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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捐资助学子圆梦(捐资助学爱心不断)

2023-05-22 00:10:09公益资讯1

1. 捐资助学爱心不断

答:1.《书怀示子遹》

年代: 宋 作者: 陆游

平生山林几緉屐,何意随人戴朝帻!口言报国直妄耳,断简围坐晨至夕。

道山堂东直庐冷,手种疏篁半窗碧。

但虞风波起平地,岂有亮发能补益。

成书朝奏暮请老,入耳幸免烦言啧。

东望故山百余里,父老欢忻来接迹,白羊绿酒争下担,长笛腰鼓纷如织,迢迢梅市过鲁墟,观者所至空巷陌。

尔来呻吟又春尽,周视室中惟四壁。

但令粝饭麤撑拄,犹胜朱门常踧踖。

小儿助我理孤学,终岁伏几心如石。

问看饮酒咏离骚,何似焚香对周易?

2.《四和》

年代: 宋 作者: 刘克庄

不复斗鸡随恶少,尚能叱犊慕良农。

来熏忆屡赓凉殿,出昼难重见雪宫。

老伴辕南并輶北,小孙膝上或车中。

自怜孤学无人助,从汉诸儒与党同。

3.《定慧相资歌》

年代: 宋 作者: 释延寿

祖教宗中有二门,十度万地称为尊。

初名止观助新学,后成定慧菩提根。

唯一法,似双分,

法性寂然体真止,寂而常照妙观存。

定为父,慧为母,

能孕吉圣之门户。增长根力养圣胎,

念念出生成佛祖。定为将,

慧为相,能弼心王成无上。

永作群生证道门,即是古菩提样。

定如月,光烁外道邪星灭。

能挑智炬转分明,滋润道芽除爱结。

慧如日,照破无明之暗室。

能令邪见愚夫禅,尽成般若波罗蜜。

少时默,刹地静,

渐渐增修成正定。诸圣较量功不多,

终见灵台之妙性。瞥闻法,

才历耳,能熏识藏觉种起。

一念回光正智开,须臾成佛法如是。

禅定力,不思义,

变凡为圣刹地时。无边生死根由断,

积动寺劳巢穴堕。湛心水,

净意珠,光吞万象烁千途。

抉开己眼无瑕翳,三界元无一法拘。

觉观贼,应时克,

攀援病,倏然净。

荡念垢兮洗惑尘,显法身兮坚慧命。

如断山,若停海,

天翻地覆终无改。莹似琉璃含宝月,

倏然无寄而无待。般若慧,

莫能量,自然随处现心光。

万地门中为导首,一切时中称法王。

竭苦海,碎邪山,

妄云卷尽片时间。贫女室中金顿现,

壮士额上珠潜还。斩痴网,

截欲流,大雄威猛更无俦。

能令铁床铜柱冷,顿使魔怨业果休。

和诤讼,成孝义,

普现群生诸佛智,边邪恶慧尽朝宗,

蝼蚁鲲鹏齐受记。偏修定,

纯阴烂物刳正命。若将正慧照禅那,

自然亏法明如镜。偏修慧,

纯阳枯物成迂滞。须凭妙定助观门,

如月分明除雾翳。劝等学,

莫偏修,从来一体无二头。

似禽两翼飞空界,如车二轮乘白牛。

即向凡途登觉岸,便於业海泛慈舟。

或事定,制之一处无不竟。

或理定,唯当直下观心性。

或事观,明诸法相生筹算。

或理观,顿了无一无那畔。

定即慧,非一非二非心计。

慧即定,不同不别绝观听。

或双运,即寂而照通真训。

或俱泯,非党员定非慧超常准。

一尘入定众尘起,般若门中成法尔。

童子身中三昧时,老人分谈真轨。

能观一境万境同,近尘远刹我不通。

真如路上论生死,无明海里演圆宗。

眼根能作鼻佛事,色尘入定香尘起。

心境常同见自差,谁言不信波元水。

非寂非照绝言思,而寂而照功无比。

权实双行阐正途,体用更资含妙旨。

劝诸子,勿虚弃,

光阴如箭如流水。散乱全因缺定门,

愚盲只为亏真智。真实言,

须入耳,千经万论同标记。

定慧全功不暂忘,一念顿归真觉地。

定须羽,慧须闻,

