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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精准扶贫推进工作,教育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2022-12-15 23:31:27助学扶贫2

【2017教育扶贫专项实施方案1】 根据《凉山州2017年教育扶贫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拟定我县2017年度教育扶贫专项实施方案教育精准扶贫推进工作。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促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1、新建乡镇幼儿园20所,计划投资10290.4万元。

2、新建幼教点146个,新增283个幼教班,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招收幼儿6997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5%左右。新聘辅导员566人,辅导员总数达688个。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寄宿制学校建设8所,计划投资1585.5万元。全面推进新市坝镇、田坝片、海棠片、苏雄片、玉田片等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任务,新增城区教育资源,新增寄宿制学生1500人以上,营养餐正餐供餐率提高10个以上百分点。努力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完成小学招生4000人,初中招生3000人左右;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7%以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75%以上。

(三)扩大高中中职教育规模

完成普通高中、中职招生任务,普通高中在校人数超过1800人。完成县职业技术学校、内地彝区“9+3”学校招生任务,中职入学率达40%以上。启动实施县职业技术学校创办统合性高中建设,努力探索高中、中职教育发展新模式。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统筹落实“全面改薄”、“大凉山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十年行动计划”和“大小凉山教育扶贫提升工程”等重大教育工程,抢抓发展机遇,加大基建资金投入,全面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1、实施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建设里克乡、尼尔觉乡、坪坝乡、玉田镇中心校、新市坝镇尔觉小学、吉米九年制学校教学用房;建成里克乡、尼尔觉乡、坪坝乡中心校和新市坝镇尔觉小学厕所;建成里克乡中心校食堂。

2、实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建设里克乡中心校、玉田镇中心校、新市坝镇尔觉小学、尼尔觉乡中心校、坪坝乡中心校、普昌镇中心校、吉米九年制学校学生宿舍和新华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

3、实施学校运动场建设。新建里克乡、尼尔觉乡、坪坝乡、玉田镇中心校、新市坝镇尔觉小学、普昌镇中心校和吉米九年制学校运动场。

4、实施新市坝片、田坝片、海棠片、玉田片和苏雄片49所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配置工程。

5、实施146个幼教点和20个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6、实施甘洛中学新校区和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建设。

(二)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1、实施免费学前教育。2017年春季学期起,逐步免除全县在园(班)幼儿保教费,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按公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齐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建立幼儿教师培养机制,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巩固和提升普及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县长、教育局长、公安局长、人社局局长、乡镇长、校长、村长、组长、家长“九长”责任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机制,逗硬奖惩,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控学生辍学;建立健全区域内义务教育学生流动预测和管控机制,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乡镇要建立儿童、少年花名册,做到人头清、数据准;加大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强化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专项整治和义务教育执法督导检查,进一步落实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增强课程适应性和教学吸引力,提高教学质量。新增甘中、民中和城小用地,适当增加城区学校学位,合理划定甘中、民中、寄宿制及新市坝镇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范围,切实缓解城小、附城小学大班额问题。

3、全面创新高中阶段办学模式。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优势,扩充办学规模,整合办学资源,把现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成综合性试点高中。(具体方案另文专报)

4、大力实施远程教育和教育装备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结合国家教育信息化重点工程的启动以及实施农村小学计算机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学校全部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数量递增10%,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注册教师达70%以上,学生达30%。

(三)提升高中办学效益

1、实施普通高中中职免费教育。全面兑现普通高中免除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继续实施中职免费和彝区“9+3”免费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健康发展。

2、提升高中中职教育办学效益。启动甘洛中学争创省级示范性高中工作,不断提高高中办学质量,为高等学校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努力为全县扶贫攻坚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按照标准化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根据就业和学生需求调整和增加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3、加大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从2017年起,通过县职业技术学校的职业学历教育、职业短训班、内地中职学校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成人农技培训等多种方式,每年完成农村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任务。针对扶贫攻坚工作部署,根据贫困户就业需要举办各专业培训班,力争年内完成培养2000名技能型打工人才。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积极争取专任教师编制。2017年,力争专任教师编制数在1922名的基础上提升5%。

2、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通过特岗和公招的方式,择优聘用优秀大学毕业生补充我县师资力量,力争2017年补充80名。

3、加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县管校用”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教师轮流任教、激励机制和荣誉制度。2017年起,义务教育阶段新增教师必须安排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对支教教师、三类地区村小或教学点教师任职资历进行加分。建立健全县城教师到乡镇学校、乡镇学校到村小轮流任教机制,每年交流轮换教师不低于在职教师总数的5%。

4、实施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工程。加大对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大对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校长、教师继续教育每人每年不低于80学时,参加省、州、县规范性培训不少于24学时。建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定期表扬制度,对长期从教的教师进行表扬予以激励。继续实施教师学历达标计划,2017年,幼儿园、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

5、实施教师培训计划。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制定实施“双语”教师培训计划,开展规模化、专业化的各种培训,从2017年,培训人数达400人以上,计划投入资金46.8万元。使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6、实施支教计划。认真做好四川大学、眉山市、东坡区、洪雅县的扶贫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切实做好支教教师的接收、管理和考评工作,落实好支教教师的各种支教政策和待遇保障。

