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劳动保险指南有什么?
社会劳动保险指南如下:
1、办理登记
缴费单位必须在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或单位成立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按照统筹层次实行属地管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料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⑤开户银行帐号。
2、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有副本的缴费单位还应持已变更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原副本登记机构变更社会保险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②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宣布变更证明;
③社会保险登记证:
④缈弛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登记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3、参保
①参保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②上报参保人员花名册;
③审核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核定缴费基数;
④征收费。
4、补保
①审查档案和相关资料,必须以档案记录为依据;
②局工资福利股认定补保时间;
⑧报主管领导同意;
④测算补保金额,打印缴费补缴单;
⑤征收补缴的养老保险费。
5、续保
①首先向续保职工宣传政策,自愿选择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确定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
②打印养老保险个人断档补缴单;
⑧缴纳养老保险费;
④打印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卡。
6、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领取
①死者直系亲属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向社保机构申报;
②县社保处实地稽核;
③办理手续,打印领取丧葬费审批单;
④报县社保处主任审批;
⑤支付丧葬补助费。
7、在职职工死亡继承费领取
①在职职工死亡家属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向社保机构申报;
②办理手续打印在职职工死亡个人帐户继承单;
③报县社保处主任审批;
④支付个人帐户继承额。
8、建安劳保基金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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