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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义工拍摄(淄博张店志愿者)

2023-03-27 04:10:19公益生活1

1. 淄博张店志愿者

白云苍狗,弹指过往,苍茫尽处,岁月蹉跎。此番种.种经历,使人感怀万千。

既有“黄金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慷慨献身,亦有“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无奈愤懑。也正是有这些不畏生死,赤胆忠心的爱国志士,中华民族,才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更加熠熠生辉,源远流长,展现出蓬勃的生命力。

而今,中国,正在遭受新型冠状病毒的侵害。举国上下,人心惶惶,阴霾压抑。而,越是千钧一发,越是存亡一线,越是国难深重,越可体现人间的温情,真情的无价。

温情洋溢在身着隔离防护服,却始终笑靥如花的白衣战士们的脸上。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接收到党中央的命令,山东省各地的医护人员自愿请战支援湖北,我们淄博九人出征。他们当中有两个孩子的母亲,有刚刚结婚的不久的护士……却都在接受命令的那一刻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他们以实际行动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充分体现新时代淄博医务人员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责任担当。他们在黑夜里逆行奔跑,与家人临别前的最后一次拥抱,泪落星河。辞别温暖,报效国家。防护服一层层裹住了身体,却永远遮不住心中的真情。

温情洋溢在淄博的大街小巷、社区路口的每一个角落。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以来,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志愿者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为广大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在这个特别的春节中,形成了一抹最有温情的风景。

开学推迟了,但在教师们的辛勤付出下,网课如火如荼,这亦是一种温情。“如果不来,会后悔一辈子”。他们是最普通的淄博劳动者,因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决心,从淄博驰援武汉火神山医院工地,这亦是一种温情;淄博一名退伍老兵在得知疫情爆发后独自开车远赴武汉,为当地的医院送去急需物资,这,何尝不是一种温情…..

疫情肆虐,亦有温情醉人间。余光中曾说过:“我的国家,依旧是五岳向上”。淄博有温情,武汉有温情,中国有温情。深情寄语:皆莫怕,替汝尽望,待春暖花开日,山河无恙!

2. 淄博张店志愿者网站登录

有一个义工歇会,会不定期发活动,可打电话额也可以在志愿者网上报名

3. 淄博张店志愿者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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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淄博张店志愿者可以在高速路口帮忙拿药吗?

1、关爱老人儿童;

2、主动去社区帮忙;

3、为疫情防控做宣传;

4、环保志愿;

5、下乡教育;

6、帮助残疾人做心理辅导;

7、为贫困人民送去温暖。

志愿者是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无偿地去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的一类人。

志愿精神,是一种潜在的力量,这种力量来源于他们的初心和无私奉献。

5. 淄博张店志愿者怎样报名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用火药制成的,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等制品。

第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事项。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供销合作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重大节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应当加大宣传力度。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本单位、本行业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对村民、居民、业主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

学校、幼儿园、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学生、学龄前儿童、被监护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

第六条 有关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业务时,应当通过设立宣传牌或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第七条 鼓励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 区县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外,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的下列场所一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重要物资仓库、重要军事设施周围;

(二)加油(气)站,液化气储存库、供应站(点),油库,输油输气管线,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的安全保护区;

(三)高压电线、变电所、变压器等输变电设施的安全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立交桥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五)机关、学校以及医疗、养老、托幼机构等场所;

(六)公园、商场、超市、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影剧院、停车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

(七)多(高)层建筑物楼顶、走廊、楼道、阳台、窗口、地下空间以及施工现场;

(八)林地、绿地、苗圃等禁止烟火的区域;

(九)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

(十)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

(十一)大中型水库的管理范围;

(十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第十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时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动:

(一)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二)中考、高考期间;

(三)国家公祭日、哀悼日、烈士纪念日等;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间。

第十一条 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拍摄影视作品等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并按批准的时间、地点、种类、规格、数量燃放。

第十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制作烟花爆竹。

第十三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四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从事庆典、婚庆、殡仪服务的经营者和承接婚庆事宜的酒店、宾馆应当告知服务对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不得为其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对服务对象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查处。

第十五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巡查检查,及时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其他有关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第十六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十七条 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发现火灾的个人应当立即报警,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组织扑救;消防救援机构接到火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十八条 鼓励烟花爆竹持有人将尚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就近上交公安派出所。

对收交和依法没收的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组织销毁、处置。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劝阻,并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证,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不按照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十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五百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内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1]

6. 淄博张店志愿者报名时间

创城自11月20日,是淄博全城大扫除的日子。在淄博市文明办的号召下,淄博市各级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广大市民群众和志愿者纷纷出动,集中开展“红色星期六”环境卫生打扫除活动,用实际行动传递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意识,推动淄博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机制化,共同打造干净、整洁、优美、宜居的美丽淄博

7. 淄博张店志愿者服务 社区

直接联系淄博团市委志愿者工作部,电话到网上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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