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助学扶贫 > 正文内容

司法厅助学扶贫工作(司法救助助力脱贫)

2022-09-16 15:40:18助学扶贫2

1.司法救助助力脱贫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规范、监督和纠正社会失灵的过程。 社会管理在广义上,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在狭义上仅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 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持社会和谐等等方面。 那社会管理具体应包括哪些单位或部门的工作呢? 一般说来,社会管理应从扶贫、权利保护、基本教育、卫生和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工作,所涉及的到的部门和单位有:

1、文教:即文化部门,教育部门。如文化局、文化站、教育局、教委、体委等等;

2、收入分配:包括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如工商局、税务局、物价局等等;

3、社会保障:指的就是劳动部门,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社会发展:包括交通、运输、航运、城建等部门;

5、社会运行及法律保护:包括城管、环保、公安、司法、劳动监察等等。 当然,社会管理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不能靠网上的几句话就一下子说清楚,望谅解。

2.贫困司法救助

(一)救助标准。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救助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严格审核控制,救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


(二)救助金额。确定救助金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

3.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规范、监督和纠正社会失灵的过程。 社会管理在广义上,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在狭义上仅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 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持社会和谐等等方面。 那社会管理具体应包括哪些单位或部门的工作呢? 一般说来,社会管理应从扶贫、权利保护、基本教育、卫生和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工作,所涉及的到的部门和单位有:

1、文教:即文化部门,教育部门。如文化局、文化站、教育局、教委、体委等等;

2、收入分配:包括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如工商局、税务局、物价局等等;

3、社会保障:指的就是劳动部门,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社会发展:包括交通、运输、航运、城建等部门;

5、社会运行及法律保护:包括城管、环保、公安、司法、劳动监察等等。 当然,社会管理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不能靠网上的几句话就一下子说清楚,望谅解。

4.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

(一)因病防贫救助标准

1.非高标准脱贫户。因病住院以自付费用0.5万元为防贫救助起付线,超出此线的实行阶梯式救助。救助标准为:自付费用扣除0.5万元后,剩余部分在0.5万元以内部分(含0.5万元)按3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0.5-1.5万元(含1.5万元)部分按5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1.5-3.5万元(含3.5万元)部分按7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3.5万元以上部分按9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户年救助金额最多20万元。

2.非贫低收入户。因病住院以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为防贫救助起付线,超出此线的实行阶梯式救助。救助标准为:自付费用扣除2万元之后,剩余部分在2万元以内部分(含2万元)按3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2-7万元(含7万元)部分按5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7-12万元(含12万元)部分按7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12万元以上部分按9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户年救助金额最多20万元。

(二)因学防贫救助标准

非贫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子女注册正式学籍、在接受义务教育之外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顶岗实习,不含高费择校)期间,以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合计0.8万元为防贫救助起付线,超过此线部分实行阶梯式救助。救助标准为:超过起付线0.3万元(含0.3万元)以内部分按10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0.3-0.5万元(含0.5万元)部分按8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0.5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

(三)因灾防贫救助标准

1.自然灾害类。非贫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均以因灾损失1万元为防贫救助起付线,超过此线部分实行阶梯式救助。救助标准为:超过起付线1万元以内的按4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1万元(含1万元)至3万元部分按6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3万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发放防贫救助金。防贫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交通事故类。经司法等程序未得到相应赔偿或得到赔偿但损失仍然过重的,分类实施防贫救助。财产损失过重的,参照自然灾害防贫办法发放防贫救助金;医疗费用过高的,参照因病防贫办法发放防贫救助金。

5.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

首先是遇到了什么困难,村民自身出现了困难吗?如果自己有困难,肯定要跟自己的家人说,具体是什么事情,工作还是生活还是金钱出现问题,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毕竟是一家人,大家要相互相爱相互扶持。

其次是自己的家庭出现重大的事情比如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灾难,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的生活,要是这样的事情可以详细的把自己的遭遇向村委会反映一下,村委会根据你的实际困难,肯定会给你提供一定的帮助,村委会会向上级民政部门帮你申请救助,可能会是民政临时救助,也可能是帮你申请低保,这个关键要看你家庭情况收入而决定的,有些家庭,子女都是大人,子女多,大多很健康,这种情况一般是申请不了低保,只有临时救助或者重大疾病救助,救助金额有限,但也会多多少少帮你度过暂时的难关。

6.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案例

1、焦裕禄

焦裕禄刚到兰考时,内涝、风沙、盐碱“三害”侵袭,焦裕禄没有犹豫,更没有退缩,迎难而上,经受着天灾和人心的双重考验,为百姓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成为了百姓心目中的“孺子牛”。

2、孔繁森

1979年作为援藏干部赴日喀则地区任地委宣传部副部长,1988年第二次进藏,跑遍了全地区106个乡中的98个,行程8万多公里,与藏族群众结下了深厚友谊。1994年11月29日,在新疆考察边贸工作途中因车祸不幸殉职。

3、廖俊波

在政和县工作的几年,在群众最关切的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方面都交出了一份出色答卷,全县贫困人口减少了3万多人,脱贫率达69.1%。把群众当亲人,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用自己的“辛勤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

7.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典型案例

精准扶贫,就是一个扶贫人员包一户贫困户,给贫困户制定一个适合扶贫脱贫致富方案,一个扶贫项目,帮助贫困户安照方案和项目去做,并帮助给他提供技术信息,帮助申报获得项目资金,并宣传好国家扶贫脱贫相关政策,引导发展产业,实行多元化发展,最终实现脱贫致富,走上良性发展。

8.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打造素质高、技能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要求,对全县从事法律法律援助人员通过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平台,推进岗位大练兵以及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业务培训等方式,塑造一支信念坚定,法律素养高、清正廉洁,热心公益事业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二是聚焦“民生重点”任务,提升法律服务满意度。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三农”、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不定期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等重点领域法民生建设活动,提升群众对法援民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广泛宣传到位,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继续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推动作用,提高法律援助民生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利用宣传栏、标语、挂图、宣传画以及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并借助微信端等宣传方式,将法律援助政策送进千家万户。

四是出台考核办法,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2021年,南陵县将结合实际,并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出台《2021年南陵县法援民生工作考核办法》,实现奖惩兑现,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zxfp/55136.html

标签: 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