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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扶贫助学活动(开展扶贫助学活动)

2022-09-07 21:20:16助学扶贫2

1.开展扶贫助学活动

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

1.文化和旅游部不定期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2.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

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实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和保护方式、措施;

(三)负责实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四)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

(五)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评估、报告和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和成效。

4.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项目、文化遗产与人文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联性,依照确定的保护区域范围、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保护清单,制定落实保护办法和行动计划。

5.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保护当地居民权益,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持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的历史风貌。

6.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妥善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促进记录成果广泛利用和社会共享。

7.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托相关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组织或委托开展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

8.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测和保护绩效评估,制定落实分类保护政策措施,优先保护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不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实践能力,弘扬当代价值,促进发展振兴。

9.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关制度,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活动。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提高传承能力,增强传承后劲。

10.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应当建设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根据当地实际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馆,根据传习需要设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所或传习点。鼓励将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元素或符号运用在当地城乡规划和设施建设。

11.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挖掘区域内传统工艺项目资源,培养一批能工巧匠,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推动传统工艺振兴;组织开展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传统工艺相关技能培训,带动就业,精准助力区域内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12.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托区域内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开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休闲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

1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委托相关高等院校或机构,培养一批文化生态保护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文化生态保护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工作。

14.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应当纳入省市级当地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并作为重要评估指标。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中央财政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予以补贴。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15.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总体规划,每年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自评,将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和自评报告广泛征求区域内民众的意见,并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2.帮扶助学活动

从8月中旬起,巴陵石化启动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141户的困难家庭的员工子女,受到新一轮入学资助,人均受助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不等,总金额33.3万元。  按照“真困难、真帮助”要求,公开、公平、透明开展入学救助,不让一个员工子弟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已成巴陵石化扶贫帮困的长效机制。该公司已连续7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公司层面累计助学金额近200万元,先后有近800人次学子受到资助。  今年,巴陵石化还组织两个青年志愿者小分队,顶着酷热,深入“金秋助学”对象家中,与即将迎来新学年的准大学生们沟通交流,送去真诚祝福与注意安全等温馨提示,使他们倍感来自巴陵石化大家庭的物质和精神双重关爱。

3.贫困助学活动

1、在省内就读的学生可直接上学校提出申请,在省外就读的学生需要向县级的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2、若是在省外的技工类学校就读,则需要向县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3、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有户主页的复印件。

4、加盖了县级扶贫办公章的扶贫手册,学生资助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4.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的意义

第一、义卖要与课程活动相结合,我们每年扶贫日前都会组织春苗基金义卖课程活动!

第二、义卖必须要以自愿形式参加,课前要做好准备,标签打印、定价、广告语、课前市场调查,基于课程项目的活动开展培养学生多方面综合能力!

第三、义卖的用途。一般用于贫困学生资助,既培养孩子们扶危济困的良好品格也真正意义上做些有意义的事!避免卖出的义卖款项用于班费或者班级建设!

第四、义卖形式一定要灵活多样。可以借助各种道具、设备,可以借助歌曲、舞蹈、快板等多种形式!

第五、义卖是一种严格意义的公益活动,不存在盈利性质,防止各班级、同学间过度攀比!

5.扶贫助学活动新闻稿

2014年8月20日,扶贫龙头企业安徽康美来大别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10周年之际,再次开展向金寨贫困学生扶贫助学活动。

公司相关人员、全国各地客户等600多人参会,公司副总赵欣女士介绍了公司10年发展史,介绍了公司从金寨县园艺厂租用一个破厂房起家,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奋斗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今天拥有110名职工、年产值达6500万元的扶贫龙头企业。董事长余春富先生代表公司向金寨县沙河乡沙河中心小学、青山镇姜河小学、燕子河镇树林小学等三所小学184名贫困生发放助学金每名学生600元,合计捐款11.04万元,三所小学校长分别带领贫困生到会接受捐赠。很多客户均表示有扶贫捐款的意向,让更多的贫困学生受到资助。金寨县扶贫办主任刘泽祥同志代表全县扶贫战线上的干部和贫困学生向余总和公司全体员工表示感谢。康美来公司的扶贫助学活动至今已持续了6年,合计资助贫困生近千名,捐款60多万元。他们的扶贫义举为我县扶贫龙头企业的扶贫活动带了一个好头。康美来公司这种企业发展不忘扶贫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首

6.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方案

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目标,根据《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现就开展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下简称“6·30”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深化理论研究


1-5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关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10周年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开展新阶段“6·30”活动专题理论研究,进一步分析探讨广东社会帮扶的内涵、特色和制度建设,结合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认真谋划新阶段“6·30”活动的重要使命、主要目标、努力方向,研究“6·30”活动在乡村振兴“产、学、研、育”上的重要作用,从助力解决贫困问题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转变的实践路径,形成制度性理论成果,开创“6·30”活动工作新格局。


