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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方案范文(村级产业扶贫实施方案范文)

2022-11-26 10:40:48助学扶贫2

1. 村级产业扶贫实施方案范文

农村资源整合:

(一)群策群力,科学规划“一村一品”格局。以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为原则,规划设计各县农村特色资源整合利用的总体方案。

(二)系统梳理,充分重视文化资源的整合利用。文化资源包括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它是不同历史阶段及当今现实的人文景观和文化积淀,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智力劳动的创造物,可以作为特色资源,经过一定形式的设计、生产、经营和品牌打造为人类带来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三)多元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和村民的参与积极性。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有效提高农村特色资源利用率,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也是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2. 农村扶贫方案

(一)开展协作帮扶对接。按照结对帮扶关系,主动加强与相关协作区的衔接,通过签订帮扶框架协议、结对帮扶协议等方式,尽快组织开展协作帮扶。

(二)编报帮扶项目需求。围绕推动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目标,突出社会组织帮扶重点领域,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深入进行调研论证,加强与协作市及社会组织的对接,合理编报帮扶需求计划。

(三)争取社会组织帮扶。争取协作市社会组织发挥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积极参与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消费协作等帮扶,推进东西部协作社会组织帮扶深化发展。

(四)推动社工人才交流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开展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协作交流、社工人才继续教育培训、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社会工作专业管理人才培养等交流活动,促进我市社工机构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帮扶资产资金管理。要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的统一要求,帮扶项目资产统一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体系,建立管理台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六)做好帮扶协作服务工作。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东西部协作社会组织帮扶事宜,协调做好协作相关社会组织赴本地考察调研和项目对接等服务工作。

3. 产业扶贫实施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园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服务产业发展和维护园区和谐稳定方面的“主心骨”“顶梁柱”作用,根据市委《关于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党建+微网格”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园区推行“党建+微网格、争当服务先锋”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二、主要内容

(一)把握三个原则

1.党组统筹,全园覆盖。实行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党支部组织党员联系企业、群众,形成服务微网格。

2.党建引领,党员主体。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员为主体,除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外,原则上所有党员都应参与。同时,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流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非党员的志愿者加入,充实力量,织密网格。

3.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实行双重网格服务。一方面,由在职党员和企业党员联系企业及员工;另一方面,按照居住地社区安排,党员落实包栋包层包户联系任务。与此同时,继续组织在职党员到梅田湖村、沔江村开展精准扶贫攻坚,做实做细群众帮扶工作。

(二)发挥六员作用

围绕“政策宣讲、环境优化、产业发展”三大任务开展工作,通过党员联企联户优化微网格功能。

1.政策宣讲员。及时向所联系企业及员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等。

2.企情收集员。走访了解联系企业的发展状况,及时向党组反馈企业生产运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3.企业呵护员。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隐患摸排和整改落实,第一时间介入涉企纠纷调解,及时向党组反馈相关情况。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开展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4.产业培育员。聚焦产业链发展要素,在服务项目建设、产业培育、产学研融合、原材料基地建设、企业产品本地化消费等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5.志愿服务员。带头践行、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新风尚,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居住地包楼包层包户等群众服务工作。

6.党建指导员。摸排、联系和培育企业党员,稳妥组建独立(联合)党支部,在服务发展、维护和谐、优化环境等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三)推行六微举措

强化党支部“五化”建设,不断推进基层组织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创新实施“六微并举”,实现群众服务、产业服务的“无微不至”。

1.建立微网格。

2.打造微云台。

3.掌握微企情。

4.完善微架构。

5.优化微服务。

6.提升微影响。

(四)考评管理

设立园微网格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专管,确保园区“一盘棋”,上下统筹联动。

1.实时反馈评价。对收集到的问题和诉求,实行逐级研判解决。

2.纳入指数考评。对党员联企联户情况开展量化考评,综合考虑上企入户联系频率、问题收集解决情况、联系对象评价意见等因素,纳入党支部“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和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指数”考评体系。

3.强化督促检查。党总支、纪检组采取电话调查、实地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通报、约谈,并督促限时整改。

4.建立奖惩机制。组织评选“十佳微网格”并向上推荐,深入挖掘、宣传推介运行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优秀党员。5.总结建章立制。全面总结工作,不断研究改进思路措施,完善有关制度,实现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组织要把“党建+微网格、争当服务先锋”工作作为今年重点任务来抓,各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实际细化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协作。各科室(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在第一时间解决党员收集到的企业困难问题。同时,请各企业大力支持联系党员,安排专人负责配合落实建群等微网格工作。

