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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资助故事(党史关于学生资助的真实案例)

2023-03-25 05:50:06爱心家园1

1. 党史关于学生资助的真实案例

——查思想,切实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将政治学习和警示教育作为提升干警思想认识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专项政治轮训,采用“一把手”讲党课、专家授课辅导、党员交流研讨、纪检组长作廉政教育报告和党规党纪培训、观看警示教育影片、通报“身边人”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干警旁听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举办主题党日活动、开门搞整顿、谈心谈话、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对干警思想认识问题纠偏查错。发出《致全院检察干警及家属的一封信》,帮助检察干警清醒认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力争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查监督,刀刃向内自查办案质量。将查监督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深度结合,按照线索排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提升四个阶段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工作。目前已对2018年以来的不捕不诉案件、退查未重报案件、起诉法院久拖未决案件、撤回起诉案件、捕后不诉案件、捕后判轻刑案件、不捕不诉复议案件等2000余件案件进行了初步排摸。针对纳入排摸范围内的案件,列出清单下发各部门进行内部自查,要求对发现瑕疵问题的案件,由部门负责人对员额检察官进行提醒约谈,对发现有违反程序办案、受利益驱动办案、执法司法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的案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法犯罪线索,同时启动追责程序。

——查隐患,检察为民化解矛盾纠纷。将司法救助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 主题实践活动重要内容,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梳理近三年来刑事案件中因案返贫但未主动提出救助申请的被害人线索,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线索,落实“应救尽救”原则;接待群众热心、耐心、细心,严格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探索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做法;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探索实施检察长流动接待制,通过检察长接访活动,现场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举报宣传、矛盾化解、普法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

——查作风,正风肃纪提升队伍形象。始终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从作风纪律抓起,紧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紧扣考勤、会风会纪等制度,彻底解决一些干部队伍中长期存在或反复出现的顽障痼疾。通过廉政教育严格整治队伍中存在的纪律意识淡薄问题。举行“三个规定”专题学习及检察干警“三个规定”承诺书签订仪式,发放《“三个规定”学习手册》,要求全院干警在工作、办案和生活中严格落实规定要求,认真对照承诺书要求履行办案职责。

接下来,本院将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推动“八查八治”专项行动走向深入,坚决纠正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执法形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良倾向,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2. 党史中的学生资助政策以及资助育人典型事迹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中秋节是美好和团圆的象征,是一家人吃着月饼赏月,其乐融融的时光。“中秋”与“国庆”临近,家和国撞了个满怀,此时或许很多人正与亲朋好友相聚,与家人谋划一场期待已久的旅行。

有国才有家,每一个小家庭阖家团圆、美好生活的背后,都是革命先辈用生命换来的胜利与和平。感念先辈多奉献,铸就中华好河山。回望过往历程,眺望前方征途,我们在学习党史中赓续红色血脉,汲取奋勇前行的力量。

“数日以来,月色如画,惟少一月下谈心的你,可谓辜负良夜太甚!”这是1941年9月29日,抗日名将彭雪枫新婚三天与妻子林颖分别后,写下的第一封信,或许那也是一个临近中秋的夜晚。离家尚是少年身,归来已是报国魂。如今,战争硝烟散尽,可那份赤子之心依然滚烫。

一封封革命烈士的书信,每次重温都能让人感受到真理的力量、信仰的力量、意志的力量。“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吉鸿昌在牺牲前留下铮铮誓言;“谁无父母,谁无儿女,谁无情人,我们正是为了救助全中国人民的父母和妻儿,所以牺牲了自己的一切”,陈觉在就义前留下深情绝笔;“一息尚存,终当努力奋斗”,王若飞即便身陷囹圄仍壮志不改……中华儿女经历艰苦,永远不会忘记那段鲜红的历史。正是伟大的革命先烈,用他们高昂的头颅、坚挺的脊骨、宽厚的肩膀,前仆后继,浴血奋战在革命的最前线,才铸就了来之不易的新中国。

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争取民族独立、实现国家富强的征程上,无数英烈用鲜血浇灌理想,用生命捍卫信仰,构筑起一座座不朽的精神丰碑。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传承是追寻不忘初心的力量之源。

不忘先烈伟业,珍惜今日时光,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路。佳节常忆英烈,我们唯有居安思危,奋发图强,传承崇高志向,用实际行动为人民办实事、谋福祉、解难题,才能配得上他们用生命换来的幸福生活。

 

3. 党史中的学生资助是什么意思

第一条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已经被公布为文物、历史建筑和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红色资源,是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海陆丰革命老区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留存下来的旧址、遗址、遗迹、文献资料和可移动实物,以及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有关的纪念设施。包括:

(一)重要机构、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大战斗的旧址、遗址、遗迹;