三、宣传发动


(一)4-6月,以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为基础,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构建“6·30”活动新媒体宣传矩阵,全方位、多角度、成系列发布“6·30”活动实时动态消息,深度开展舆论宣传,讲好扶贫济困、乡村振兴新故事,让全社会更多了解、信任、参与“6·30”活动。


(二)4-6月,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优势媒体,深入宣传2021年“6·30”活动主题,着力塑造一批扶贫济困先进典型,集中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验成效,引导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地铁、公交等相关移动媒介作用,营造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三)4月下旬,召开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1年“6·30”活动工作任务,报请省委分管领导出席。


(四)4-6月,组织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成立“6·30”活动宣讲小组,进社团、进企业,点对点宣传“6·30”活动,通报“6·30”活动情况,发动企业积极参与“6·30”活动,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振兴“连片包镇”帮镇扶村行动。报请省领导带队走访部分重点企业,其他企业由省直相关部门、省级捐赠接收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往年捐赠情况组织走访。


(五)5月,向全省广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召开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行动。


(六)6月上旬,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通报2020年“6·30”活动情况,动员发动广大社会力量积极捐赠,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


(七)各级各单位按照“6·30”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实现全民参与。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赠项目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6月30日前,省直及中直驻粤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2.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6月份,广泛发动全省大、中、小学校和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学子献爱心”捐赠活动。


3.开展“拥政爱民献爱心”活动。6月份,向全省驻军发出倡议,创新“双拥”工作,开展扶贫济困捐赠活动,捐赠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我省贫困老兵和参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建设。


4.开展社区扶贫济困募捐行动。倡导广大社区居民参与“6·30”活动募捐行动,珠三角地区城市努力做到社区募捐全覆盖,其他地级市在有条件的城镇开展。


(二)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参与美丽乡村风貌提升、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等行动,支持整县整镇、多镇连片推进乡村振兴,鼓励支持一批大型企业“连片包镇”,重点支持我省老区苏区、民族地区(3县7乡)乡村振兴,确保一镇不少于一个企业帮扶,全面推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三)开展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


根据《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对2020年在“6·30”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授予红棉杯金、银、铜奖,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上公告。鼓励各地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表扬活动。


(四)隆重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启动仪式。


6月30日,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启动仪式,为2020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获得者颁奖,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现场认捐。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帮镇兴村”行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力量。并以展板、数字媒体的形式,全面展现广东人乐善好施、热心公益的良好形象。会前省主要领导接见捐赠1000万元以上爱心企业代表和爱心人士。


(五)开展“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


7-10月份,发挥互联网+消费帮扶平台作用,推出“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推动消费帮扶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五、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2021年“6·30”活动,是我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活动,全省各级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总结历年活动成效经验,在活动内容与形式上要坚持守正创新,将活动成效推向新的高度,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从今年起,“6·30”活动将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开展。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全面加强市、县“6·30”活动办、捐赠资金接收单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属性、定位、职能,强化服务指导工作。各捐赠接收单位涉及“6·30”活动的工作要对同级“6·30”活动办负责,按照“6·30”活动相关规定,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捐赠财产管理。


各级要积极配合省“6·30”活动办建设建好“6·30”活动社会捐赠服务平台相关工作。为适应新阶段“6·30”活动的开展,省拟组织修订《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等制度文件,为新阶段“6·30”活动提供制度依据。新文件印发后,各级要及时组织学习,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并落地落实。要全面推广使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历年捐赠统计信息,确保“6·30”活动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化、信息化、系统化。要进一步规范开展“6·30”活动捐赠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落实“6·30”活动捐赠资金的审计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2021年“6·30”活动情况,于7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6·30”活动办邮箱fpjkr630@163.com,联系电话:020-37289071。

7.扶贫助学活动方案

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目标,根据《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现就开展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下简称“6·30”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深化理论研究


1-5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关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10周年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开展新阶段“6·30”活动专题理论研究,进一步分析探讨广东社会帮扶的内涵、特色和制度建设,结合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认真谋划新阶段“6·30”活动的重要使命、主要目标、努力方向,研究“6·30”活动在乡村振兴“产、学、研、育”上的重要作用,从助力解决贫困问题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转变的实践路径,形成制度性理论成果,开创“6·30”活动工作新格局。


三、宣传发动


(一)4-6月,以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为基础,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构建“6·30”活动新媒体宣传矩阵,全方位、多角度、成系列发布“6·30”活动实时动态消息,深度开展舆论宣传,讲好扶贫济困、乡村振兴新故事,让全社会更多了解、信任、参与“6·30”活动。


(二)4-6月,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优势媒体,深入宣传2021年“6·30”活动主题,着力塑造一批扶贫济困先进典型,集中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验成效,引导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地铁、公交等相关移动媒介作用,营造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三)4月下旬,召开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1年“6·30”活动工作任务,报请省委分管领导出席。


