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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平建瓯,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有什么区别?

2022-10-24 06:31:50助学扶贫2

一、2020年南平建瓯,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有什么区别?

1.第二类是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属于“事企不分”,改革目标是逐步转为企业,走向市场。

2.第三类是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目标是整合资源,强化公益属性,加强政府监管。

二、惹争议!父亲掏万元给女儿全班换桌椅,这算不算是以公益的名义搞特殊?

近日网上一则新闻引发网友们的争议,一位父亲掏万元给女儿全班换了桌椅。很多网友为这位父亲点赞,并且表示这位父亲的做法非常的暖心,没有让自己的孩子搞特殊,并且是为了拥抱女儿,和每一个孩子进行了拥抱。但也有一些网友表示这是以公益的名义搞特殊,其他的班级都用着一样的桌椅,而这个班级却与众不同,可能让很多孩子心理产生攀比,同时也可能引发其他家长有这种行为,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个人认为这不算是以公益的名义搞特殊,但也确实需要注意分寸。

一、初衷是非常好的

这个家长的初衷是非常好的,原本是想为了女儿,但考虑到班里所有的同学,所以他把班里的桌椅都换了,也算是为了女儿付出了更多,也考虑到了背后的特殊性。但没有想到会让整个班级成为全校的焦点。学校方面应该不提倡家长这样去做,否则很容易引发其他的事情发生,家长们的相互攀比等。

二、家长的心意

这本来是家长对孩子以及同班同学们的一点心意,低调的行事,却引发网友们了这么大的关注,这可能是这位家长也没有想到的事情。家长能够帮助孩子们改善教学设施,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并不存在很大的争议,其实网友们也没有必要纠结这件事,从而让这件事情被放大化。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其实任何行为都有利弊,我们应该从两方面去看待这件事情,当然这个事情的做法也需要注意分寸,保持好一个度平衡好家长和其他孩子们的心态。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你认为这算不算以公益的名义搞特殊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父亲掏万元给女儿全班换桌椅,这当然算以公益的名义搞特殊,上学之后就应该融入集体生活,而不是让自己的孩子享受与其他人不一样的待遇,这样会受到很多人的针对不认同。

作为家长想把最好的一切都给孩子可以理解,但是孩子长大之后就应该学会放手,让他适应集体生活。我们要明确的知道集体生活肯定不如家庭条件那么舒适,但是大家都可以适应这样的环境,为何自己的孩子不能接受?或许这只是父亲不能接受而已,孩子根本没有多大的异议。

每一个人迟早都会容易社会,总有进入集体生活的那一天,不可能一直都采用这样的方式来生存,也没有那么多资本来生活。看似是父亲对于女儿的爱,但是通过这样的行为会让人看到父亲的过度保护,会让女儿成为特殊的那一个人,这样都不利于孩子成长。我们要知道现在学校的配套设施与过去已经好很多,这样的条件都无法接受,那么身处偏远地区的人该怎么办?所以这位父亲应该反思自己的教育方法,很容易给女儿带来不好的影响。

身为家长应该学会放手,对于孩子的教育不要太过紧张,更不要事事关心孩子的事情,既然别人都可以接受集体生活,自己的孩子为何不能呢?不要借着公益的名义为孩子搞特殊,这样会给其他家长带来压力,很也很容易滋养孩子的娇气。

虽然父亲对孩子的爱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过犹不及,这样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也会耽误孩子。孩子到学校之后就应该学会放手,不要太过在意,否则就会阻碍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还会给自己带来困扰,在我看来一切都不值得。

不是的,这个不算是搞特殊,但是这样做就是会让别的家长很难做

不算呀。父亲这种行为只是想让孩子和孩子的同学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并不会利用这件事情来给自己谋取利润。

我认为肯定是这样的。而且他的女儿肯定会被优待。

三、猥亵女童的网红出狱后获公益帮助遭质疑,这种人应该得到帮助吗?

最近一则“猥亵女童的网红出狱后获得公益组织爱心帮扶”的新闻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在了解完起因以后不少人都去这个公益组织的官博下面谩骂,而这个公益组织也是回应,表示自己帮扶他是因为他的邻居求助,也是想引导他回归社会。法律已经给了公正的严惩,为什么不去帮他,要去打死他呢?

可能有些网友不知道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先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这次事件的主人公是一位被称为“豆浆王子”的男人,本名蒙顺宁,身高152,出生于广西南宁,是广西非主流界的代表人物,以搞怪的装扮,怪异的长相在人群中展现非主流的行为,进而走红网络。

而在16年,这名“王子”在南宁做出了骇人的威胁女童案,在被警方抓捕以后,也表示自己已经多次有过威胁女童的行为,于是在17年,“王子”正式被判刑,获刑有期徒刑四年,罪名是判猥亵儿童罪。

然后就在最近“王子”的刑满释放出来了,出来后,南宁市的一家公益组织就做出帮助他“回归社会”的举动,这个事情被网友曝光以后瞬间在网络上形成讨论,多数网友都不支持公益组织去帮助这种以“猥亵罪”进去的犯人。

因为事情闹大了,所以该公益组织的副会长张永军就此事接受了时间视频的采访,在采访中称此举是想“引导他回归社会”。并表示“法律已经给了公正的严惩,为什么不去帮他,要去打死他呢?”

那么我个人是什么看法呢,我觉得这种人不值得用公益的行为去帮助他,他是什么人?他是一个猥亵儿童的罪犯啊,公益这两个字代表什么?公共利益啊,拿别人捐赠的钱去帮助这种人不是有点儿戏吗?全中国有多少等着你帮助的人你不帮,你去帮这种人?

说实话虽然这个组织的负责人说不是为了炒作,但这种行为懂的都懂,我也不想多做解释。

只要人能够改过自新,能够反思自己以前的错误,并且向着一个更好的方向发展,所有人都是应该得到帮助的。

我认为不应当得到帮助。因为他的劣迹让人不能饶恕,他能得到帮助让人不可思议。

不应该,因为难保他又去祸害其他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如果知道悔改就应该脚踏实地认真做人,他认真改过我们是能看见的。

不应该。就算他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改变不了他对女童犯下的错。他没有资格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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