(二)重要人物、具有重要影响烈士的故居、旧居、活动地、墓地;

(三)反映海陆丰革命历史活动、进程、思想、文化的重要文献资料和可移动实物;

(四)与海陆丰革命历史有关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塑像、纪念塔祠等纪念设施。

第四条红色资源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将红色资源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本辖区内红色资源保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及时发现、报告红色资源相关情况。

第六条市、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

发展和改革、财政、公安、民政、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旅游、档案、地方志等部门和党史研究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红色资源保护、研究工作。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红色资源保护专家委员会,为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提供咨询、论证、评审意见。

专家委员会的组成办法和议事规则,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上级财政专项补助的资金;

(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三)社会捐赠的资金;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接受监督。

第九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捐赠、开展志愿服务和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参与红色资源的保护。

对红色资源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红色资源调查工作,建立红色资源数据库,全面掌握红色资源保存状况和保护需求,实现红色资源动态管理,推进红色资源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红色资源保护实行名录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红色资源数据库,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保护名录建议名单。保护名录建议名单应当征求红色资源所有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红色资源保护名录建议名单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编制红色资源保护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红色资源保护名录应当载明红色资源的名称、类型、产权归属、文化内涵、历史价值等内容,对不可移动红色资源附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红色资源灭失、损毁,或者因法定事由需要对红色资源保护名录进行调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意见,经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红色资源保护名录公布之日起九十日内,对列入保护名录的不可移动红色资源,设置红色资源保护单位标志。

保护单位标志制作标准由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划、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拆除红色资源保护单位标志。

第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完全损毁或者消失的红色资源遗址、遗迹立碑纪念。

第十五条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市红色资源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红色资源保护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类别、内容、规模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组织编制红色资源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合理划定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在编制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时,应当征求所有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在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时,应当同时提交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具体保护方案。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征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

在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其工程项目的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必须与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与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进行改造。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依法予以拆除。

第十七条在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在红色资源上刻划、涂污;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

(三)违法排放污水、废气和其他污染物;

(四)其他可能影响红色资源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红色资源保护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红色资源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保证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安全和完整,不得破坏其历史风貌。

第十九条红色资源保护建立保护责任人制度。

保护责任人按照红色资源的产权归属确定:

(一)国家所有的,其使用人为保护责任人;

(二)集体所有的,本集体经济组织为保护责任人;

(三)私人所有的,其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保护责任人;

(四)所有人或使用人不明确的,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保护责任人。

第二十条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非国有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签订保护协议。保护协议应当载明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维护修缮和安全防范要求,以及保护责任人依法获得指导、帮助、资助、培训的权利等内容。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保护责任人提供指导和帮助,组织专业培训,提高保护责任人的保护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条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进行日常保养、修缮;

(二)落实防火、防盗、防坍塌等安全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日常检查和宣传教育;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护责任人修缮红色资源保护单位,应当遵循不改变原状、最小干预的原则,不得损毁、改变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修缮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修缮经费由保护责任人承担。保护责任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修缮帮助。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红色资源的类别、内容、规模和保护需要等情况给予修缮支持,或者可以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购买、产权置换等方式对红色资源予以保护。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红色资源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每年对本行政区域的红色资源保护单位的保存状况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估。

检查中发现红色资源保护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保护责任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红色资源重大损失时,保护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开展抢救工作。

第二十六条鼓励对红色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红色资源的利用应当符合红色资源保护规划,与其历史价值、结构特点相适应,防止危及红色资源安全及破坏红色资源历史风貌。

禁止以歪曲、贬损、丑化等不当方式利用红色资源。

第二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红色资源有关的理论和应用研究,编纂和出版红色资源相关资料,深入挖掘和展示海陆丰革命老区红色资源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充分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

鼓励社会各界开展红色资源历史文化的宣传、学术研究和交流等活动,提升海陆丰革命老区红色资源品牌价值。

第二十八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利用红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将红色资源及保护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激发青少年铭记革命历史、尊崇英雄烈士的热情。

各类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红色资源保护的公益宣传,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红色资源及保护知识,大力宣传红色资源保护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红色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红色资源保护意识。

第二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红色资源利用纳入本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红色旅游。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海陆丰革命老区红色资源特点,指导和支持旅游企业开发、推广具有红色文化特色的旅游线路、旅游服务、旅游产品。

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制作辖区地图、开发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公共交通站台、设置旅游交通标志和设施标牌时,应当包含红色资源相关内容。

第三十条利用红色资源拍摄电影、电视或者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拍摄单位或者举办者应当征得保护责任人的同意,提出拍摄方案或者活动计划,制定保护预案,不得使用危害红色资源安全的设备和手段。

