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益资讯 > 正文内容

渭南高新区学生资助(渭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04-23 21:00:11公益资讯1

1. 渭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可向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提出申请,根据街镇的要求准备相关救助申请材料。

2. 渭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医疗保障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省、渭南市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政策、计划和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制定并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动态调整、调剂平衡机制。拟订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中、省、渭南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健全完善全市纳入医保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中、省、渭南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中、省、渭南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依据市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3. 渭南资助中心地址

符合条件的幼儿资助标准为750元/生/学年

4. 渭南学生服务

渭南网红天琦犯什么事了

渭南网红天琦犯下的罪行是犯有经济犯罪。其具体行为是:渭南网红天琦以其受人尊敬的身份,骗取他人信任,承诺提供投资服务,骗取大量资金,并利用所骗取的资金进行股票投资,结果股价大跌。最终,渭南网红天琦被查出,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3月20日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被法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5. 渭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目前农村低保标准如下:

1、城乡低保标准:每月487元,每年3693元;

2、农村集中五保户低保标准:每年6248元;

3、农村分散五保户低保标准:每年4391元;

4、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标准:每年10000元;

在没有调整前,农村低保标准暂时按照以上内容执行。如果有所调整,则按照新出的规定执行农村低保标准。

6. 渭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2021年陕西省低保户、五保户一年多少钱?

陕西省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各地情况不同,所以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具体一年多少钱,可以查询当地政府发布的五保户、低保户政策文件。

二、2021年陕西省低保户、五保户补贴标准一览!

1、2021年西安市低保户、五保户补贴标准

(1)低保户:参考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市民发〔2020〕167号),新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4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60元/人·月。

(2)五保户:参考2019年5月22日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印发的《西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市民发〔2019〕142号),有效期5年。城市特困人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为132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为1320元(集中供养)、700元(分散供养)。

2、2021年宝鸡市低保户、五保户补贴标准

(1)低保户:参考2020年12月7日发布的《宝鸡市民政局 宝鸡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宝民发〔2020〕211号),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城市低保: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和高新区为630元/人·月,其余9县为610元/人·月;农村低保全市统一为4920元/人·年。

(2)五保户:参考2020年12月10日《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宝民发〔2020〕223号),新的基本生活标准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6396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19元/人·月。

3、2021年咸阳市低保户、五保户补贴标准

(1)低保户:参考2019年11月26日发布的《咸阳市民政局咸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咸民发〔2020〕101号),从2020年10月1日起提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310元/人·年。

(2)五保户:参考2020年1月8日发布的《咸阳市民政局 咸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咸民发〔2020〕4号),从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调整为9600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6000元/人·年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uncategorized/165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