
机器人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902
软件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903
网络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9
081001
土木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0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1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理工
工学
4000
32
081302
制药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3
082502
环境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2503
环境科学
4
理工
理学
4200
35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
理工
工学
4200
37
082801
建筑学
4
理工
工学
4800
38
082802
城乡规划
5
理工
工学
4800
39
083001
生物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40
120103
工程管理
4
理工
管理学
4200
41
120201
工商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000
42
120202
市场营销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3
120203
会计学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000
44
120204
财务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5
120205
国际商务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6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7
120402
行政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000
48
120701
工业工程
4
理工
管理学
4200
49
120901
旅游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000
50
130310
动画
4
艺术文/
艺术理
艺术学
10000
5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文/
艺术理
艺术学
10000
52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术文/
艺术理
艺术学
10000
53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术文/
艺术理
艺术学
10000
54
130208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4
艺术文/
艺术理
艺术学
待定
55
少数民族预科班
1
文史/理工
3200
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最终依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文件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每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六人间1000元/生。
五、领导机构、监督及新生复查
(一)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辽宁省、山东省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一并提供体检自检表格(三甲级以上医院),如新生体检复查与体检自检表格不符,经查实,如存在隐瞒信息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毕业证、学位证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助,社会捐资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资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首批38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一)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多种社会奖学金等。
(二)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定“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适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每年社会助学金根据实际情况发生。
(四)学费补偿、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和面向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执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传 真:0411-87656638
监督电话:0411-87531789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dlnu.edu.cn
招生信箱:zs@dlnu.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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