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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创新方式手段有哪些?

2022-11-03 13:34:38公益生活2

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创新方式手段有哪些?

(1)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3)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路径有哪些

(一)加快立法,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保

社会组织立法要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努力解决五方面的重大问题:一是划清界限,要划清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界限,划清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界限,也划清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界限;二是明确权利和责任,要明确社会组织和政府企业是不同的权利与责任主体;三是确立规则,确立社会组织的非营利行为准则和特殊的产权边界;四是保障权益,保障社会组织作为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它们在参与开展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组织所有成员的合法权益;五是促进发展,通过立法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法律规制下实现健康发展。

(二)有重点地培育有利民生和谐的各类社会组织

在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完善的实际情况下,全面放开发展社会组织既不现实,也不利于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当前重点是要集中优势资源,主要扶持对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联系最直接的社会组织,这是符合实际的战略选择。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商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要健全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制,建立财政补助和财政奖励制度,制定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的相关政策,从促进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的数量扩张和质量提升入手,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和布局,着力打造强势社会组织群体。

(三)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要以建设“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科学”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为目标,引导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管理民主、决策科学、监督有效的运行体制,增强自律性。要减少社会组织的行政化色彩,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去特权化,促进社会组织回归社会,增强社会组织活力。开展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创建和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多部门多领域开展。依托大专院校,完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与优秀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实习基地”,加大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加强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体系建设,分层次培训专业骨干人才;建立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和志愿服务队伍联动机制;建立社会组织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建立社会社会组织人才供需平台等新媒体平台,促进社会组织人才发展。

(四)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

随着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参与社会组织人数的不断扩大,如果对于这一数量不断扩张、方向符合先进生产力要求的社会群体,我们党不进入、不影响、不发展,那就会严重削弱我们党的群众基础、组织基础。不仅影响党对整个经济建设的领导,更会削弱党的自身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既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也是更好地在社会组织中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动员和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要紧密联系我国社会组织的实际,积极探索在各类社会组织中党建工作的特点规律,努力使党的建设成为这些组织发展的内在需要,在服务社会组织发展、锻造组织内部文化“软实力”、维护组织内部成员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社会组织最了解民生、民情、民意,提高社会组织应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势在必行。一是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界别。建议在各级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中增加“社会组织界别”,分配一定比例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给社会组织。二是建立重大行业决策征询社会组织意见的制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府规章、公共政策、行政管理措施和行业发展规划之前,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征求和听取相关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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