勿使灵台一点昏。合抱之树生毫末,

积渐之功成宝尊。猕猴学定生天界,

女子才思入道门。自利利他因果备,

若除定慧莫能论。

4.《和惠宰修县学韵》

年代: 宋 作者: 袁甫

人爵非贵,天爵惟尊。

贤哉惠侯,兴学祁门。

祁门之士,夙号有文。

兑心久废,索居离群。

自侯来思,锐志兴复。

士脱旧穴,迁于乔木。

人性本善,混混源泉。

四端素具,若火始然。

谁其启之,君子德风。

即修学宫,藏修其中,

内养克充,外养亦备。

尔不吾负,吾宁尔弃。

坛名舞雩,乐道无欲。

梁跨幽涧,潺潺潄玉。

面此清致,皆学之助。

本心融明明,庶几寡过。

滔滔世途,人而匪天。

儿童之戏,殆类纸鸢。

5.《予久客思归以秋光都似宦情薄山色不如归意浓》

年代: 宋 作者: 仇远

七十古所希,我今六十余。

干时本无策,谋生术尤疏。

就食泮水宫,学辅乏薪蔬。

凛凛座无毡,踽踽出无驴。

厌厌尊无酒,呥呥食无鱼。

官居古云冷,已矣当归欤。

缅怀二女子,夫家住桐庐。

三年千里别,旷久不得书。

日者遣一力,还家问何如。

江滨桐君山,土肥药堪锄。

山根有闲地,或容房客居。

2. 爱心助学捐款致辞

  

  中文名

  佟丽娅

  外文名

  Tong Liya, Liliya

  别 名

  丫丫、美丫、小丸子

  国 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 族

  锡伯族

  星 座

  狮子座

  血 型

  A型

  身 高

  1.66m

  体 重

  40kg

  出生地

  新疆伊犁

  出生日期

  1984年8月8日

  职 业

  演员

  毕业院校

  中央戏剧学院

  经纪公司

  佟丽娅工作室

  代表作品

  母仪天下、宫锁心玉、北京爱情故事、刀客家族的女人、恋恋不忘、产科医生

  生 肖

  鼠

  语 言

  普通话、锡伯语、维吾尔语、英语

  特 长

  舞蹈

  粉丝名

  丫蜜

  配 偶

  陈思诚

  2006年,佟丽娅大二时出演由尔冬升执导的电视剧《新不了情》,凭借剧中“李再爱”一角的清丽表现,获得好评,自此正式出道。 。

  2008年,在电视剧《母仪天下》中佟丽娅出演剧中的“赵飞燕”一角。佟丽娅凭借扎实的舞蹈功底和演技成功塑造了“赵飞燕”一角,饰演古装造型。同年,在生活剧《我是一棵小草》中,佟丽娅饰演岳小梅。

  2009年,佟丽娅又出演了《人活一张脸》,《大屋下的丫鬟》,《烟雨斜阳》三部电视剧。

  2010年,佟丽娅首次搭档霍建华,在《怪侠一枝梅》饰演荆如忆。在电视剧《无懈可击之美女如云》饰演姚辉。在《我的经济适用男》饰演何小君。

  2011年,《唐宫美人天下》饰演舞倾城。佟丽娅在《美人天下》中再次扮演擅长歌舞的舞倾城。佟丽娅搭档杨幂、冯绍峰在《宫锁心玉》饰演层次丰富,舞艺精湛的“年素言”。“年素言”原名佟素言,其历史原型是雍正皇帝的敦肃皇贵妃年氏。2011年,佟丽娅与飞轮海成员汪东城共同主演了她的首部大银幕作品,悬疑爱情惊悚片《紫宅》。同年在电视剧《梦回唐朝》中客串饰演反面角色“陶美人”。

  2012年,佟丽娅在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中饰演沈冰,被网友称为“最理想的模范女友”。在电视剧《恋爱的那点事儿》中饰演于湖新。 ,与杜淳饰演一对情侣。 在《爱可以重来》中,佟丽娅饰演的女主角陆嘉亮 。11月21日,佟丽娅在微博上首发音乐处女作《只为你歌唱》,发布爱情宣言。

