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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公益卫生活动策划(关爱残疾儿童公益活动策划案)

2022-09-08 14:40:16公益理念2

1.关爱残疾儿童公益活动策划案

呼吁人们关爱弱势群体,培养学生的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

2.关爱残疾人活动策划书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关爱留守儿童、帮扶空巢老人,慰问孤寡老人、贫困人群、农民工和残疾人,奉献志愿爱心、构建和谐社会。

(二)活动范围。全街道留守儿童(六到十四周岁父母常年或连续三个月外出务工的在家儿童和孤儿、遗弃儿童及单亲家庭儿童),全街道空巢老人、孤寡老人、“五保户”、“三无”人员、困难人群、农民工和残疾人。

(三)活动方式。以社区为依托,由驻社区干部牵头,以妇女干部和团员青年为主体,结对帮扶学校和社区干部广泛参与,采取志愿者和干部职工联动“多带一”结对帮扶的方式。

(四)活动内容。对关爱帮扶慰问人群面临的主要困难,通过结对帮扶,为他们分别提供发放慰问品、心理抚慰、生活照料、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文体活动、法律援助等帮助。

3.关爱残疾人公益活动方案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成长道路上充满了艰难和困苦,他们在发展的道路上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尊重残疾孩子的受教育权、发展权,给他们以平等的权利、同等的机会,是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来,政府高度重视特教事业,加强了对特教工作的领导,加大了对特教的倾斜。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公益事业,是一项社会事业,更是一项慈善事业,需要政府和会社会的共同关怀和支持。

  对于残疾人,我们不能只有所谓的忘却和无视,而是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理解。只有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团结起来,爱才会传播到每个残疾人的心中。关爱残疾人,并不是一味的同情他,身为残疾人,同样也有自己的自尊心;关爱残疾人,就要帮他克服自尊心,积极地面对生活。

  关爱残疾人,不是口头上的一句关爱,而是附着于行动,用行动去捍卫他们的人格。良心使然,道义使然,责任使然!让我们向渴望平等的残疾孩子献出友爱之心,伸出友爱之手,扶助他们回归主流,走和社会。

4.助残儿童活动策划案

承担财政、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开展创业就业劳务输出服务等工作。

1、生活服务:

咨询服务家政服务维修服务教育培训,交通旅游,喜庆礼仪,宠物服务,生活配送。

2、公益服务:

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慈善福利、环境保护,知识传播,社会援助,义工志愿者,社团活动。

3、企商服务:

电商运营、软件开发、弱电消防、企业培训、活动策划、影视宣传、建站推广、微信营销、电子支付、办公耗材。

5.残疾人公益活动策划方案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爱耳日”“全国助残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残疾人帮扶政策宣传力度,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了扶残助残良好氛围。

二是推进精准帮扶。

扎实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全市118名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其中公益性岗位29个、图书管理员岗位89个。同时,通过居家托养等方式,为19户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三是落实补贴政策。

为102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发放辅助性器具453件,累计补贴4824人次、发放补贴资金299.62万元。目前,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率和辅具发放率均为100%。

6.关爱残疾儿童公益活动方案

、第一页为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住址想必都不会有错的,在致贫原因这一栏,应该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的原因,比如疾病、残疾、劳力、技术等方面。

2、第二页的家庭成员一栏,应当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将整个家庭成员都填写进去,一方面是看看到底是否属于整户扶贫的对象,另一方面也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3、帮扶人员也要将基本信息写进去,可以知道整个帮扶过程,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是必须填写的。

4、帮扶成效。就是你帮扶后的成果,虽然有些是国家政策,有些是帮扶对象的个人努力,但只要有成效就必须填写。

5、主动介绍,签字确认。这些政策不仅帮扶人员自己要理解,也要反复向帮扶对象反复灌输,一方面让他知道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能体现帮扶人员的工作。在帮扶成效一栏,需要由帮扶对象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

1、了解政策认真填写。

2、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3、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家都应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7.关爱残疾人儿童活动策划

你好,很高兴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国家,社会,都要关爱残疾人士,盲人朋友们是其中的一部分,在盲人的这场公益活动中我们怎么样做有意义呢?这里我来说几点建议吧,

第一点,我们要宣扬盲人朋友擅长的一方面,在这场公益活动当中我们要说有一些项目他们可以后续学习参与的,比如,盲人按摩室,盲人演讲师,盲人老师等等等等,提供免费的或者性价比高的培训课程啊,提供就业机会啊,这些都可以在这个公益项目中进行体现,给盲人朋友们带来希望和光明。

第二点,在精神上要给予他们支持,让他们有精神上的标杆儿,比如说盲人音乐家,盲人艺术家有哪些,都可以列出来,把他们的奋斗的故事讲给这些盲人朋友们听,精神鼓舞。

第三点,可以给盲人朋友们介绍一些增长知识的平台,比如说哪些电台他们有帮助,哪些人,哪些机构对他们有帮助。

第四点,呼吁社会群体,社会每一个人尊重盲人,社会设施盲道等要健全。

第五点,看哪些可以给盲人朋友们机会和帮助,这样的事情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奖励。和一些商家,活动,节目结合,做联盟宣传慈善。

好了,这个问题就说到这里了,祝大家开心每一天!


