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益生活 > 正文内容

志愿者在履行什么基本义务

2021-12-08 19:09:25公益生活2

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的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志愿者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每名注册志愿者根据个人意愿至少选择参加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4.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5.在志愿者职责范围内,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6.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扩展资料:
志愿者组织与管理
组织机构
1.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全国注册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2.省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广泛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根据实际需要,也可直接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
3.市、县两级团委应普遍建立志愿者专门工作机构和志愿者协会,安排专人负责志愿者注册和管理工作。
4.县级以下基层团组织应通过建立志愿者协会、创建志愿者服务站、培育志愿服务伙伴、发展志愿者服务队和服务团队等形式,广泛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实现志愿者注册和服务的便利化。
5.社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学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含志愿者服务站、服务队、服务团队等),经所在地注册机构同意可以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
6.注册机构及其下属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宣传动员、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个人信息保密等制度。
日常管理
1.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注册机构及其下属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2.注册机构应建立健全注册志愿者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注册和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3.注册志愿者使用全国统一的标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注册志愿者应佩带以全国统一标识为主体图案的标志。志愿者旗帜和服装以红、蓝、白为基本色调。
4.注册机构可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5.注册志愿者培训工作主要由注册机构及其下属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对注册志愿者申请人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培训,定期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向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gysh/4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