  2013年,担任第四届“中国大学生电视节”形象代言人。 1月,

  

  在电视剧《刀客家族的女人》饰演葛大妮。 在电视剧《唐山大地震》中饰演女一号万小灯。在小说改编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饰演施洁。

  2013年8月,在电视剧《80婚约》中佟丽娅饰演苏劲。 在电视剧《王的女人》中佟丽娅客串出演了海天的嫔妃吴美人。8月8日,佟丽娅发布了《我们》这首歌曲,并写道:“这首歌是我的小伙伴送我的生日大礼,它唱出了我们的友谊,也许也唱出了你的心声。《我们》由佟丽娅、张蓓妮、刘迪妮、马晓鸥、马岚、张帆演唱。 在《断奶》中饰演安琪一角。在《全民目击》中饰演李晓妮,剧中扮演的是由邓家佳饰演的林萌萌的老师,由郭富城饰演的检察官童涛的女友。10月主演医疗行业剧《产科医生》, 片中饰演女主角何晶。因为主演必须在剧中进行专业的产科手术,为了使演绎起来更加专业、自然,佟丽娅也进产房观摩了3场真实的顺产手术。

  2014年7月24日《产科医生》登陆北京卫视、山东卫视。 佟丽娅在电视剧《恋爱的那点事儿》中出演女主角“亚熟女”于湖新 。在电视剧《恋恋不忘》中扮演女主角吴桐,与言承旭饰演的霸道总裁上演爱情故事。 。8月,佟丽娅携手李光洁、赵子琪、朱锐等主演都市情感剧《酷爸俏妈》,剧中饰演小学英语老师黄小颖 。8月27日,荣获第13届华鼎中国百强电视剧发布盛典最佳女演员奖;并同时获得十位全国观众最喜爱的影视明星奖。

  佟丽娅,锡伯族,中国影视女演员,1984年8月8日出生于新疆伊犁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04级本科班。

  2006年,学生时期的佟丽娅因出演尔冬升执导的情感剧《新不了情》而正式出道演艺圈[3] 。2008年,佟丽娅因在古装剧《母仪天下》中饰演赵飞燕而受到关注 。

  2011年,佟丽娅在电视剧《宫锁心玉》中饰演了“年素言”;同年,佟丽娅义务出任了锡伯族形象大使 。2012年,佟丽娅在爱情剧《北京爱情故事》中饰演了女主角“沈冰”。

  2013年,佟丽娅凭借在多部影视剧中的表现获得亚洲偶像盛典年度最具实力女演员大奖 ;同年主演电视剧《恋恋不忘》,扮演角色“吴桐” ,并担任第四届中国大学生电视节形象大使;参演电影版《北京爱情故事》。2014年1月16日,陈思诚与佟丽娅在大溪地举行婚礼 ;同年主演徐克导演《智取威虎山》,饰演“白茹” ;7月佟丽娅在林岭东导演电影《暴走迷城》中担任女一号;2014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佟丽娅位列43名 。

  佟丽娅主演的医疗行业剧《产科医生》于2014年7月24日登陆北京卫视、山东卫视黄金档播出。 7月30日,佟丽娅正式成为飘柔品牌新一任代言人 。8月27日,在第13届华鼎中国百强电视剧发布盛典中荣获最佳女演员奖。

  2012年9月1日,参加时尚芭莎慈善夜十周年庆典,为慈善献力献爱心 。

  2013年4月20日,420芦山强烈地震后,通过基金会为芦山地震灾区捐款 ;4月28日,参加在四川卫视现场直播的“中国爱·420芦山强烈地震大型公益特别节目”中,为灾区祈福。

