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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环保全民公益(全民参与环保)

2022-10-30 20:00:34绿色环保2

1. 全民参与环保

全民环保日为每年的六月五日。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

联合国环境规划暑在每年的六月五日选择一个成员国举行世界环境日活动,针对性地制定世界环保日主题,总称世界环境保护日。

2. 全民环保 人人行动

         地球这个美丽的蓝色星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但是,在最近几十年,我们的生存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水质被污染了、塑料的出现,导致白色垃圾肆虐、森林里树木过量砍伐,导致水土流失严重,植被的破坏,山洪倾斜而下……环境的破坏,导致人类的生存环境变得恶劣,生活质量下降。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得使人人行动起来,守护人类自己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让我们的生活空间变得一一天蓝、水碧、山青。

         所以说: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3. 安徽全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和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活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负责、单位施治、全民共治、区域联动、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规划先行,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降低大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浓度,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支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并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应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低碳、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章 监督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本省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燃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

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可以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出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制度。通过等量或者减量置换获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在置换的排放量未削减完成前,不得投入试生产。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确定本省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产业结构,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企业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项目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不得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五条 在严格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排放总量削减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总量减少的原则,可以进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

第十六条 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七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十八

4. 全民保护环境

环境就是人民的家园,必须全民係护环境,根本制度是坚持不懈地美化环境,坚持不懈地净化环境,坚持不懈地喊减少自身对环境损失,坚持不懈地用现代科技改造环境,坚持不懈地保护生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不懈地进行碳中和工作。

5. 全民环保意识

将“加强居民的环保意识教育”改为“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或“加强居民的环保教育”

6. 全民健康绿色环保

广泛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积极推进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行动,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引导人们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反对餐饮浪费行为、提升文明旅游素质、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中厚植文明健康理念、践行绿色环保生活。

7. 全民环保日

世界环境日为每年的6月5日,它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也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每年6月5日选择一个成员国举行“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发表《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及表彰“全球500佳”,并根据当年的世界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热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世界环境日”主题,总称世界环境保护日。

8. 全民防治环境污染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污染防治意识;二是入小区入户散发宣传资料,形成全民共识;三是开设环保投诉举报电话,有案必查。

9. 全民环保科普网

正规。

科普教育网是专门致力于各种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职业卫生健康教育等安全防范知识领域的科普性、公益性网站。

公众环保健康科普教育网主要面向大众普及消防安全健康教育知识,增加人们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向企事业单位群体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课程,为共建安全型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10. 全民参与垃圾分类 共享环保低碳生活

1、垃圾分类一小步,低碳生活一大步。  

2、请不要乱扔我,我会污染环境。  3、垃圾科学分类,文明你我同行。  4、给自己一个文明习惯,给垃圾一个利用空间。  

5、垃圾不落地,今天你做到了吗?  6、垃圾分类,举手之劳;变废为宝,美化家园。  

7、多一份自觉,多一份清洁。  

8、全民参与垃圾分类,共享环保低碳生活。  

9、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10、垃圾混置是垃圾,垃圾分类是资源。  

11、我们既是垃圾制造者,也是清除垃圾的环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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