(四)4-6月,组织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成立“6·30”活动宣讲小组,进社团、进企业,点对点宣传“6·30”活动,通报“6·30”活动情况,发动企业积极参与“6·30”活动,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振兴“连片包镇”帮镇扶村行动。报请省领导带队走访部分重点企业,其他企业由省直相关部门、省级捐赠接收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往年捐赠情况组织走访。


(五)5月,向全省广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召开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行动。


(六)6月上旬,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通报2020年“6·30”活动情况,动员发动广大社会力量积极捐赠,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


(七)各级各单位按照“6·30”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实现全民参与。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赠项目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6月30日前,省直及中直驻粤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2.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6月份,广泛发动全省大、中、小学校和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学子献爱心”捐赠活动。


3.开展“拥政爱民献爱心”活动。6月份,向全省驻军发出倡议,创新“双拥”工作,开展扶贫济困捐赠活动,捐赠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我省贫困老兵和参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建设。


4.开展社区扶贫济困募捐行动。倡导广大社区居民参与“6·30”活动募捐行动,珠三角地区城市努力做到社区募捐全覆盖,其他地级市在有条件的城镇开展。


(二)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参与美丽乡村风貌提升、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等行动,支持整县整镇、多镇连片推进乡村振兴,鼓励支持一批大型企业“连片包镇”,重点支持我省老区苏区、民族地区(3县7乡)乡村振兴,确保一镇不少于一个企业帮扶,全面推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三)开展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


根据《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对2020年在“6·30”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授予红棉杯金、银、铜奖,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上公告。鼓励各地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表扬活动。


(四)隆重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启动仪式。


6月30日,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启动仪式,为2020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获得者颁奖,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现场认捐。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帮镇兴村”行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力量。并以展板、数字媒体的形式,全面展现广东人乐善好施、热心公益的良好形象。会前省主要领导接见捐赠1000万元以上爱心企业代表和爱心人士。


(五)开展“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


7-10月份,发挥互联网+消费帮扶平台作用,推出“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推动消费帮扶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五、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2021年“6·30”活动,是我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活动,全省各级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总结历年活动成效经验,在活动内容与形式上要坚持守正创新,将活动成效推向新的高度,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从今年起,“6·30”活动将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开展。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全面加强市、县“6·30”活动办、捐赠资金接收单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属性、定位、职能,强化服务指导工作。各捐赠接收单位涉及“6·30”活动的工作要对同级“6·30”活动办负责,按照“6·30”活动相关规定,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捐赠财产管理。


各级要积极配合省“6·30”活动办建设建好“6·30”活动社会捐赠服务平台相关工作。为适应新阶段“6·30”活动的开展,省拟组织修订《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等制度文件,为新阶段“6·30”活动提供制度依据。新文件印发后,各级要及时组织学习,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并落地落实。要全面推广使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历年捐赠统计信息,确保“6·30”活动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化、信息化、系统化。要进一步规范开展“6·30”活动捐赠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落实“6·30”活动捐赠资金的审计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2021年“6·30”活动情况,于7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6·30”活动办邮箱fpjkr630@163.com,联系电话:020-37289071。

8.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总结

扶贫攻坚,党心所向,民心所依。

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金融扶贫兴产业,精准扶贫强基础。

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扶贫攻坚致富幸福

聚力扶贫攻坚,推进民生工程

扶贫济困,积德行善

瞄准扶贫开发对象,全面落实扶贫政策。

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良好氛围推动共同富裕

9.扶贫助学活动主题

国际消除贫困日主题:与落在最后面的人一起,建立普遍尊重人权和尊严的包容性世界。

  贫困是“无声的危机”,不仅严重阻碍了贫穷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也是当前地区冲突、主义蔓延和环境恶化等问题的重要根源之一。为引起国际社会对贫困问题的重视,动员各国采取具体行动,1992年12月22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决定将每年的10月17日定为国际消除贫困日。

10.扶贫助学项目

教育、医疗、产业、人员培训、整村推进

一.教育项目

主要涉及校舍的建设、危房改造、对贫困学生和教师的资助。

二.医疗卫生

主要涉及修建和改建县、乡镇、村卫生院所,购置医疗设备,逐步实现村村有卫生室、开展医生培训和卫生知识普及工作。

三.人员培训

“治贫先治愚”。提高贫困人口素质,让农民掌握脱贫致富能力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外交部每年投入资金对两县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种植、养殖技术等劳动技能、医疗卫生、教育师资,以及普法、扫盲、妇女维权等。

四.整村推进

整村推进是国家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程中所采取的一项扶贫措施。主要是集中资金、综合扶持,改变村庄的落后面貌,整体推动贫困村的社区建设和经济发展。整村推进是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村内修建道路、建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沟渠、兴建沼气、推广种植、养殖项目等。

五.产业扶贫

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农村产业是加快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引资主要领域有:边境商贸开发、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水能发电、旅游资源开发、特色农副产品和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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