  2013年7月参加了《公益中国》的节目录制。她先去看望了远在关爱中心的智障与伤残儿童,还在现场作为致辞人讲述嘉宾故事并参与互动访谈。同时,她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呼吁大家都能参与到献爱心中来,让她们能获得更多帮助。并现场捐款5万。9月佟丽娅发起捐助音乐教育培训基地[45] ;之后,佟丽娅参加了由共青团青海省委、青海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主办的“我的中国梦”希望工程音乐教育公益活动在青海省西宁市拉开帷幕,演员佟丽娅百忙之余不忘投身公益,专程飞赴西宁,发起捐助西部地区首个音乐教育培训基地,并获封“青海省希望工程爱心大使”。她探访西部地区小学,为孩子们带去学习和生活必需品;担任代课老师,为孩子们建立爱心图书馆;资助贫困儿童,并利用自己在微博平台的强大号召力,呼吁大家多多参与关注儿童艺术教育的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同年9月,佟丽娅出席联合国妇女署公益合作发布会(是与联合国妇女署深度合作的首位演员),与珀莱雅携手服务于女性公益和性别平等的项目。

  奖项/荣誉

  ▪ 2014 第一届 中国青年演员形象金榜 (获奖)

  ▪ 2014 第十三届 华鼎奖视后“中国百强电视剧最佳女主角” (获奖)

  ▪ 2014 第十三届 华鼎奖“当代题材电视剧最佳女主角” (提名)

  ▪ 2014 第十三届 华鼎奖“观众最喜爱十佳电视明星” (获奖)

  ▪ 2013 第四届 大学生电视节形象代言人 (获奖)

  ▪ 2013 第十届华鼎奖全球演艺名人公众形象颁奖典礼 华鼎奖 中国最佳电视剧女演员 (提名)

  ▪ 2013 亚洲偶像盛典最具实力女演员[7] (获奖)

  ▪ 2012 第二届 搜狐视频电视剧盛典最具网络人气奖 (获奖)

  ▪ 2012 第二届 乐视影视盛典“电视剧飞跃进步奖” (获奖)

  ▪ 2012 风尚志六周年盛典“风尚人气明星奖” (获奖)

  ▪ 2012 搜狐视频电视剧盛典“最佳女配角 ” 《宫锁心玉》 (获奖)

  ▪ 2012 MSN时尚夜“星月年度当红女演员” (获奖)

  ▪ 2011 “一心一益”公益创意大赛“爱心大使” (获奖)

  ▪ 2011 湖南卫视“舞动奇迹”获第三季第五名 (获奖)

  ▪ 2011 优酷指数盛典“开年突破女演员” (获奖)

  ▪ 2011 优酷大剧盛典“年度新锐偶像” (获奖)

  ▪ 2011 “锡伯族形象大使” (获奖)

  ▪ 2010 搜狐秋季盛典“最佳女演员” (提名)

  ▪ 2002 第一届 新疆小姐选美亚军 (获奖)

  ▪ 2001 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表演三等奖 锡伯族舞蹈《喜上眉梢》女领舞 (获奖)

  

  佟丽娅 影视剧作品

  电影作品

  ▪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 2013) ▪ 暗洞惊魂 ( 2012) ▪ 紫宅 ( 2011)

  ▪ 玫瑰余香 ( 2009) ▪ 花腰女儿红 ( 2009) ▪ 烟阳斜雨 ( 2009)

  ▪ 葵花子 ( 2006)

  

  

  电视剧作品

  ▪ 恋爱的那点事儿 ( 2012) ▪ 寂寞空庭春欲晚 ( 2012) ▪ 断奶 ( 2012)

  ▪ 王的女人 ( 2012) ▪ 宫锁幂缘 ( 2012) ▪ 梦回唐朝 ( 2012)

  ▪ 宫锁心玉 ( 2011) ▪ 北京爱情故事 ( 2011) ▪ 唐山大地震 ( 2013)

  ▪ 我的经济适用男 ( 2011) ▪ 百德堂 ( 2010) ▪ 唐宫美人天下 ( 2011)

  ▪ 错恨 ( 2010) ▪ 天涯赤子心 ( 2010) ▪ 欢喜婆婆俏媳妇 ( 2010)

  ▪ 烟雨斜阳 ( 2010) ▪ 当爱离开时 ( 2010) ▪ 怪侠一枝梅 ( 2010)

  ▪ 爱可以重来 ( 2010) ▪ 娘妻 ( 2009) ▪ 大屋下的丫鬟 ( 2009)

  ▪ 人活一张脸 ( 2009) ▪ 无懈可击之美女如云 ( 2009) ▪ 母仪天下 ( 2008)

