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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资助学校排名(中国石油大学贫困资助)

2023-05-23 00:10:10扶贫行动1

1. 中国石油大学贫困资助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足额缴纳学费后可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可参评20000元/次的国家奖学金。

同时,第一学年约有25%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可以享受8000元/人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第二至三学年,约有30%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可享受8000-10000元/人·年的学业奖学金。另外还可参加我校学术之星、中石油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等奖项评比。

2. 中国石油大学助学班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资助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出资设立,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生活俭朴,参选学生须在院贫困生档案内。

3.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基础分)和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同时位居专业前60%。

4. 本班没有符合条件者,二级院可将名额调剂到其它班级。

5、转专业的学生随原班级(上一学年)进行评选。

第三条 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1.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2.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3.上一学年内受过校级处分者。

4. 上一学年内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

第四条 资助标准与发放形式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校财务处将资助款打入学生银行卡。

第五条 评定程序

1.本人申请,班级评选、推荐。

2.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初选学生名单,统一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经初审公示5天(公示时间节假日除外)无异议后,报学生院审核。

3.学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时间节假日除外)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

第六条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 中国石油大学贫困资助多少钱

东北石油大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资助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出资设立,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生活俭朴,参选学生须在院贫困生档案内。

3.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基础分)和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同时位居专业前60%。

4. 本班没有符合条件者,二级院可将名额调剂到其它班级。

5、转专业的学生随原班级(上一学年)进行评选。

第三条 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1.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2.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3.上一学年内受过校级处分者。

4. 上一学年内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

第四条 资助标准与发放形式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校财务处将资助款打入学生银行卡。

第五条 评定程序

1.本人申请,班级评选、推荐。

2.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初选学生名单,统一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经初审公示5天(公示时间节假日除外)无异议后,报学生院审核。

3.学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时间节假日除外)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

第六条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七条 本办法由东北石油大学学生院负责解释。

4. 中国石油大学助学金政策

每学期开学一到两周内,老师会要求准备申请的同学提交申请材料,那个时候就是申请的时候。

5. 中国石油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相关政策可登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up.edu.cn/zizhu/)资助政策栏目查看

6. 中国石油大学贫困生补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章程》,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普通全日制、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的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委组织、监督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对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安排录取专业。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该批次投档中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与学校向相关省市报送并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根据改革省市要求以各专业为投档单位或以各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开展投档录取。

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外语语种为英语,对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5.录取时,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7.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收费和资助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依据学分制收费办法收缴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发改委规定的学费总额。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住宿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000元,住宿标准如有调整,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医疗保险组成的'九位一体'的综合性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学生安心完成学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与培养,考生按照专业大类填报高考志愿。新生入学后,经过1-2学年(视所在大类有所不同)大类培养后,按照专业分流原则和学生意愿进行分流,进入专业培养;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者,按所在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upc.edu.cn/

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6983086

传真:0532-86981305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2-86983322。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7. 中国石油大学贫困资助申请

2022年下半年国家助学金到账时间预计在12月份左右,而且每个学校助学金发放的日期也不相同,不过不要担心,只要申请通过了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就一定可以收到助学金的。 2022年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 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左右发放。

8. 中国石油大学贫困补助

1、2016年全国共有95所具备普通自主招生招生资格的高校,其中,甘肃地区兰州大学榜上有名。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此名单中,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东北林业大学等5所大学虽然具备自主招生权,但是在2016年不会进行实际招生。 2、 2016自主招生院校名单  山东(3所):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湖南(3所):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仅本省)  广东(2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3所):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仅本市)  天津(2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辽宁(3所):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2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浙江(1所):浙江大学  安徽(2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含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  福建(2所):厦门大学、福州大学(仅本省)  甘肃(1所):兰州大学  黑龙江(4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2016年不招生)、黑龙江大学(仅本省)  河南(1所):郑州大学(仅本省)  广西(1所):广西大学(仅本省)  贵州(1所):贵州大学(仅本省)  云南(1所):云南大学(仅本省)  北京(24所):北京大学(含北大医学部)、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含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不招生)、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含保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不招生)、北京语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6年不招生)、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6年不招生)、北京工业大学(仅本市)  上海(9所):复旦大学(含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含上海交大医学院)、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仅本市)   江苏(11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科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仅本省)  湖北(7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四川(5所):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含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仅本省)  陕西(7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仅本省)。

9. 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助学金

亲,单位协解职工没有找到工作的,或工作单位没有给参保的人员,本人在缴纳保险后,中石化有政策可以到原来单位报销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具体事项可以到原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家庭确有困难,可以到原单位申请困难补助。

祝你平安!

1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贫困补助

宋亚东是东北人

宋亚东,1997年12月2日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人,中国综合格斗运动员,绰号“功夫猴子”,现效力于阿尔法领头羊战队。[1][2]

宋亚东10岁开始学武,2012年正式加入综合格斗赛事,先后参加过锐武、真武魂、ONE冠军赛、武林笼中对、昆仑决。[2][3]2017年,宋亚东正式和UFC签约。[4]2018年4月26日,宋亚东在新时代·新格斗第二届格斗盛典上获得年度最具突破选手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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