第三十一条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收藏研究机构,可以对红色文献资料、可移动实物进行征集、收购。征集、收购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收藏的红色文献资料、可移动实物捐赠或者出借给收藏研究机构。收藏研究机构应当尊重捐赠人或者出借人的意愿,对捐赠物或者出借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红色资源保护职责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占、挪用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的;

(二)对红色资源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使红色资源遭受损害或者红色资源历史风貌遭受破坏的;

(三)发现违反红色资源保护规定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包庇行为的;

(四)发现红色资源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组织红色资源抢救保护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涂划、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拆除红色资源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两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在红色资源上刻划、涂污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两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以歪曲、贬损、丑化等不当方式利用红色资源,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共利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党史历史文献中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内容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市商务局平安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立足单位职能,发挥部门优势,不断消除平安隐患,堵塞平安漏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公众安全感,为建设平安商务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决定》,将平安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组织学习,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思想自觉,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在全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责任科室:政秘科、党务办)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开展信访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工作,通过调解和解、说服教育、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稳控在本单位,确保全年不发生非法游行、聚众闹事、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责任科室:商管科、政秘科)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落实商务部门监管职责,深入开展行业隐患综合治理,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系统企业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科室:运行科)

(四)持续深化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不断完善、总结、提升平安创建标准和创建模式,指导全市深入开展“十个没有”平安商场创建工作,不断扩大平安商场创建的覆盖面。(责任科室:规建科)

(五)扎实推进“无黑无恶”创建工作。加强对全市商务系统“无黑无恶”创建示范单位的指导和督查,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行业和范围,将创建活动扩展到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建材市场、批发市场、加油站等行业。(责任单位:市商务稽查支队)

(六)强化平安机关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平安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及时疏导化解职工内部矛盾,加强内部安全保卫,严格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内部有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5. 党史中的学生资助相关资料

一是思想品德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深入进行党史、国史、家史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法治教育坚持“法治中国”从青少年抓起的理念,围绕“法治关爱,护航成长”为主题,深入基层学校、社区(社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青少年零犯罪”创建活动;

三是科技教育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助力脱贫攻坚。区关工委在充分利用老科技工作者和新时代创业致富能手对青年开展科技培训,让他们获得就业和创业的本领和技能,成为有文化、有技能的劳动者;

四是家庭教育和文化教育。区关工委坚持把家庭教育和文化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力求逐步建立健全指导服务体系,以良好的家教、家风完善家庭社会育人的功能,提升青少年家庭和文化教育水平;

五是助学助困,创建公平社会。区关工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围绕贫困儿童关爱保护,呼吁动员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广泛参与,努力做到学有所教、困有所帮、管有所依的大爱全覆盖。组织中小学生开展“阅读伴我成长”和“放飞中国梦·聚力奔小康”演讲比赛,提升广大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的热情和文化自信。

6. 党资助学生的事例

1、凿壁偷光

匡衡勤奋好学,但家中没有蜡烛。邻家有蜡烛,但光亮照不到他家,匡衡就在墙壁上凿了洞引来邻家的光亮,让光亮照在书上读书。县里有个名文不识大户人家,但家中富有,有很多书。匡衡就到他家去做雇工,但不要报酬。

主人感到很奇怪,问他为什么这样,他说:“我希望读遍主人家的书。”主人听了,深为感叹,就借给匡衡书(用书资助匡衡)。于是匡衡成了一代的大学问家。

2、苏秦头悬梁苏秦,战国时期东周洛阳乘轩里人,他跟随鬼谷子学习游说术多年后,看到自己的同窗庞涓、孙膑等都相继下山求取功名,于是也和张仪告别老师下山。张仪去了魏国,而苏秦在列国游历了好几年,但一事无成,只得狼狈地回到家里。

苏秦回到家中,他的哥哥、嫂子、弟弟、妹妹、妻子都讥笑他不务正业,只知道搬弄口舌。苏秦听了这些嘲笑他的话,心里感到十分惭愧,但他一直想游说天下,谋取功名,于是请求母亲变卖家产,然后再去周游列国。

苏秦的母亲劝阻说:“你不像咱当地人种庄稼去养家口,怎么竟想出去耍嘴皮子求富贵呢?那不是把实实在在的工作扔掉,去追求根本没有希望的东西吗?如果到头来你生计没有着落,不后悔么?”苏秦的哥哥、嫂嫂们更是嘲笑他死心不改。

苏秦知道自己这么多年来很对不起家人,既惭愧,又伤心,不觉泪如雨下。但苏秦扬名天下的雄心壮志仍然不改,于是闭门不出,取出师父临下山时赠送给他的礼物——姜子牙的《阴符》,昼夜伏案攻读起来。

