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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学校(乙肝学校体检会检查吗)

2023-06-03 22:45:42社会责任1

1. 乙肝学校

您好,可以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意见》规定,申请大学本科录取的考生需要进行身体检查。在身体检查中,如发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则能够继续读大学,但需要进行隔离并接受治疗。如果未能通过体检,则可能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机构的限制,不允许继续申请入学。不同的高校、省份和国家对此有各自的规定和标准。

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患有乙肝,应该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或者相关部门,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以及针对这种情况需要采取的措施。同时,也应该积极接受治疗,采取科学的治疗方法,希望您能尽快康复。

2. 乙肝学校体检会检查吗

入学体检时是否检查乙肝,主要与学生的专业有关。如果与食品和药品的销售、加工、生产等行业以及幼儿保育无关的专业,入学体检时一般不做乙肝三系统检查。如果是与这些职业相关的专业,入学体检时会常规进行乙肝三系统检查,乙肝病毒感染者一般都会限制入学。

3. 乙肝学校会让住校吗

不在学校吃饭,我个人觉得有两个证明,都可以不用在学校吃饭,第一,身体有病,就是那种消化不良的,因为那种病需要调理,在学校吃饭就有点达不到效果,第二种情况,就是有传染病的,如慢性乙肝,那是不能在学校吃饭,为了自己,也为了别的学生,有这两种证明,可以不在学校吃饭

4. 乙肝学校会组织打吗

你好,国家并没有规定乙肝不能上学,一般是这样的,如果乙肝大三阳肝炎发作的话,肝功能异常的情况下,这种是不能上学的,需要治疗好转,肝功能控制到正常水平后才能上学。如果肝功能正常的话,属于乙肝携带者,这种情况是不影响上学的,治疗的时机就是肝功能异常的时候,因此需要定期复查肝功能、乙肝病毒DNA、肝脏彩超等相关检查。

我国近期将出台有关政策,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就业的限制条件。取消乙肝检测,使得我国在消除乙肝歧视方面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毛群安表示,这次政策调整后,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确保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调整后的体检项目开展入学、就业体检,及时查处、纠正违反规定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行为。  据了解,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对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有关的制度,切实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的权利。  毛群安同时指出,为医学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严格保护体检者的隐私;为健康体检目的开展的检查,检查机构应充分尊重体检者的选择权并保护其隐私,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体检者接受“乙肝五项”检查。  我国现在免费给新生儿和15岁以下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同时鼓励高危人群积极接种。据透露,我国正在制定下一个乙肝控制规划,今后也有可能对高危人群实施免费乙肝疫苗的接种。

5. 乙肝学校会收吗

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取消了入学和就业体检中检测乙肝项目。

6. 乙肝学校让医院开不传染证明怎么办

不用,自己知道就好,大学入学不查乙肝

不用说,也没人会问你。政策有规定的。

我以前高考体检老师私下跟我说的 以前也觉得害怕被歧视 现二十七八岁了 回 头想想那都不是事 放宽心 好好准备考试就行

说这个干嘛,体检自查肝功能的,不用查乙肝。

7. 乙肝学校会劝退吗

不会

乙肝虽说是一种有传染性的疾病,但是它不是任何时候都有传染性,只有在发病时才具有传染性。再有乙肝是通过液体传染,比如血液。另外有病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旦有了病就应该医治,所以单位不能以此为理由开除病人的,劳动法没有这一条。

8. 乙肝学校不让住宿犯法吗

多谢邀请!

1.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

3.体能测试

4.体检

5.政治审查

6.填报志愿

7.录取

招生录取流程:

全国高考→公安类专业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填报志愿→录取。

1999年2月,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和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升格为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更名为湖南警察学院!

湖南警察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日期:2019-05-24

发布者:招生就业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湖南警察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全称、办学地点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南警察学院(Hunan Police Academy )

学校代码:11534

第四条 办学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

第五条 学校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主管部门及咨询、联系方式

第六条 招生工作由湖南省公安厅和湖南警察学院负责,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731)82791713(兼传真)、 82791758

网 页:www.hnpolice.com

E-mail:zsjy@hnpolice.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 邮编:410138

第四章 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第八条 学校2019年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山西、福建、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本省另含参加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公安类专业招生对象为:湖南籍(学籍和户籍)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第五章 招生工作组织机制及人员

第九条 成立由湖南省公安厅和湖南警察学院主要领导牵头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把握招生政策,审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招生工作人员名单由学校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提名,由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招生业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身体健康,适应本职工作需要。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的文件,参加招生工作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熟悉招生流程及录取办法。未参加培训者不得参与招生工作。

第六章 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

(相关标准以2019年公安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七个专业为本科公安类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公安类专业招生的规定,考生须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

第十四条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五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学校在对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对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第十六条 报考公安类专业考生的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四个项目中有三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性别 测 试 项 目 可 测 次 数 合 格 标 准

男子 50米 1 9"2以内(含9"2)

1000米 1 4'35"以内(含4'35")

引体向上 1 1分钟内完成9次以上(含9次)

立定跳远 3 2.05米以上(含2.05米)

女子 50米 1 10"4以内(含10"4)

800米 1 4'36"以内(含4'36")

仰卧起坐 1 1分钟内完成25次以上(含25次)

立定跳远 3 1.5米以上(含1.5米)

第七章 志愿填报

第十九条 考生必须在各省统一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湖南省考生报考学校公安专业的须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报考学校普通专业的须在本科二批填报志愿。

第二十条 报考学校的考生应在各省的相应批次志愿栏中准确填报志愿。湖南省考生在填报本科提前批志愿栏时,只能在六类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中选报公安院校类湖南警察学院的公安类专业,不能跨类混报,否则志愿无效。湖南省考生报考学校普通本科批相关专业在本科二批志愿栏进行志愿填报。

第八章 录 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公安类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普通专业中的法学、信息安全、行政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

第二十三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相关规定确定学校的投档比例。

第二十四条 招生工作人员应仔细审阅每一个考生电子档案,对考生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第二十五条 公安类专业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普通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对于分数低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八条 根据当前公安机关录警实际需求情况,公安类专业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数的10%。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九条 普通专业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规定执行。公安类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规定外,还必须符合本章程第十五条中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统一邮寄。

第三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或拨打公布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二条 公安类专业新生入校后,湖南省公安厅和学校共同组织全面复查。三个月内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转入普通专业学习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在校管理及毕业待遇

第三十三条 各专业学生统一住校。按照公安部规定,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在校学生统一着制式服装。

第三十四条 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学校根据自愿原则动员学生购买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人身伤害的,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12号令)处理。

第三十五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三十六条 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按人社部、公安部、教育部和中央编办等六部委下达的文件精神执行;普通专业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各类招生严格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2019年各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为:

侦查学:7150元/年

治安学:7150元/年

交通管理工程:7150元/年

刑事科学技术:7150元/年

禁毒学:7150元/年

警务指挥与战术:7150元/年

网络安全与执法:7150元/年

法 学:4000元/年

行政管理:4000元/年

信息安全:4800元/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800元/年

应用心理学:3800元/年

第三十八条 学生一律实行集体住宿,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含热水维护费100元,空调维护费100元)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正在上报审批中,最终以省发改委审核批准的标准执行。

9. 乙肝学校有什么要求

单招要求是: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报考3+2专业的学生须10门达到合格,普通类专业须有5门及以上达到合格;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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