3.注重实效。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4. 贫困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促进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省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的目标确定、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跨县(市、区)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资金投入使用、人力调配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等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二章 扶贫对象

第八条本条例所称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识别确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国家、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和退出认定机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对扶贫对象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在扶贫对象识别确定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扶贫对象资格。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

扶贫对象应当如实提供建档立卡所需信息及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扶贫对象应当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主动参加扶贫开发活动,实现增收脱贫。

第三章 扶贫措施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在政策制定、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对贫困地区优先扶持。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脱贫人口稳定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小康。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因地制宜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工程,支持贫困户、贫困村发展特色农业、光伏、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建立健全带动贫困户、贫困村脱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增加贫困户、贫困村资产收益。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协调推动落实金融扶贫政策,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贫困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的扶贫小额信贷。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生存发展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户有计划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应当征求搬迁户意见,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和安置地点,同步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做好产业发展,促进人员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完成整村搬迁后的搬迁户应当腾退旧村宅基地,实施土地复垦,并按照有关规定获得奖补。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特色和市场需求,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培训,支持转移就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扶持贫困地区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贫困户参与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森林管护、经济林提质增效、特色林产业等生态扶贫工程,实现增收脱贫。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贫困地区农村道路、农田水利、饮水安全、电力、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育扶贫资助制度;完善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鼓励城镇教师到贫困地区支教、任教;逐步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制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建立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养老保险等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贫困地区人才激励政策和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从事扶贫开发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完善社会扶贫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

第四章 资金和项目

第二十六条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包括: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部门、行业用于扶贫的资金;

(三)金融信贷资金;

(四)社会捐赠资金;

(五)其他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的资金。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扶贫开发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

第二十八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制定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有效性。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库,实行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三十条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后,受益地区应当建立管护运营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效益。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和物资;不得滞留、截留、侵占、挪用和贪污农村扶贫开发资金。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财政、审计、扶贫等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对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实施精准扶贫的资金,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进行审计监督。

社会捐赠资金的接收使用单位、个人应当向捐赠者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扶贫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年度扶贫开发重大项目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重点督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第三十四条扶贫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和统计调查部门建立农村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所需信息和资料。

第三十五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第三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扶贫开发资金和物资:

(一)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扶贫对象资格和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和物资的;

(二)贫困村或者贫困户未按照规定实施农村扶贫开发项目的。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使用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实施农村扶贫开发项目的;

(二)滞留、截留、侵占、挪用和贪污农村扶贫开发资金的;

(三)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搞虚假脱贫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三十九条非法占用、擅自处置或者毁坏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及其它资产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 村级产业扶贫工作计划

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阶段(1993—2000年)。“八七”的含义是:在20世纪的最后7年,集中力量基本解决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1993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列入“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调整为592个。在这7年间,中央政府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240亿元。到2000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从8000万下降到3200万,按照当时的贫困标准,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5%。

6. 村扶贫计划及扶贫方案

这没有明文规定。

不过一般行政效率以三个月为限,特殊情况延迟一个月。你不妨多催催。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注重把握“五个结合”和“四个统一”的原则:即帮扶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短期扶持与稳定脱贫相结合,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相结合,扶持发展与提高素质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统一领导、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全镇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按照统一步骤,统一帮扶行动,完成规定动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7. 村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调整原则:       1.项目类型不变(产业项目不能调整为基础设施);       2.项目受益地点不变(本村内调整);       3.项目资金额度不变(不超额调整)。项目调整程序:1.村民代表讨论项目调整时形成的会议纪要;2.拟定调整后的项目实施方案;3.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调项申请;4.各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后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请示; 5.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州扶贫领导小组备案;6.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批复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再下达调项文件;7.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调项文件组织实施。调项说明:在乡镇上报的资料中,要具备以下几个资料:一是村民代表讨论项目调整的会议纪要;二是项目调整后的实施方案;三是项目调整后实施前的影像资料(同一参照系下的三张照片);四是村委会向乡镇的调项请示文件。

8. 村级产业扶贫实施方案范文大全

2. 教育项目:主要涉及校舍的建设、危房改造、对贫困学生和教师的资助。

3. 医疗卫生:主要涉及修建和改建县、乡镇、村卫生院所,购置医疗设备,逐步实现村村有卫生室、开展医生培训和卫生知识普及工作。

4. 人员培训:“治贫先治愚”。提高贫困人口素质,让农民掌握脱贫致富能力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交部每年投入资金对两县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种植、养殖技术等劳动技能、医疗卫生、教育师资,以及普法、扫盲、妇女维权等。