  ▪ 我是一棵小草 ( 2008) ▪ 鸳鸯河 ( 2008) ▪ 新不了情 ( 2008)

  ▪ 空巷子 ( 2007) ▪ 红蝎子 ( 2007)

  

  

3. 捐资助学爱心不断公益广告

修桥补路、解囊行善、慷慨解囊、广施善行、捐资助学、公益理财、济苦怜贫、积善成德、扶危济急、扶倾济弱、博施济众、大爱无疆、雪中送炭、仁人志士、慈善首映、慈善事业、高调现身、义务献血、仁慈博爱、慈善行动、有目共睹、手留余香、慈善之王、募集资金、乐善好施

4. 爱心助学捐款

1、愁态自随风烛灭,爱心难逐雨花轻。——李绅《真娘墓》

释义:所有的哀愁都会随着风吹灭火烛而消失,爱心难以像雨打落花一样放下。

2、盖以慈爱心,惟期已成达。——郑侠《送陈守仁入太学》

释义:都是因为关爱之心,希望能按时达成。

3、犹幸先生有爱心,放汝长江得容与。——龚开《儿子咸画雁老人作江天仍作诗命咸书卷上》

释义:幸亏先生有爱心,让你在长江上驰骋。

5. 捐资助学的爱心故事

2019年是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为广泛凝聚合力,助力脱贫攻坚有实效,三门峡市湖滨区工商联持续深化“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推行“一企帮一村”、“一个爱心人士帮一户”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全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积极性。从今年6月18日湖滨区“百企帮百村”工作座谈暨扶贫项目招商推介会召开以来,参与帮扶的非公有制企业积极行动,短短近2个月的时间,累计下村百余次,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公益事业扶贫等多种途径,共投入资金28万余元,为助推贫困村、户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以下10个小故事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脱贫攻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真实写照。他们那不图回报、无私奉献,用真心做扶贫、用真情感人心的具体行动,深深触动着受助者的心。

01故事 5分钟

“马坡村帮扶企业兴隆公司和灿兴公司帮扶款各3万元已收到,十分感谢两家企业对马坡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的大力支持和帮助”马坡村主任马建红感动的说。自6月18日与马坡村结为帮扶对子以来,三门峡市灿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坤祥和三门峡兴隆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振坤先后多次到村了解情况,与村委干部进行深入交流,在了解到马坡村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时,灿兴马坤祥和兴隆吴振坤短短5分钟的商量,当即决定分别捐资3万元,用于改善马坡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

02故事 20分钟

百善孝为先,孝善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让老人安享晚年,7月26日,磁钟乡商会开展为孝善基金捐款活动。在商会会长、英彪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小卿的带动下,20分钟内15家爱心企业共为乡孝善基金捐款9800元。8月2日,三门峡伊方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和河南创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现场将4000元孝善敬老基金捐赠给了交口乡野鹿村理事会负责人。

03故事 30分钟

“1百胜商贸于伟 2豫中丰田任涛 3王老五食品王喜歌……”6月28日,为让贫困群众度过一个凉爽的夏季,湖滨区工商联30名爱心企业家纷纷以报名接龙的方式,认领了30户贫困群众微心愿。6月29日,在区工商联的统一组织下,非公党员、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前往高庙乡易地搬迁社区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短短半个小时,30名爱心企业家与30户未脱贫群众“一对一”结为帮扶对子,并为他们送上落地扇,帮助困难群众实现了清凉夏日微心愿。

04故事 1小时

6月18日,距离湖滨区“百企帮百村”工作座谈暨扶贫项目招商推介会结束还不到1小时,三门峡市贤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赵相伟就第一时间奔赴结对帮扶村杨洼村对接扶贫事宜。

05故事 一天

每月25日是湖滨区非公有制企业结对贫困村集中帮扶日。6月25日集中帮扶日当天,就有38家企业走村入户对接帮扶;7月25日集中帮扶日当天,就有16家企业到结对村开展集中帮扶。帮扶企业通过与村两委座谈交流,进一步明晰了帮扶思路;通过走访慰问贫困户,参与消费扶贫,为贫困群众送去了关心和温暖。

