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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人社部门对贫困户帮扶措施有哪些

2022-07-29 06:29:20助学扶贫1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表面看,“全民低保”事关13亿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所涉资金庞大,管理难度很高,大有超越国情国力之嫌。然深究进去,不难发现,就当前而言,实现“全民低保”,重点是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难点是建立稳定的资金筹措渠道,着力点是加大中央政府的支持力度。

如何当好第一书记,助力精准扶贫

以往的扶贫方式较为粗放,没有很好的延续性,没有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精确识别,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却没有达到预期的帮扶效果。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有力地推动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由于机关干部到村任 “第一书记”具有政策、信息、人脉、资源和思维灵活等优势,能为农村改革发展想办法,提供新思路。
要真正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第一书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在扶贫工作中实现精准帮扶,发挥“第一书记”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做好以下三点,确保“第一书记”制度落到实处:
一、落实“第一书记”保障制度。各机关单位要对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的干部予以全力支持,要及时了解到村干部的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要建立待遇保障制度,使“第一书记”能够安心工作、积极工作、努力工作。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同级差旅费开支规定报销。
二、落实“第一书记”激励制度。各机关单位要对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的干部,在生活上关心、在工作上照顾、在政治上关怀,建立一套完备的激励机制,格执行对表现优秀、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选派干部优先提拔、优先重用制度,在选派干部中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落实“第一书记”考核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搞好“第一书记”季度、半年、年度和任期评比,建立健全科学的评比方案,既看硬指标,又看软实力。同时,明确规定贫困村不脱贫,“第一书记”不撤离,给“第一书记”戴上“紧箍咒”,使“第一书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精准扶贫工作发挥自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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