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助学扶贫 > 正文内容

继续推动养老资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

2023-03-26 05:40:15助学扶贫1

1.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

其实国家对65岁的养老补贴是固定的,全国各个省份都要执行的最低标准。今年目前的补贴为每人每月93元,也就是国家基础养老金的补贴标准。这个标准几乎每年都在上上调,这是要看国家的财力如何,所以每年上调的幅度也不一样,平均每年上调在5元左右。

中央对65岁农民养老补贴如下:

1.农村养老金补贴。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农村养老金。我们这边发放的标准今年上升到193元/月。

2.农村老年补助。这个补助是根据年龄段进行补助的。

2. 养老服务支持政策

        补助标准:机构内的养老床位收住年满60周岁以上杭州户籍老年人的,根据老年人的不同类型按照以下标准补助:收住80周岁(含)以上自理老人的给予每人每月210元补助;收住中、重度失能老人的,给予每人每月600元补助。

        符合综合补助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需向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需由各区按规定确定的评估机构按照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做出且在有效期内。养老机构收住老人月人次统计以上一年度养老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数据为准[从符合条件之日起算,以自然月计,不满1个月按天计算,补助标准为80周岁(含)以上自理老人每人每天7元;中、重度失能老人每人每天20元]。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1:1分担。

3.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 2021

1.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在众多社会保障中,高龄补贴算得上一种特殊的保障。因为它补贴的对象是高龄老人,随着我国老年人人数越来越多,人口老龄化也变得严重了不少,给予这一人群基本保障就很有必要了。老年人消费水平较低,发放补贴金实际起到的效果不是会很强。

相比这种基础性的补贴,医保这样的基础保障更有实际效果。但不管怎么说,高龄补贴作为一项独立的社会保障,它是国家适应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做出的决策。对于保障这一群体的基本生活还是很有帮助的。高龄补贴既然是面向高龄老人群体,自然就有年龄上的划分。根据年龄段的不同,补贴的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而发放标准则是按各地的相关基本保障制度设定的,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补贴的金额也会更多。

具体来看,不同省份的高龄补贴金额存在差异,不过相对来说差异不大。不同城市在补贴程度上有较大差异。比如说河南孟津县,这个县级市对于80-89周岁老人,予以每个月50元的补贴,90-99岁老人则补贴100元,更高级的地级市,补贴金也差不多。

4. 2021国家对养老机构补贴

一、养老服务机构的界定

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兴办,经民政部门依法核准,为老年人提供养护、托管等服务的养老机构。

二、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奖补

利用自有资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用房的,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省、市、县(市、区)奖补资金分级负担比例按《河北省省内政府间专款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冀政函[2011]196号)规定执行。

养老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建设奖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享受过一次性建设补贴的;

(二)2012年1月1日以后投资兴建的养老机构,并投入运营服务的;

(三)床位数(按建筑面积每42平方米为一张床位的标准计算)达到50张(含)以上,运营满一年且年检合格的;

(四)服务用房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民发[2001]24号)标准的;

(五)依法在编制或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

(六)提交获得本年度市、县级床位补贴资金发放文件的;

(七)开业后及时登录“河北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建设详细信息的。

三、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运营床位补贴

对连续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按实际入住河北籍老年人占用的床位数量,给予每月每张床位不低于50元标准的补贴。省、市、县(市、区)奖补资金分级负担比例按《河北省省内政府间专款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冀政函[2011]196号)规定执行。

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运营床位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连续运营一年以上且民政部门年检合格的;

(二)年度内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纠纷的;

(三)年度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0%的;

(四)年度每月入住老人达到30人(含)以上的;

(五)提交获得本年度市、县级床位补贴资金发放文件的;

(六)按月登录“河北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河北籍入院老人详细信息的。

四、奖补资金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申请。养老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建设奖补,每年11月底向所在地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北省养老机构新建床位奖补资金申请表》,同时提交《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年检合格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房屋产权证明等有关材料。

申请床位运营奖补资金的养老机构,应向所在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北省养老机构床位运营奖补资金申请表》和《河北省养老机构托养人员入住登记表》,提交年检合格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初审。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养老机构进行初审,并实地检查养老机构托养老人情况,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在申请机构提交的《河北省养老机构新建床位奖补资金申请表》或《河北省养老机构床位运营奖补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与上述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设区市民政部门复核;不符合奖补条件的,签署书面意见后,退还申请机构。

(三)复核。设区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县级民政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奖补条件的,在《河北省养老机构新建床位奖补资金申请表》或《河北省养老机构床位运营奖资金申请况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省民政厅。不符合奖补条件的,签署书面意见后,退还县级民政部门。

(四)发放。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上报材料和“河北省养老信息系统”填报情况予以核实,并按程序发放省级奖补资金。

不按要求登录“河北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填报真实信息的,不予奖补。

五、奖补资金的使用

一次性建设奖补和床位运营奖补资金,要重点用于改善入住老年人的生活条件,包括设备更新和添置、购置生活用品和康复器材等。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由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接受奖补的养老服务机构不得将奖补资金挪作他用,违者将依法追回。

六、有关具体要求

各地要制定并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的奖补政策,省级奖补资金只对已经制定并落实养老机构奖补政策的地区发放。已经制定相关奖补政策的市、县(市、区),高于省定标准的,按照原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高奖补标准。

对新建养老机构床位在50张以内、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在30人以内的奖补政策,由所在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5.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一、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一)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二)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三)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四)建立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五)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六)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七)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zxfp/144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