06故事 两天

“商会真是娘家人,关键时刻显亲情。”高庙乡小安村一瓜农十分感激地说。7月19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商联主席王志荣深入高庙乡小安村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当得知高庙乡小安村贫困户种植的二十亩西瓜成熟滞销,瓜农特别着急时,王志荣当即自己先购买了100斤西瓜,率先帮助促销。随后,通过湖滨区百企帮百村交流群、湖滨商会之家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向大家发出帮助贫困户销售西瓜的消息。消息一发出,短短两天时间,湖滨区工商联爱心企业英彪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涧南农贸批发市场、永泰石膏石膏粉业有限公司纷纷联系瓜农,购买西瓜共约两千斤。

07故事 三天

“早一天安装上路灯,贫困群众就多一天光亮。”“一个企业做得再大,也脱离不了社会。当前,全国都在进行脱贫攻坚,我们企业有义务参与进去,尽心尽力,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作为一位责任感很强的企业家,赵相伟以实际行动自觉履行着责任。在湖滨区“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中,三门峡贤诚汽修赵相伟率先行动,先后多次到结对村开展帮扶工作,分别在三天之内为磁钟乡杨洼村、交口乡马家店村安装群众文化广场照明设施6个、群众文化广场椅14个,共投入资金将近3万元。他时刻把贫困群众的需求记心上,把贫困村的事当成自家的事,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扶贫工作做出了表率。

08故事 一周

点亮微心愿,真情暖人心。7月25-27日,中国社会扶贫网湖滨区微心愿15-18期连续4期发布后,爱心企业家于伟、贺爱琴、陈砖强、张彦冰、刘飞跃、贾玉民、刘润增、王喜歌、王苏霞、吕卡芳等纷纷积极认领,主动对接,一周内共帮助16户贫困群众实现了微心愿,给他们送去了电磁炉、电饭煲、夏凉被、床上四件套、米、油等物品及2500元现金。“积小善成大德,聚小力献大爱”,物品虽小,却是企业家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的具体实践,凝聚着企业家无私奉献的精神。

09故事 一个月

“小广场上的灯一亮,大家都来这里跳舞、散步、拉家常,可热闹了。”家住三门峡市湖滨区磁钟乡杨洼村的贫困户宁翠玲说。“以前只要天一黑,村里就没什么人了,更别提什么文娱活动。现在好了,老人们出门再也不用担心磕磕绊绊,孩子们也能开心地在广场上玩耍。”短短一个月的时间,爱心企业家三门峡贤诚汽修赵相伟、英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洪波、英彪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小卿先后为磁钟乡杨洼村、交口乡马家店村、会兴街道王官村、磁钟乡贾庄村知青楼文化活动广场安装的太阳能路灯都亮了起来,切实解决了文化广场周边村民夜间出行不便及娱乐受限等问题。

10故事 一个月

为改善贫困群众住房环境,一个月时间,河南中润热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润增和三门峡王老五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喜歌共投资3万元对卢家店村310国道边农户围墙粉刷一新。崖底街道商会会长、涧南农贸批发市场总经理陈专强和涧河街道商会会长、甘露制水厂总经理王增波共投入7000余元为陈宋坡村贫困户刘建设修缮房顶已完工。“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感谢爱心企业家的真情相助……”,这是受助贫困群众的肺腑之言。

以上10个小故事仅仅是爱心企业家们用情用意、实实在在帮扶的一个缩影,在“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活动中,还有诸多感人的一幕幕时时温暖着受助者的心,深深触动着我们的灵魂。

自湖滨区“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爱心企业家们纷纷通过多种帮扶途径和形式,用企业的力量带动贫困村、贫困农民脱贫致富,他们在社会扶贫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帮扶的主力军。在扶贫攻坚战场上,有爱心企业家们的真诚支持和参与,相信我们定能打赢这场硬仗。

爱心无止境,帮扶见真情!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一个企业只有把自身的发展融入社会发展、融入共同富裕,才有价值。我们坚信,涓流共汇,足以涌成江河;绵力齐聚,定能众志成城。让我们积极投身湖滨区“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携手助力贫困村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全区贫困人口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6. 爱心捐资助学活动方案

