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助学扶贫 > 正文内容

扶贫助学工程师(教育助学工程)

2022-09-18 23:00:24助学扶贫2

1.教育助学工程

包括:扶贫解困、就业促进、教育助学、社会保障、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环境提升、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管理。中文名

十大民生工程

释义

政府提出的一种口号及政策

对象

广大人民群众

组织者

政府部门

涉及面1

扶贫解困、社会保障

涉及面2

就业促进、教育助学

涉及面3

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环境提升

涉及面4

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管理

2.助学金的项目

1.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2.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3.国家助学工程

如果是国家助学金一般是一年评一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第一档是4000元,第二档是3000元,第三档是2000元,很多学校会把国家奖学金分两次发放,秋季学期发放一次,春季学期发放一次,国家助学金主要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4.教育助学金

是从2007年开始实行的。为提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由此看出是从2007年开始实行的

5.教育助学工程取得了什么成果

“栋梁工程”是在四川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由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联合有关单位于2001年7月率先面向全国发起,专以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高校学生为援助和培养对象的大型公益事业。頭條萊垍

栋梁工程以“援助明日栋梁、培育民族精英”为基本理念,以扶持人才、培养人才、人才资源开发为最终目标,将经济资助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在帮助他们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培养他们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人格素质。頭條萊垍

引导他们在成长成才的同时回报社会,从而实现他们从“受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实现高尚的社会公益价值,为中华民族的复兴造就栋梁之材。條萊垍頭

受益人必须具备的条件:頭條萊垍

1、应届高三毕业生:高考成绩在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并得到高校正式录取。條萊垍頭

2、在校大学生(含硕士、博士生)及学成后自愿回国的留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评价较高,可望成为未来的栋梁之才。萊垍頭條

3、具有民族和社会责任感,立志学有所成后报效祖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孤、残及烈士子女,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父母失业或其中一人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家处老、少、边、穷地区,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頭條萊垍

家有危重病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100元;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萊垍頭條

6.助学金资助项目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有十一种资助方式: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咨询。

8.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 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7.助学教育基金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本条件   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8.教育助学工程有哪些

包括:扶贫解困、就业促进、教育助学、社会保障、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环境提升、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管理。中文名

十大民生工程

释义

政府提出的一种口号及政策

对象

广大人民群众

组织者

政府部门

涉及面1

扶贫解困、社会保障

涉及面2

就业促进、教育助学

涉及面3

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环境提升

涉及面4

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管理

9.助学贷款资助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同时享受。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10.国家助学项目

教育、医疗、产业、人员培训、整村推进

一.教育项目

主要涉及校舍的建设、危房改造、对贫困学生和教师的资助。

二.医疗卫生

主要涉及修建和改建县、乡镇、村卫生院所,购置医疗设备,逐步实现村村有卫生室、开展医生培训和卫生知识普及工作。

三.人员培训

“治贫先治愚”。提高贫困人口素质,让农民掌握脱贫致富能力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外交部每年投入资金对两县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种植、养殖技术等劳动技能、医疗卫生、教育师资,以及普法、扫盲、妇女维权等。

四.整村推进

整村推进是国家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程中所采取的一项扶贫措施。主要是集中资金、综合扶持,改变村庄的落后面貌,整体推动贫困村的社区建设和经济发展。整村推进是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村内修建道路、建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沟渠、兴建沼气、推广种植、养殖项目等。

五.产业扶贫

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农村产业是加快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引资主要领域有:边境商贸开发、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水能发电、旅游资源开发、特色农副产品和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

11.资助教育助学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在入伍当年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继续完成剩余年限学业的,实行学费减免;

2.大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学费减免。对于考入高等学校后当年应征入伍的大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按学制期实行学费减免。

3.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二)直接招收为士官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三)退役后考入高等学校

国家对退役一年以上和一年以内,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实施学费减免。

(四)不列为本项目资助对象的高校学生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不能享受服兵役学费资助政策;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

4.已享受过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及年限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对后续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资助范围内。

三、情况统计和材料报送

(一)统计范围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学费资助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各学院将符合应征入伍国家资助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学费资助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信息录入“附件1:2021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对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2.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各学院将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学生信息录入“附件2:2021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3.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

各学院将2021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信息录入“附件3:2021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4直招士官学费资助。

各学院将应届、往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直招士官学生名单录入“附件4:2021年广东省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明细表”。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5.退役入学士兵学费资助和国家助学金。

各学院将截止2021年秋季学期已报到入学且自主就业(包括退役一年以上和一年以内)的退役士兵学生名单录入“附件5:2021年广东省高校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6.高职扩招的学生符合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条件的,纳入资助范围。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zxfp/585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