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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蟒峰钉了26颗钉子的三位驴友,最终判罚结果如何?

2023-06-10 14:51:00社会责任1

一、巨蟒峰钉了26颗钉子的三位驴友,最终判罚结果如何?

我国存在很多的名胜古迹,这些名胜古迹能够保持到现在供人们欣赏,可以说是经过了时间的长期磨砺才展现在我们面前,它之所以能称为名胜古迹除了具有观赏价值以外,还具有不可再生和重要科研价值,保护它使我们每个人都应有的责任,但是在网上就有看到这么一则新闻:巨蟒峰钉了26颗钉子 。对于这样行为他们即将会面临什么责任呢?下面就来简单讲述一下吧。

2017年4月15日,来自台州的三个驴友,因在巨蟒峰钉了26颗钉子,然后被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是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最终公开宣判三个被告人的处罚,要求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且要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600万元,这笔钱将用来修复和保护其他公共生态环境,另外还需要赔偿公益诉讼起诉人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支付出的专家费15万元

无论是该名胜古迹,或是其他公共生态环境,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存在,三位驴友之所以面临这样的处罚,是对故意损毁自然遗产和名胜古迹的行为进行严格打击,也希望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提高每个人自我保护环境意识。国家不断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尽力在维护和保持原有的环境,虽然我们不能对生态环境建设贡献许多,但该要有的行为和意识坚决不能忘记。

我们也希望周围的景点能够长期保存和改善,所以对于任何故意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一定要抵制,环境保护的宣传并不是口头上的简单说说,我们更应该用行动去证明,环境问题一直都是全球问题,是共同生活在地球上每个人的问题,所以让未来生态环境不要留下我们损害的足迹。

  

有两名驴友被判刑并处罚金,另一名驴友没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名驴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10万元,一名驴友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5万元。另一名驴友是未成年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攀登巨蟒峰的三人分别叫张永明,毛伟明和张鹭,他们私自攀爬巨蟒峰并钉了26枚岩钉,导致巨蟒峰山体面临崩解隐患,而巨蟒峰属于世界自然遗产,是不可再造的旅游资源。张永明有期徒刑一年,毛伟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张鹭免于刑事处罚,三人共处罚金600万。

这三个台州来的驴友,要求向社会公众道歉,还要赔偿600万元的环境资源损失费,还要赔偿此次检察院支付的专家费15万元。

最终判罚结果对这三人处罚600万的罚款,其中两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上饶鸡腿为什么被禁

上饶鸡腿是江西上饶特色小吃,备受旅客朋友喜爱。然而有人却生产销售假“上饶鸡腿”,2021年11月2日下午,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起诉人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孙某生产销售“上饶烤鸡腿”民事公益诉讼案。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孙某于2020年5月开始生产并在淘宝和拼多多销售“上饶烤鸡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无证生产;

2、无产品信息或冒用他人企业信息;

3、用鸭边腿冒充鸡腿;

4、电商平台注册冒用他人店铺;

5、刷单存在虚假销量。

公益诉讼起诉人也认为,孙某于2020年5月开始生产并在网上销售“上饶烤鸡腿”,存在无证生产、无产品信息或冒用他人企业信息、用鸭边腿冒充鸡腿、电商平台注册冒用他人店铺、刷单存在虚假销量等违法行为。

在调查期间经铁路派出所民警调查询问,发现6名摊贩均购买鸭边腿以充当山鸡腿,在家中对其进行制作加工,最后运往火车站售卖。随后,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社会发展局工作人员联合执法组顺藤摸瓜,找到流动摊贩生产“三无山鸡腿”的家庭作坊。现场卫生条件很差,作坊面积小、无防火设施,作坊内正在加工着半成品鸭边腿,现场还存放着多种食品添加剂以及制作“三无山鸡腿”的设备。

本案是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纠纷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孙某销售假的“上饶鸡腿”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破坏了食品消费市场安全和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判决被告孙某应承担损害赔偿金,并就其侵权行为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如何看待巨蟒峰被三驴友打钉事件及处理结果?

仅仅因为极个别人而损害了所有中国人的形象。三名驴友因在攀爬三清山巨蟒峰过程中,私自用电钻打孔在山体内打入26枚膨胀螺栓钉将被公诉,个人的看法是:这样的行为应该被公诉。这是大自然所赠予给人类的,凭什么你们三位就可以私自去破坏。

毫无疑问,当然是应该的,很多的旅游者都是莫名而来的,如果仅凭一己私利就去损坏景点景物,还对于这样的事不做任何处罚的话,那么是不是以后人人都可以这样做了呢?

中国是一个有制度的国家,是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国家,我们不能容许有这样的事出现了却不处理的现象发生,不处理事情。事情就会蔓延,事情蔓延了就会无法制止。旅游的文明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因为旅游时你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而是整个中国人的形象。

三名驴友判刑+赔钱事件:

经查,攀登巨蟒峰的三人分别叫张永明,毛伟明和张鹭。他们都是来自浙江台州的攀岩爱好者,这次攀爬活动由张永明发起,其自称从事攀岩运动已有十多年,听闻巨蟒峰山势险峻,又从未有人登顶过,便慕名前来挑战攀登。

案件移送至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后,检察机关再次委托相关专家对巨蟒峰山体损害进行了鉴定。专家出具鉴定意见认为,三人打入巨蟒峰的岩钉会让岩体形成新的裂痕,加快巨蟒峰的侵蚀过程、甚至造成崩解。

基于鉴定意见,检察机关认为三名登山者的行为确属情节严重,符合起诉条件。2018年8月15日,上饶市检察院以张永明三人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认为,仅提起刑事诉讼不足以弥补三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后经上级检察院批准,上饶市检察院于2018年8月29日对三人同时提起了民事环保公益诉讼。这样的处理结果,让张永明无法接受。

2018年12月13日,张永明三人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的刑事诉讼在上饶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围绕26颗岩钉的危害性问题展开激烈交锋,辩方甚至当庭拿出一块打了岩钉的花岗岩进行质证。

辩护律师称,自己在这块花岗岩上打入了三个与事发现场相同规格的钢钉后,并未检测到这块岩石有任何裂痕或其他变化。因此,尽管被告往山体打钉的行为确实有失妥当,但并不至于造成山体的严重损毁。然而,现场出庭的地质专家们却并不同意辩方的观点。专家认为,巨蟒峰是历经上亿年演化而成的珍贵自然遗产,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美学价值,不能等同于单个普通花岗岩。另外,尽管巨蟒峰目前并没有明显损伤,但26颗岩钉已经破坏了它的自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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