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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助工作的特点(我国资助工作的特点有哪些)

2023-05-13 16:30:09公益话题1

1. 我国资助工作的特点有哪些

中职生资助卡有效期是永久的,但优惠期是3年。即免收开卡手续费,自开卡之日起三年内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免费提供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

中职学生资助卡是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中职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专用借记卡。

中职卡实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每位受助学生只能办理一张中职卡。

中职卡保持了借记卡安全、准确、方便、快捷的特点,除具备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存取款、转账、购物消费、缴费、投资理财、网上银行、短信服务等基本功能之外,可满足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等服务。

2. 我国资助工作的特点有哪些方面

股权型众筹、公益性众筹、产品众筹、借贷型众筹。

1、股权型众筹这种众筹模式不仅仅适用于普通的创业型公司,还适合一些成熟的企业募集资金。股权投资一般风险较大,回报周期较长。

2、公益性众筹:是一个非营利的众筹服务模式,通过捐助的形式帮助有需要的人提供一定的援助,例如帮助一些癌症病人、孤寡老人、山区孩子等。国内的募捐型众筹平台主要有:京东众筹、轻松筹、施乐会等。

3、产品众筹:筹集人会通过回报来感谢投资者的帮助,会承诺给投资者产品或者其他福利。

4、借贷型众筹:意思就是筹资者通过利息回报的方式来募集资金,一些p2p平台本质上就是借贷型众筹或者债务型众筹

3. 我国资助工作的特点有哪些呢

传统的众筹主要集中在文学、艺术等创意领域,因为传统的众筹投资兼具了商业与慈善的目的,带有赞助或资助的性质。

所以在古代,一项项目的发起人通常需要具备较高的声誉才能有强大的号召力。

例如大家每逢过年过节都会去祈福的地方——庙宇或祠堂,这些庙宇和祠堂就是靠众筹建立起来的建筑物。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给我们灌输了互帮互助的思想,一般情况下,村里有人生病或者大学生读书交不起高昂的学费,村里都会发起捐助。

只要有一个家庭急需资金周转,村民们都会参与资助,为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4. 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助学协会成立的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进行鼓励和支持,可以使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体现了社会人士的关心与关怀。

5. 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第一类: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针对高校的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对象是成绩特别优秀,大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每名本科生的奖励标准是每年8000元/,研究生的标准是20000/年,奖励证书上盖有国家教育部的公章,也是所有奖励中最高的。在申请国家奖学金时,无论家庭经济困难是否困难,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在同一学年内,还能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是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类: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主要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大一的同学不能申请,大二开始才可以申请,它的覆盖面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研究生没有设立。在同一学年中,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还能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是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也就是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们不能同时申请,申请国家助学金不受影响。

第三类: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可以用于生活费的开支,覆盖面占全校总人数的20%,每生每年/3000元,申请到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的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研究生不用申请,凡全日制研究生无论经济是否困难,都能拿到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本科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之前,学校通常会做一个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只有经济困难症才能够申请国家助学金,而建档立卡的困难学生直接认定为经济困难生,确保都能够拿到国家助学金。

第四类: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负责,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拿到贷款可以交学费,也可以用作生活费用的支出。

第五类:其它奖助学金

除了上述的国家级的奖助学金外,大学里还有各类校级的奖学金、企业资助的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友设立的各大类奖助学金等。根据各个学校的财力与企业赞助情况来定目的都是为了保障每个同学能够安心完成学业,所以,在大学里只要刻苦学习,就能够拿到各类奖助学金的资助。

6. 目前我国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

国家设立了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和民办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具体名额有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分配下达。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

国家设立了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和民办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专科在校生总数的3.3%。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本科生资助面约为全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28%,专科生资助面约为全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30.8%。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200—44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资助对象:

资助在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品德高尚、学习努力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含预科生)。

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助学金3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三等助学金1000元。

5、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

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民办高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每年奖励10000名学生。

6、国家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2)申请金额: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对到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不含企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就业的非中央部属院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8、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政策

9、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

国家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具体名额由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分配下达。

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0元,

10、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3000元。

11、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奖励对象:

自治区设立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面为在校学生数的10%。奖励标准:硕士每生每年1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5000元。

12、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由自治区财政和高校共同出资,奖励自治区高校全日制研究生,自治区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5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55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学生数的40%给予支持。

7. 我国目前资助体系

新的资助政策在高校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资助体系,主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鼓励优秀学生;不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而且鼓励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或接受职业教育。奖优的措施主要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帮困的资助措施主要是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可向当地区、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申请。

(5)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其它资助措施:“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减免学费,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总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以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根据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通过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8. 国家资助工作的意义

贫主要是针对物质方面的缺乏,困主要是针对精神方面的挫折。自古以来,贫困与富贵就是相反相成的两个概念,如果没有贫困,哪里又有富贵之见呢?如果说在原始社会,人们的物质、精神生活之间没有什么差异,而导致没有贫困与富贵之别,那么随着生产资料的逐渐私有化,贫困与富贵之间就一直伴随着人们而长寸于世。

所以,要说消灭贫困那是相对的,任何时代,都没法说绝对的消除贫苦,因为很多时候是个人的因素导致贫困不堪的。

人应该在早些年多经历些贫困的生活方式,适当的挫折只会令人更加坚强起来,会让人积极思考,摆脱命运的束缚;如果一个人始终经历的是顺利富裕的生活方式,那么一旦遇到挫折的时候,往往很难调整态度,而最终被生活淘汰。

9. 资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

通过资助贫困学生、减免学杂费、为不能到校学习的学生送教上门等措施开展教育惠民政策。

10. 资助工作的原则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

勤工助学(或勤工俭学),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11. 我国目前资助政治体系包括

有以下几个

 ①、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组织会员活动日经费、郊游活动费、联欢会、参观展览会、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②、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③、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④、事业支出。用于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单位的费用以及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⑤、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⑥、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⑦、工会行政经费方面。县级以上工会开支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费用。 

⑧、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县级以上工会机关,根据主管工会核定的专项预算,用拨入专项资金,从事专项工程、专项设备购置和专项维修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⑨、补助下级工会支出。县级以上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补助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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