5、整村推进:整村推进是国家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程中所采取的一项扶贫措施。

主要是集中资金、综合扶持,改变村庄的落后面貌,整体推动贫困村的社区建设和经济发展。

整村推进是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村内修建道路、建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沟渠、兴建沼气、推广种植、养殖项目等。

6. 产业扶贫: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农村产业是加快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引资主要领域有:边境商贸开发、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水能发电、旅游资源开发、特色农副产品和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

9. 村级产业扶贫实施方案范文最新

1.深入开展惠农政策宣讲:以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为助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思想保证。

2.全力做好涉农项目争取:各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办要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及早谋划、精心安排,积极储备一批体量大、效益好、带动性强的项目。

3.落实农业产业发展任务。大力实施特色优势产业三年倍增行动,持续推动生态西洞建设目标,促进特色林果产业、文化旅游产业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

4.着力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围绕戈壁农业、现代种业、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高原夏菜等产业进行延链补链,积极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5.积极推进农民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着力提高农村居民就业质量。

6.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以项目制拓展农村改革试验,加快土坯房改造提升工程,着力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人居环境面貌。

7.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充分调动帮扶干部积极性,大力争取衔接资金,接续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培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配套完善基础设施等项目。

8.持续深化关爱服务行动。各村、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要聚焦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积极引导各类行业、各级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关爱服务活动。

10. 村级产业扶贫实施方案范文怎么写

2021年度帮扶工作方案

2021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十四五”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为切实谋划好本年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结合支行帮扶旧县镇旧西社区工作实际,现制定2021年度帮扶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我县脱贫攻坚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扎实完成我县2021年各阶段布置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心工作,确保今年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总体要求

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为核心目标,结合社区实际和地理位置的优势,因人因户施策,紧紧围绕“四个不摘”政策,通过发展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脱贫政策和措施,助力旧西社区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确保现行标准下帮助旧西社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开展帮扶工作,推进乡村振兴阶段性目标任务序时完成,紧扣强组织、兴产业、优治理、促振兴工作方针,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建生态家园,创文明社区。着力促进旧西社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家庭收入稳中有升,村容村貌更加优美,人居环境更加优良,社区集体经济逐步壮大。

三、帮扶措施

1.制定帮扶计划,压实帮扶责任。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当作最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决策转化为全行所有帮扶人的政治自觉。积极与旧西社区沟通,着力帮助解决因疫情而产生的突出问题,组织帮扶人通过“六个一”方式主动与贫困户对接,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困难群众的各种困难,坚决降低因疫情使贫困户出现返贫的风险。坚持领导带头走访扶贫,以上率下,实地走访了解疫情对贫困户的影响,认真分析,精准施策,着力在增收和防返贫上下功夫,坚持帮扶责任人定期开展入户走访的基本要求,精准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计划,确保精准扶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

2.强化宣传教育,精准施策帮扶。组织帮扶队员积极开展宣传强农惠农政策和普惠金融政策,有针对性地宣传脱贫政策,传递致富信息,帮助寻找致富门路,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做好扶贫与扶智扶志的结合。按照“四个不摘”工作,严格要求帮扶责任人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结对帮扶要求,认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认真做好对脱贫户的走访、沟通、了解,摸清他们的思想动态、面临困难,根据脱贫户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尽心尽力发挥帮扶责任人应有的作用。

3.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把路、水、电、房等制约旧西社区发展问题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旧西社区有资金需求时,太和县支行将提供力所能及的资金支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中去,转变不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促使贫困户物质、精神“双脱贫”。

4.发挥人民银行职能作用,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切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积极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原则,根据脱贫人口实际贷款需求,在符合政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准确开展评级授信,努力满足脱贫人口贷款需求,促进脱贫人口融入产业发展。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产业扶贫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增加金融供给,通过金融支持扶贫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当地脱贫人口就业以增加脱贫户收入。引导金融机构发挥金融扶贫主力军作用,积极运用信贷政策,做到一户一策、精准施策。

 三是加强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深入推进创建信用村活动,进一步优化脱贫地区信用环境,有效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金融精准扶贫中的支持作用。在信用村优先设立惠农金融服务室,并鼓励金融机构在村设立网点,延伸服务网络。

四是组织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按照《金融支持太和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配合、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聚合力、谋创新、出成效”的总体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创新融资模式、提升金融服务,着力破解农业经营规模小、融资难、风险大等制约瓶颈,有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壮大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5.抓好政策落实,开展动态监测。落实省市县现有的各项健康扶贫政策,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办理慢性病本,方便就医、节约开支,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对因残致贫户,协调落实好残疾补助,护理补贴,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协调落实好低保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定期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全面排查,并根据个户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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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