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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搬迁每人缴纳一万元请问有这个政策嘛?

2021-12-11 18:55:40助学扶贫2

一、关于反映生态移民搬迁缴费一万元是否符合政策问题
根据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修订<贵州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宣传大纲>、<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贵州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指南>》(黔迁指办发〔2017〕8号)文件中附件一《关于修订<贵州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宣传大纲》第四大点10小点和第七大点18小点中明文规定:“十三五”期间规划搬迁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整村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二是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人奖励1.5万元;三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自筹资金2000元,同步搬迁非贫困人口人均自筹1万元。经调查,您家5口人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需自筹2000元,所以根据文件规定您家应自筹资金为1万元。所以您缴纳的1万元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
二、关于反映生态移民搬迁户是否要对原住房拆除问题
根据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黔迁指发〔2017〕5号)文件第四大点第18小点政策规定:搬迁对象搬迁后,搬迁对象原居住地所有住房应全部拆除并及时开展宅基地复垦工作。对搬迁后拒不拆除旧房的,取消易地扶贫搬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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