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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保局,外牌私家车在上海可以领检验合格证吗

2022-11-13 07:09:13绿色环保2

一、外牌私家车在上海可以领检验合格证吗

2014年7月2号开始外地车可以在上海领取环保标志

以下是规则和通知

即日起上海市环保局,符合条件的外牌车将可在上海异地领取环保标志。

日前,上海市环保局发布了《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异地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上海环保检验机构

可以接受外省市环保部门委托,对外牌车发放环保标志。根据环保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原则上应在注册地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此举解决了

部分在沪使用的外牌车无法在注册地领取环保标志的困境。

定期检验后当场核发

《通知》规定,外省市号牌车辆在上海申领环保标志,除持安全检验所需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以及注册地公安部门

出具的委托书外,还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和注册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同意在上海进行环保检验申领环保标志的委托书,在申城社会化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后,由

检验机构当场核发环保标志。

对于此前已在上海完成定期检验,仍在检验有效期内,但尚未回注册地申领环保标志的,可持注册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和《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直接在上海任一年检站申领环保标志。在上海申领的标志遗失或损坏的,也可申请补换发。

此外,《通知》强调,上海号牌车辆委托外地进行检验并申领环保标志后,必须将环保标志副本复印后寄送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三江路55号),确保

发标信息录入本市环保标志发标系统中,便于电子警察实施数据比对。经上海委托检验,仍无法在外地领取标志的,可凭检验合格报告或盖印的《机动车行驶证》回

上海申领。

目前,上海市环保局已对环检机构发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操作培训,已可接受委托,开展对外牌车的发标工作。

一上午查到51辆黄标车

昨日开始,上海严格实施S20外环高速(含)范围内全天禁止黄标车外环行驶。当日上午,市交通委联合公安交警总队、环保局、交通执法总队在全市27个集中整治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截至昨日12时,执法人员共认定黄标车违规上路51辆,劝返43辆,查获8辆。

执法部门称,自7月1日至10日在上海开展为期十天的集中整治行动后,将不定时、不定点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违反禁令的黄标车驾驶员。

市交通委表示,将自2015年4月1日起,在G1501上海绕城高速(含)范围内全天禁止黄标车行驶。

二、车子是上海牌照,米绿色环保,能进市区吗

没有环保标志全天不能进中环以内(包括中环)

相关文件如下:

关于在中环路范围内实施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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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公安局

沪环保控〔2009〕277号

关于在中环路范围内实施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通知

为有效改善本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结合本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扩大限制通行范围的通告》(沪府发〔2009〕30号)的要求,现将在中环路范围内实施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限制通行的车辆范围

(一)领有本市牌证,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在用车辆;

(二)领有外省市牌证,长期在沪使用,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在用车辆(在沪逗留7天以内的临时过境车辆除外);

二、限制通行的时间和区域

(一)自2009年8月1日起,全天在中环路范围以内(含中环路快速路、地面道路及辅道)的道路,以及延安高架路、南北高架路、沪闵高架路、逸仙路高架路全线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二)浦东新区范围内的禁行路段以中环路沿线的现场禁令标志为准。

三、环保标志的核发

本市对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核发环保标志,准予进入上述限制通行区域。环保标志应当加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不影响驾驶员视线处。

环保标志核发程序如下:

(一)对本市在实施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后注册登记且具有合法通行权的在用机动车,依据各类车辆的上牌时间(见附件1),由环保部门委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环保标志。车主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到车辆管辖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凭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申领环保标志。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对外省市牌照车辆,按在沪逗留时间分类管理。在沪逗留7天以内的临时过境车辆,由环保部门委托市路政部门在入境道口发放注明有效期限不超过7天的过境凭证,车主应凭证通行。来沪超过7天以及长期在沪的外省市牌照车辆,车辆使用人应当凭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设立的服务窗口申领环保标志。属于国家规定的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后上牌的车辆(见附件1),可以发放环保标志。

(三)对本通知实施后在本市上牌的新车,在核发车辆牌照时一并核发环保标志。

已申领过本市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辆无须再次申领。

四、其他规定

对无环保标志或过境凭证驶入禁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为确保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的顺利实施,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工作的宣传。市环保局热线电话“12369”,将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有关高污染车辆更新补贴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环保标志申领发放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附件:1.机动车辆环保标志发放条件

2.机动车辆环保标志申领发放地点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三、汽车环保标志如何领取

1. 汽车环保标志需要到车管所办理。需要机动车车辆所有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单位法人代码证),机动车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免检车领取的年审帖和绿色环保贴,是不收费的。免费发放。但领贴时要各提供一份行驶证复印件,可以提前准备好。

2. 申领程序:申请人到核发点窗口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核发人员审核合格——核发人员登记车辆信息并打印相应的标志——申请人填写领取登记表——申请人领标并取回有效证件原件。

扩展资料:

1. 六年内免检的车辆,在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免上线检车。但每两年要到车管所领取年审帖和绿色环保贴,到检车时间时,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到车管所办理。

2. 汽车环保标志是国家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分级标志,有黄色和绿色两大类,按照车型和排放标准进行审核,然后发放。目的是为了进行节能减排检查和汽车定期环保检查的需要。

3. 标志的有效期与汽车年审周期一致。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汽车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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