(五)落实教育经费保障

1、经测算,“一村一幼”开办经费465万元;辅导员工资补助1118.4万元;“一乡一所”工程10290.4万元;免学前教育保教费360万元;高中免学费115.9万元并按标准免教科书费;师资培训46.8万元;新建或改扩建教学用房、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厕所、运动场,建设甘中新校区、职中实训基地等经费14039.2万元;义务教育学校设施设备装备资金3000万元。共需投入资金29436万元。其中需县财政投入4500万元左右。

2、建立与教育扶贫目标任务相衔接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向教育倾斜,确保教育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教育要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县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查处挪用、截留和贪污资金的行为。

(六)强化教育督导检查

依据教育扶贫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评估考核办法和细则,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教育扶贫专项工作实施考核评估,并强化考核评估的结果运用。要加大对教育扶贫专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提高教育扶贫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教育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2017教育扶贫专项实施方案2】 根据《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康字〔2017〕10号)文件精神,为解决农村贫困学生上学问题,提高教育扶贫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7年起,按照定人定向的原则,对全区贫困家庭子女构建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资助扶贫体系,从入幼儿园到完成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实行减免学费、补生活费和培训费等政策,对考取和就读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按奖、贷、助、减、补等政策给予多元资助,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实施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使其顺利就业,脱贫致富。

二、主要措施

(一)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发展

着力改善贫困村、贫困户较集中村及农村初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优先安排校建资金,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落实教育均衡发展,扩大城乡学校结对帮扶覆盖面,加大师资扶持力度,全面提升贫困村及贫困户较集中学校办学品质,让贫困家庭子女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降低教育支出。

1.优先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优先安排贫困村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时,优先考虑贫困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一所成一所”的原则,一校一策确定具体建设方案,改善贫困村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师生住宿等生活条件,完善配套附属设施。

2.加强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贫困村学校教师素质,以师德建设为引领,建立健全贫困村学校教师的补充、培训、交流、保障以及评价和发展机制。支持鼓励教师到贫困村从教,对在贫困村学校工作的教师提高生活补助水平;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开展多形式的贫困村学校支教工作;在提拔任用、培训进修、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优先考虑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选拔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考试中,对在贫困村学校连续任教3年的教师,实行加2分奖励。

3.强化贫困村学校结对帮扶。在原有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深化帮扶措施。调整帮扶对象,由重点帮扶中心小学转为帮扶贫困村或贫困户较集中的村小、教学点。扩大帮扶范围,城区小学要帮扶2―3所贫困村学校,城区中学要帮扶办学条件较差,师资水平较弱的乡镇初中1所或片初中1所。落实帮扶资金,帮扶学校按照每所被帮扶学校每学年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帮助其改善办学条件。

(二)优先享受教育资助政策

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落实国家济困助学政策。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就读期间,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如义务教育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外,优先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区内公办幼儿园及经审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000元;同时,各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补助伙食费等。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普通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普通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特教小学每人每年1200元、特教初中每人每年145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在全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年4元的标准,为贫困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政策。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乡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6000元。对当年考取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的孤儿,在享受政府资助金6000元基础上,由民政部门另外一次性再资助5000元,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

(三)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推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教育扶贫机制,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1.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现有的扶贫资金和扶助政策进行扶贫助学。

2.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捐资助学。鼓励引导民营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教育捐资助学活动,工商企业老板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扶贫助学捐赠善款;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参加“慈善一日捐”等形式的捐资助学活动,通过“干部捐一点、单位出一点、社会帮一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本着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原则,设立助学基金,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点对点” 的方式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帮扶贫困家庭学生。

3.积极落实社会力量捐资助学鼓励措施。(1)税收优惠。符合税法规定的捐赠,企业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全额扣除。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2)通报表彰。每学年由受赠学校、区教育局和区人民政府根据《南康市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康府办字[2013]26号)文件精神,对捐赠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进行一次通报或表彰。

(四)扶持贫困生职业教育

充分发挥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的优势,结合南康产业特点,为贫困家庭学生和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有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得到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帮助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

1.建强职业培训学校。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观教育,针对南康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重点建设好家具、物流、电商、电子、服装等特色专业,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高质量、高就业、高收入的职业技能培训。

2.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职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政策。

3.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依托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和推进“同城发展、富民强区”工作的新要求,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教育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新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合扶贫资源,提高教育扶贫富民、资助惠民能力。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长任副组长,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红十字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南康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教育精准扶贫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职责。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由教育局、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信息共享。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根据贫困户子女就读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学生资助名额,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扶贫部门负责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动态管理、扶贫培训管理及扶贫补助资金发放,落实应补尽补政策。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资金分配下达和资金使用监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将就读本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纳入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范围予以优先资助,并将资助信息载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加强资助基础信息的收集和统计,确保统计信息真实可靠。

(三)加强舆论引导。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惠及数以千万计农村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各部门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资助政策内容、申请程序、补助标准,让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信息台账。在南康教育网设立教育扶贫专栏,公布募捐热线、发布需扶助项目和人员信息,汇总教育精准扶贫相关信息。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将全区贫困家庭中正在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动态管理,对已实现脱贫致富且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的,要停止其上学子女的相关扶持政策;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就学,经申请可纳入扶贫补助范围。要完善档案管理,分类建立资助、培训档案,将相关资助申请、评定、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凭证等资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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