8.关爱残疾儿童公益活动策划案例

呼吁人们关爱弱势群体,培养学生的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

9.关爱残障儿童活动策划

一、与电脑有关的工作,这里指的是网络管理员或者网络编程员,当然也可以做平面设计以及计算机维护等相关工作,这些工作一般交流机会较少,主要考验个人专业能力。

二、聋哑学校教师,这是最适合听力残疾人做的一项工作,因为在这里可以与同类人进行更好的交流。

三、部分会计工作,有一部分会计工作是适合听力残疾人做的,比如注重个人业务能力与打字能力的。

四、技工:常见的主要包括电焊工、车工以及、铣工、钳工等,这些功能对个人技术要求比较高,平时交流的机会不多,因此比较适合听力残疾的人士做。

五、工厂流水生产线以及工艺品制作生产线,这个工作也是适合听力残疾人做的,原因在于这些工作基本上在于动手能力,在工作过程中交流的机会相当少,很多都是按件计工资,比较适合听力残疾人士。

六、宾馆酒店等部门保洁工作,宾馆酒店保洁工作也是比较适合的一种,因为保洁工作只需要做好日常卫生打扫以及清理即可,很少与其他人沟通。

七、商场、超市中的部分工作,比如商场和超市里面的理货员,只要按照有关条目正确摆放商品即可。

八、城市保洁员,也就是城市环卫工,只需要干好清洁卫生工作即可,基本上不用与其他人过多交流。

10.关爱残疾儿童活动计划

办理收养登记: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申请书;

②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③ 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说明;

④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病);

⑤ 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街道或镇计划生育部门)。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 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②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该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③ 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

④ 组织作为监护人的,提交其身份证件(福利机构负责人)。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同意被收养的书面的意见书;

②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申请书;

② 收养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③ 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病);

⑤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街道或镇计划生育部门);

⑥ 对于双方年满三十周岁的,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我市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⑦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⑧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⑨ 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同意被收养的书面的意见书;

3、收养孤儿: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申请书;

② 收养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③ 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病);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 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组织作为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② 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应提交实际承担责任的证明;

③ 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④ 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还应当提交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生父母死亡证明、户口簿注销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3)被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 同意被收养书面意见书(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

4、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子女: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申请书;

②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③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⑤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街道、镇计生办)(夫妻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者方可收养,无生育能力者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有生育能力者必须与常住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协议书)。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 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② 提供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生规定协议书(镇、街道计生部门);

③ 提供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证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

④ 其中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应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公安部门、法院);

⑤ 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证明(法院和单位出具);

⑥ 送养方与收养方必须订出协议。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同意被收养书面意见(满十周岁以上的)。

5、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申请书;

② 收养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③ 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④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⑤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镇、街道计生部门)。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 送养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② 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③ 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书面意见书)。

6、继父母收养继子女:

(1)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申请书;

② 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③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2)送养人提供手续:

①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② 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③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被收养人一方配偶死亡、离异、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证明(由公安、法院出具);

④ 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同意子女被继父或继母收养意见书。

(3)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① 被收养人同意被收养书面意见书(满十周岁以上者);

② 户口簿、身份证。

7、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或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子女的,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1)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 护照;

② 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 护照;

② 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 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

② 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4)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 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② 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5)台湾居民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 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③ 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8、核准范围:

收养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计划生育的法规、规章。

(1)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① 丧失父母的孤儿;

②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③ 生父母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① 孤儿的监护人;

② 社会福利机构;

③ 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无子女;

②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③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④ 年满30周岁。

(4)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5)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

9、核准程序:

收养社会弃婴、孤儿和儿童,经区民政局审核,具备条件,手续齐全的,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登记,发给收养证书;收养福利机构的弃婴、孤儿和儿童的,当事人直接向市民政局申请,具备条件,手续齐全的,给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以上所有收养需要黑白照片:

①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合照2寸三张;

② 收养人1寸各一张;

③ 被收养人1寸二张。

10、核准时限:

申请收养登记,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给收养证书;受理之时才登报的待登报期满后发给收养证书。

11、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国家物价局、财政界[1992]价费字349号文:

① 申请收养手续费(件)20元;

② 收养登记工本费(件)10元;

③ 收养登记调查费(件)220元;

④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件)100元。

12、接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为窗口受理时间,下午为整理内业资料时间。

可根据以上规定,出具相关材料办理收养手续。

11.关爱残障儿童活动策划书

残疾人作为特殊人群,可以从事的工作很少,一般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加工类,简单轻巧。例如:穿珠编制、手工制作等,这一类比较易学,对身体要求不严,只要手能活动就行。但要求速度和技巧,还有忍耐力。一天简单重复相同的工作太枯燥,而且工资都属于计件形式。做一天也收获不大。

第二类:技能类,学起来比较难,一旦学会终身受益。例如:美容美发、化妆摄影、电脑制作等,需要一定的技能,对身体有一定要求,但学会了就是技术,工作也好找,工资也不错。就是需要坚持和努力。那,残疾人学什么技术好呢?腿部有残的最好学习电脑,这样可以减少活动。电脑学习要有方向,学平面设计要求思想活跃,有灵气。学网站设计,有难度,要求学历高,学一般的也没啥用。另外腿部残疾人可以学化妆和摄影,要求学历也不高,亦容易学会。出来后工作也好找,实在不行还可以开个小店。手部有残的可以学习策划和营销,聋哑的学习美发、设计、摄影等都行。

与残疾部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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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