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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基金注册方法(公益基金注册流程)

2022-10-19 14:20:28公益话题2

1. 公益基金注册流程

首先你要有足够的钱,然后再去银保监会申请一下,只有经过国家批准了,才能成立公益基金

2. 基金会怎么注册

基金会成立方法如下:

一、建立一家基金会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决定基金会的宗旨。每个基金会应该有一个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纸面的宗旨。

2、 组建理事会。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把基金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随着基金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也会改变。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金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

4、 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5、 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根据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区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

6、 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

7、 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8、 进行战略规划。战略规划表述了基金会潜力的愿景。战略规划应该描述出实现这个潜力所必需经过的步骤,决定要实现这个机会需要什么样的工作团队,确定至少一年内的项目和运作优先事项。

9、 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财务监管和资源开发(如筹资、获得收入、吸收会员会费)是理事会的最重要职责。实现战略规划需要的资源必须在预算和财务计划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会正式文件的存档体系。登记文件、理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应该妥善存档。

11、 建立会计体系。基金会财务的尽职管理需要一套已经确立的可以满足现状和未来需求的会计体系。

12、 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

二、个人募资行为是可以成立基金会的

1、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的一类基金;私募基金则是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售的基金。

公募基金主要具有如下特征: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和宣传推广,基金募集对象不固定;投资金额要求低,适宜中小投资者参与;必须遵守基金法律和法规约束,并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2、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不能进行公开的发售和宣传推广,投资资金额要求高,投资者的资格和人数常常受到严格的限制。与公募基金必须遵守严格的基金法律和法规的约束并要求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相比,私募基金在运作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所受到的限制和约束也较少。

3、它既可以投资于衍生金融产品,进行买空卖空交易,也可以进行汇率、商品期货投机交易等。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较高,主要以具有较强分析承受能力的富裕阶层为目标客户。

扩展资料:

1、公募基金会,是指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按照2004年2月4日国务院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总则第三条定义,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2、2004年,中国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中第三条对公募的定义,即面向公众募捐。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对于公募性组织而言,资源获得来自于公众的志愿性捐赠,不具有财政机制的强制性和市场机制的交易性,而是公众的捐赠意愿来决定。

3、公募基金会的公信力,概括而言,就是公募基金会公开说明组织所获各种资源的流向,以及说明各种运作是否有成效、是否符合组织宗旨及其社会承诺,用来证明其为可靠组织。

3. 慈善基金会流程

. 决定基金会的宗旨。每个基金会应该有一个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纸面的宗旨。

2. 组建理事会。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把基金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随着基金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也会改变。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金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

4. 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5. 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根据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区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

6. 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

7. 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8. 进行战略规划。战略规划表述了基金会潜力的愿景。战略规划应该描述出实现这个潜力所必需经过的步骤,决定要实现这个机会需要什么样的工作团队,确定至少一年内的项目和运作优先事项。

9. 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财务监管和资源开发(如筹资、获得收入、吸收会员会费)是理事会的最重要职责。实现战略规划需要的资源必须在预算和财务计划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会正式文件的存档体系。登记文件、理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应该妥善存档。

11. 建立会计体系。基金会财务的尽职管理需要一套已经确立的可以满足现状和未来需求的会计体系。

12. 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

4. 公益慈善基金会怎么注册

您可以将需要帮助的信息整理成文字和照片的形式,找到上级行政部门进行情况的核实后签章。

然后将资料发送到基金邮箱,经过核实符合基金的帮助要求就可以进行捐助了

5. 公益基金申请流程

申请慈善基金会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按照国务院2004年6月1日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1、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3、有固定的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 公益基金申办的流程

按照基金会相关规定提报身份证,户口本,贫困证明等资料申请 。

7. 公益机构注册流程

开办公益企业一般要求必须是以公益事业为主,力争实现自给自足,正常运作;再就是要写出申请,取得办理企业的营业执照。

在取得执照前要充分调查你办企业的基础实力,比方说企业要有产品,原材料供应如何?产品市场消化率如何?利润如何?没有利润的话,你可以办一个福利企业,容纳和吸收残疾人员,保障他们的生产和生活,为国家解忧尽责,也是可以称道的。

8. 公益基金注册流程图

根据性质不同,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公募和非公募,企业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按照国务院2004年6月1日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企业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即浙江民政厅)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9. 公益基金成立流程

注册公益基金会的方法: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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