2021年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月3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内蒙古是我国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

第四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第五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增进共性、促进一体,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第六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七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坚持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履行平等义务,共同建设各项事业。

第八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维护社会稳定和边疆稳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第九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各民族迈进更高水平的文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

第十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弘扬法治精神,依法保障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第十一条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全面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协同、各族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全面推进。

  

第二章 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

第十二条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宣传,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巩固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十三条 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文化保护传承水平,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第十四条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中华民族是政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第十五条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常态化,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贯穿于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全过程。

第十六条 弘扬中华民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伟大奋斗精神。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敬业奉献、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推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

第十七条 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凝聚和激励各族群众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共同守卫祖国北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第十八条 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坚持深入基层、艰苦奋斗、守望相助、甘于奉献的优良传统,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创造更多具有鲜明时代特色、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第十九条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积极推进各民族学生同校共班。

第二十条 加强反映祖国统一、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革命历史的遗址和文物的保护。充分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中华历史名人纪念活动、国家公祭仪式、烈士纪念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遗迹等,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第二十一条 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民族团结主题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研究,挖掘整理内蒙古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推出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反映内蒙古特色、融合现代文明、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活动。

第二十二条 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保护,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农牧业文化遗产、工业遗产、自然遗产保护。

第二十三条 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支持各民族优秀传统习俗、传统节庆、传统艺术、传统手工艺等的保护和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

第二十四条 挖掘整理内蒙古优秀文学、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戏曲、传统剧目等,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做好各民族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

第二十五条 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办好那达慕等传统体育盛会。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四年举办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和赛事。

第二十六条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内蒙古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独特的民族风情,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

第三章 促进各民族共同

繁荣发展

第二十七条 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入落实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强与京津冀交流合作,发挥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统筹推进自治区东、中、西部形成优势互补的差异化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二十九条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推动农村牧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高农村牧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和道路通畅水平,健全农村牧区物流体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普及科学知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牧区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第三十条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确保各族群众长期稳定增收,推动脱贫地区走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

第三十一条 加强边境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充分利用财政、税收、信贷、用地等政策,支持地区和民族特色产业、生产加工贸易企业、旅游业发展壮大,培育打造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

实施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工程,加强边境城镇建设。实施守边固边工程,完善抵边城镇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平台设施。

第三十二条 采取经济补助、环境优化、资源倾斜等措施,支持人口较少民族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保护发展人口较少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传承人口较少民族传统产业。

第三十三条 积极参与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形成以公路、铁路、航空为主体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适用性、可及性。推行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工程,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儿童福利设施。

加强民族传统医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民族医药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中医药(蒙医药)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

第三十四条 大力培育提升吸纳就业能力,推动多渠道市场就业,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各族群众特别是农牧民就业技能。

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各族群众就业。鼓励各族群众联合创业。

创造条件提高各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促进各族群众平等就业、充分就业。

第三十五条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把草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作为首要任务,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科学规划和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保护制度,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各族群众。

  

第四章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第三十六条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群众心灵深处。

第三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划,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

第三十八条 国家机关应当提高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坚定政治立场,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制定政策或者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民族团结进步因素,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全面正确贯彻执行;

(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推动自治区与全国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各族群众开展类型多样的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各民族文化交融发展与创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十九条 支持各类企业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融入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创建,履行下列社会责任:

(一)积极接纳各族群众就业,维护各族职工合法权益;

(二)配置产业、开展社会服务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各族群众利益;

(三)开展扶贫助困、捐资助学、建桥修路等社会公益活动,帮助解决民生问题,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十条 推动社区建立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开展下列工作:

(一)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享的社区环境,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和谐共居;

(二)加强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推动各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

(三)协助解决社区各族群众在住房、就医、就学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加强法治宣传、就业指导、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等服务;

(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引导各族群众相互尊重风俗习惯,积极培育邻里团结、家庭和美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十一条 苏木乡镇应当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机构,落实创建工作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中,推动实现农村牧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二)加大对辖区内发展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聚居嘎查村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各族群众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社保等需求;

(四)加强辖区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推动各族群众共学共事、共同发展;

(五)积极开展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

第四十二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展下列工作:

