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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通公益基金是真的吗(农村公益基金)

2022-10-01 03:10:26公益理念2

1. 农村公益基金

中国扶基会的宗旨是:扶持贫困社区和人口改善生产、生活和健康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实现脱贫致富和持续发展。

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于1989年3月,是专业从事扶贫工作的全国性非政府组织。中国扶基会的宗旨是:扶持贫困社区和人口改善生产、生活和健康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实现脱贫致富和持续发展。

中国扶贫基金会以搭建社会贫富互动平台,传递慈善爱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己任,以励精图治、求真务实的精神,致力于动员社会参与,创新扶贫方式,推动政府公益政策制定,促进公民社会发育,实现社会平等、公正和共同富裕。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接受资金、物资捐赠及技术援助;开展各种扶贫济困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募集扶贫资金和物资;资助中国贫困社区进行必要的教育、卫生、环境和文化建设;扶持贫困家庭和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其素质和能力提高;促进中国贫困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及海外的联系、交流与培训;为关心支持中国扶贫事业的组织、企业和个人的扶贫济困公益活动提供咨询、代管和服务;按有关规定设立帐户,独立核算,对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进行管理。

中国扶贫基金会组织和实施了“扶贫中国行——走进千村万户,共建和谐社会”、“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表彰活动”等大型系列公益活动,以及“母婴平安120项目”、“小额信贷项目”、“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紧急救援项目”、“天使工程”及综合项目,动员众多国际、国内组织、机构、企业、社会公众捐赠善款与物资,帮助弱势群体。

中国扶贫基金会已经成为中国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专职扶贫公益机构。中国扶贫基金会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和机构文化的涵养,提倡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强调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精神,奉行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遵循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其社会知名度、公信度日益提高,并享有国家特批的对我会进行公益救济性捐赠实行全额免税的政策优惠。

2. 农村公益基金如何成立

注册公益基金会的方法: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3. 农村公益基金座谈会谈什么?

一、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组织政策调研,推广和培树先进典型;

二、组织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四、组织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

六、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收集管理区内退役军人数据信息;

七、指导和加强退役军人党的建设;

八、指导辖区内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带着感情为退役军人服务,耐心倾听退役军人的陈述,认真详细记录,建立台账,如实反映退役军人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解决退役军人的诉求,不得敷衍搪塞、推诿拖延、徇私舞弊。

三、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扩散和传播退役军人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四、定期组织座谈会、恳谈会,认真听取退役军人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反馈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

五、组织开展对退役军人走访活动,及时掌握情况变化和困难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春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采取送慰问信、慰问品等形式,对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进行慰问。

六、建立定期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反馈有关事项办理结果。

七、妥善保管退役军人登记统计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损毁或者篡改。

一、日常接待制度

做好日常退役军人来访接待登记,听取退役军人相关意见建议,及时沟通交流,做好宣传引导,详细填写《舟山市退役军人来访记录本》,能够现场办理的做到当场办结,不能现场办理的,必须告知具体处理方式和时限。

二、信息登记制度 实行退役军人“一人一档”精准管理,确保退役军人信息录入信息库,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和活动的记录和登记,做好影像及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走访慰问制度 结合春节、"八ー"、国庆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不定期组织走访慰问,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沟通思想,做好跟踪落实。

四、联系结对制度。 建立退役军人与社区干部联系结对制度,实现联系结对全覆盖,建立起经常性联系,切实准确掌握退役军人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

五、民主议事制度。 定期召开座谈会、议事会,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双向沟通,不断创新组织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社区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定期志愿服务制度。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定期组织辖区内公益团队开展服务,实行团队负责制,各成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团队负责人要做好日常事务性工作,每次活动后详细填写《舟山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册》,积极进行沟通交流,并向服务中心反映信息。

4. 农村公益基金会章程

答:《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规定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的比例,是为了促使基金会实现发展公益事业的宗旨,确保对公益事业进行投入。杜绝基金会出现偏离公益轨道,或是停滞不活动的情况。

公募基金会向社会募捐,支出与收入配比有利于衡量捐赠收入的使用效率。经统计,全国性基金会目前的平均支出比例为50%,为达到促进基金会活的目的,把标准定为:每年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会不接受募捐,一般使用基金的利息,或利用捐赠人定期提供的资金开展活动,因此,以基金额为标准确定公益支出比例。为达到促进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和鼓励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双重目的,公益支出比例定为:上年基金余额的8%。

5. 农村公益基金会成立公告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申请人在网上完成设立登记的填报程序,经审查同意后,将填报内容打印并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之后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基金会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6. 农村公益基金会的公章谁保管

募集期间,基金各个投资者需要将资金汇入一个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募集户)。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由基金管理人或有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开立,并由基金管理人管理或委托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管理。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在募集期间,基金募集的资金只能存放在该募集结算资金里面,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动用。在该基金未进行投资运作前,募集专户中的资金仍属于投资者的财产,不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财产。