苏秦经常自勉说:“读书人已经决定走读书求取功名这条路,如果不能凭所学知识获取高贵荣耀的地位,读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呢!”想到这些,苏秦更加忘我地学习起来。

为了抓紧时间学习,苏秦还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读书时,把头发用绳子扎起来,悬在梁上,如果自己一打盹,头发就把自己揪醒。夜深的时候,如果觉得自己困了,就拿锥子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就能保持清醒。

3、欧阳修以荻画地

欧阳修先生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家境贫寒,没有钱供他读书。太夫人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

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接着进行抄写。就这样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只是致力读书。从小写的诗、赋文字,下笔就有成人的水平,那样高了。

4、吕蒙读书

吕蒙是三国时吴国的大将,他曾多次立下大功,却不爱读书。于是孙权对吕蒙说:“你现在是大将军了,肩上担子很重,一定要多读读书,长点见识。”吕蒙便开始读书。慢慢地,他发现书中有很多以前他根本不知道的东西。

一次,他读到孙膑用“减灶计”诱使庞涓轻敌,最后打败庞涓的故事,感到眼界大开。于是,吕蒙逐渐爱上了读书。在军务繁忙之余,他便一头钻进书堆里,如饥似渴地阅读古代的兵法和史书。几年下来,吕蒙的军事才能大有长进。孙权大为高兴,就让吕蒙担任了大都督,统领全国兵马。

5、牛角挂书

唐代李密听说包恺在缑山,前往拜访。他骑着牛,在牛角上挂上一卷《汉书》,边走边读。越国公杨素在路上见到他,拉着马缰从后面跟上来,说:”什么书让你勤奋到这个地步?“李密说是《项羽传》。杨素于是与李密谈论,认为他是奇才《新唐书李密传》。

7. 党史中的学生资助政策

 关键词一:党建

  党的建设要实。巩固民办教育机构党组织建设成果。着力解决一些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积极培育“党建+”工作模式,创建特色党建品牌。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美好教育”建设。持续推进党风、作风、教风、校风、学风建设, 做到有措施、有办法、有结果、有评价。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关键词二:质量

  教育质量要高。积极探索高效课堂教学,提升业务素质。改进教研方式,完善学区制教研体制。坚持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中心任务,夯实教学基础,注重过程管理,着力提升各学科竞赛水平。持续开展好磨课教研和沉浸式教研,教研员要定期到一线上课。借鉴名校经验,创新教学模式。创建一批中小学课堂教学样板学校。打造高中棒垒球训练基地,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探索更多体育、艺术等升学通道,让学生能够自主选择适合自我发展的道路,满足学生差异化、个性化、多元化发展的需要,提高教育质量。

  关键词三:公平

  教育发展要公。落实帮扶责任,持续开展支教帮扶工作。推进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巩固提升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积极探索公益惠民、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难题。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好特殊教育,保障好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使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关键词四:育人

  育人底色要红。切实加强学校思政工作,抓好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的教育,发挥好学校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的育人功能。大力推动红色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地方文化课程资源开发,构建以黄河文化、中原文化、黄河生态保护和发展、通用航空、上街历史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校本课程。坚持“五育并举”,在抓好智育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校园篮球、棒垒球等活动,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发挥好中小学劳动技术实践基地的作用,借助周边社会资源,多渠道搭建中小学生校外劳动实践活动平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关键词五:队伍

  队伍建设要好。持续推进“五名工程”。发挥好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着力培养一批省、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名家,进一步加大名生培养工程。继续开展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统筹调配各学校编制和岗位数量,盘活用好现有教师资源,对优秀教师均衡分配,减少校际间差距。落实《上街区优秀教育人才管理办法》,对考核优秀的人才进行奖励,出台《政府购买服务聘用教师奖惩办法》,加强对临聘教师管理,通过考核的优秀临聘教师可享受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待遇,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重点表彰贡献突出的一线教师。

  关键词六:保障

  教育保障要强。加快建设,推进4所公办民营幼儿园回收工作,确保到2020年该区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50%以上。许昌路小学、衡山路幼儿园今年9月实现招生,谋划新安路小学等建设项目,全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严控“大班额”,消除“超大班额”。在试点区的基础上着力打造2-3所全区智慧校园示范校。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卫生防疫、防溺水、校园欺凌、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强化问责追责。

  关键词七:督导

  教育督导要硬。积极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切实落实教育督导工作的职责。建立常态化的评估机制,让评估监测成为问题早发现、督导早介入、整改早到位的重要渠道。坚持以提升教育督导为中心,以服务社会、服务学校为宗旨,抓住教育督导新形势的有利时机,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查真严真问责,通过问责切实推动问题整改、提升督导实效、推进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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