(一)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家庭教育为一体的民族团结教育平台,深入开展中国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中国梦教育;

(二)开展各民族学生共同参与的文体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日常学习生活;

(三)使用统一规范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规范课程设置,将民族理论政策纳入教职工教育培训范围;

(四)高等院校应当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

第四十三条 发扬拥军爱民光荣传统,做好军地军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联合边防哨所等驻地部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弘扬爱国守边精神,完善边民守边护边制度,加大护边员保障力度,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打牢守边固边的民族团结基础,共同守卫祖国北疆。

第四十四条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二)坚持爱国爱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民族团结进步要求的阐释;

(四)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国情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第四十五条 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建设好网上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发展壮大网上舆论阵地,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快构建全媒体宣传、全业态传播、全平台覆盖的网络宣传工作格局;

(二)主流新媒体平台应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专题,构建高质量内容产出机制,发挥好阵地优势、传播优势,打造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权威融媒体作品,更好凝聚群众、引导群众;

(三)鼓励互联网媒体、互联网企业、网民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应当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网上民族团结进步论坛,通过网络平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迹;

(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网络平台中出现的破坏民族团结、不利于边疆稳定及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言论,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第四十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综合测评指标,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综合测评指标,制定具体措施。

第四十七条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培养树立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自治区人民政府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对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八条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每年五月为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五月最后一周为民族法治宣传周;每年九月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

  

第五章 加强社会协同

第四十九条 各族群众应当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建共享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活氛围。

第五十条 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实践活动。

妇女联合会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积极作为。

第五十一条 鼓励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第五十二条 家庭应当在民族团结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思想融入家教、家风,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影响、相互教育、相互促进。

第五十三条 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少年宫等公共文化场所,应当做好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公园、广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应当展示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内容。

第五十四条 禁止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信息等方面出现否定中华民族共同体、诋毁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等影响民族团结的内容。

第五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制作、提供、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防范和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五十七条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应当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五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统筹协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大事项。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

第六十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民族团结进步有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公民知法、守法。

第六十一条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法治保障。

第六十二条 有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立法权限加强民族工作立法,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

旗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通过开展对民族团结进步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听取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监督。

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带头拥护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带头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为促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第六十三条 加强各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和任用掌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熟悉民族工作、践行民族团结的干部。

加大对各民族各类双语人才特别是双语教师、双语法官、双语检察官的培养、选拔力度。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时,应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

第六十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因素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化解各类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纠纷。

第六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信息等方面出现否定中华民族共同体、诋毁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内容的;

(二)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言论,收集、制作、提供、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信息,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行为的;

(三)实施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

第六十八条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评选;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

(一)未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

(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不及时处理、化解本单位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矛盾纠纷,出现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第六十九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7. 捐资助学爱心捐赠仪式

情系教育,倾情捐助;

捐资助学,奉献爱心;

热心助学,大爱无边;

惟宏隆德,情系教育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助学情无价 相聚也有缘

8. 捐资助学奉献爱心

区别:

1、助教是指高等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例如:再加上外教的指导,还有助教的帮助,我的进步很快。

2、助学是指在学习方面给予帮助;资助学业的意思。例如:捐资助学活动是由王老师倡导的。

3、助教也指中国古代在国子监或太学中协助博士教学的学官。

4、助学也指支持和帮助他人学习。多指帮助自学者。例如:在老师地帮助下,他申请了助学贷款。

9. 捐资助学暖人心

这个是很好的事情,也是企业的好事。

企业工会利用自身的组织网络优势,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档案,从为数不多的工会经费中拿出帮扶资金,资助规模不断扩大,帮扶效果逐年提升,使许多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完成了学业,得到了广大职工的广泛好评。

10. 爱心捐助学生

严格来说,这项活动其实是一种互利的过程。因为在我们以各种方式对某位孩子和他的家庭施以援助的同时,我们的思想与精神也会受到许多影响。

尤其是对我们家庭中那些同样处在成长中的孩子来讲,这种爱的付出与给予的过程,也必将深刻影响到孩子的思想与精神,会让他们了解什么是爱,什么是善良,什么是节俭。

这些思想上的美好的一面,是他们无法在现实社会以及校园生活中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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