募集后资金划转至托管账户

基金在募集期结束之后,由基金管理人将全部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账户。托管账户是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履行本合同在基金托管人指定银行为基金单独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账户预留印鉴根据托管银行具体规定执行,相应印章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同时,基金财产托管账户的网银客户号、机构网银登陆密码、网上银行证书等均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7. 农村公益基金倡议书

第一,倡议书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它可以在较大范围内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一些有益于社会的事务和开展某些公益活动。

第二,倡议书是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有效的方法。倡议书的内容一般是同人们的日常生活相关的一些事项。如倡议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倡议众志成城,同心协力,实现祖国的尽快复兴等。所有这些都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属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倡议书是一种建议、倡导,它不给人一种强制的感觉,所以在这种轻松倡导之中,宣传了真善美,使人们无形之中就受到深刻的教育。

8. 农村公益基金章程

公益基金会办理流程

申请

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

提交可行性报告

基金会不像公司,你想成立就可以成立。而是要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等综合因素,撰写专业的可行性报告,分析成立该基金会以后的发展战略。

核名

基金会的名称是有要求的,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以“基金会”字样结束。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等

提交初审材料

要提交章程草案、可行性报告、理事成员、监事成员、法人代表人的备案资料、办公地址等等,看情况是否勘查现场或约谈。

取得民政局文件

核名通过,取得准予许可登记文件,进行打款验资

取得验资报告

等待民政局审核

民政局对资料进行最后的审核,准予登记的,发放《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9. 农村公益基金会的公章是财务保管

一、受赠时:准入审查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接受医用物资社会捐赠时,需做好捐赠人资质审查和产品质量查验工作,规避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贿赂、药品质量和院感风险。


1、捐赠人资质审查。捐赠人可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自然人,则需审查身份信息,包括工作单位和岗位。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审查其营业执照、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与捐赠物品有关的生产经营资质,或与受赠单位是否存在采购交易关系、是否附有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同时,还需审查医疗机构的员工、医生、科室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是否与捐赠单位的雇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亲属或者朋友关系。


2、捐赠物品质量查验。第一,捐赠人需确保防护等医用物资来源合法,并提供物资来源的合法票据;第二,审查捐赠物品来源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包括依法注册或备案、物资合格证文件审查,不得接受未经注册或备案、检验不合格或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用防护物资;第三,捐赠人的医用物资应当符合或高于国家质量、环保标准或经注册或备案的防护技术要求(如医用防护口罩需符合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并备注医用防护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等信息;第四,建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有效期限距离失效日期在6个月以上;第五,捐赠企业对捐赠的药品的质量安全负责,捐赠时须向受赠人提供产品清单和检验报告;第六,留存捐赠人及产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信息)及注册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


3、签订捐赠协议。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接受社会捐赠应签订捐赠协议,但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特殊任务期间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或者接受匿名捐赠资助的,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程序或者不签订捐赠资助书面协议。此处,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决定是否签订捐赠协议。如签订书面协议,则需留存捐赠人主体资质材料,载明如下信息:(1)捐赠人名称、住所,确保符合捐赠主体符合法定要求;(2)明确捐赠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来源合法性承诺;(3)捐赠自愿,明确医用物资用途,必要时,可附使用方案;(4)捐赠人对所捐医用物资的质量负责,且所供物资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5)明确捐赠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二、受赠后:医用物资管理和使用


医用防护物资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是医疗机构接受社会捐赠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医疗机构多部门协作,分工负责,建立物资入账、入库登记和使用记录,保证医用防护物资使用的安全性和可溯性。


1、多部门协作,参与准入审查。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由单位监察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对捐赠资助人的捐赠资助方案予以审核,根据捐赠资助项目是否属于公益非营利性质、是否涉嫌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等情况,提出是否接受捐赠资助意见,并报单位领导集体审核同意后办理。


2、财务入账。由医疗机构财务部门在财务账册中准确如实入账,并纳入财务专项捐赠资助基金核算,并向捐赠人出具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单位财务专用章合法票据或证明,且不得将社会捐赠专项财产挪作他用或转售,也不得擅自改作其他用途。如需转增其他第三方医疗机构,则需取得捐赠人同意或在捐赠协议明确;如有结余,可通过捐赠协议约定捐赠物资的结余用途。


3、物资入库。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物资等实物资产,必须办理入库手续,领用时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办理出库手续。


三、使用后:信息公开和资料归档


1、捐赠物资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和捐赠人公开。一是院务公开。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列为院务公开内容,定期公开,接受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和社会监督。二是如实答复捐赠人对捐赠项目物资使用情况的查询,并在捐赠物资使用完毕或应急处理事件结束后,及时反馈捐赠物资使用、管理和使用结果。


2、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受捐赠资助项目档案制度,对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使用方案、审核、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档案管理。会计年度结束后,对本年度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资金、物资情况统一纳入年度财务报告反映。


综上,医疗机构在积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时,仍需做好准入审查和流程管理工作,确保医用防护物资的质量,为全面抗击疫情提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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