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国家资助资金标准(国家资助政策标准)
1. 国家资助政策标准
有补贴的,应该是能源补贴。有的是体现在燃气上这主要针对分户供暖。如果是燃煤集中供暖,是直接补贴给供暖单位。你可以咨询当地管理部门。
2. 国家资助政策标准有哪些
农村低保户女上学资助项目共划分为五个阶段,每个阶段的资助标准是不一样的。
第一,学前班阶段,3至6岁的孩子。每个学前孩子每年最低的资助是400元,建档立卡户子女还能享受保教费每年600元的资助。但必须是在教体局备案的正规幼儿园上学。
第二,义务教育阶段,主要的资助是两免一补和营养餐计划。享受此待遇的低保户子女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并对寄宿生进行补助生活费。一补指的是小学生寄宿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寄宿补助1250元每年。1至9年级的低保户子女每年可享受800元的省定营养盖上计划补助。
第三,高中阶段,主要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
第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在校期间学费全免,1至2年级可享受每年2000元助学金补助。
第五,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户子女和低保户子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计划本专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是4000元,6000元,12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12000元每年。
新生入学资助金一次性发放,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主要用于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3. 国家资助政策的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按平均资助标准特别困难学生4300元/生/年、困难学生3300元/生/年、一般困难2300元/生/年发放,分两学期发放。建档立卡学生必须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4300元/生/年),优先资助“五大类”特困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申请困难认定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4. 国家资助政策文件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有学生每年均可自愿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户籍所在县)支持的无息助学贷款,大专生最高贷款8000元/年。
2.进入大学后,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5000元/年。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投档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大学生(含高职高专、本科)每年给予4000元(学费2000元,生活费2000元)的资助,直至学业结束。
3.新生入学补贴。自入学当年7月起,从户籍所在地县级助学管理中心(教育局)开始申请。省内高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高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5.绿色通道。贫困家庭新生被录取,无力支付学费的,报到时向高校提出申请。他们会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定,每年9月向学校申请。
5. 国家资助政策解读
(一)稳步提高就业质量
促进充分高质量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就业培训,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加大对初创企业的场地支持、设施提供、房租减免、住房优惠等政策扶持力度。
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每年发放吸纳就业用工补贴,鼓励企业招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 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从事个体经营。
◉ 开发适合重点就业困难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深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中心(“工疗型”残疾人之家),吸纳不能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残疾人就业,并提供生活照料、技能培训、康复训练、文体活动等服务,发放工资,落实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创办企业落实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并予以补助。
培育党群创业共富项目
每年命名海宁市级“红船先锋号”共富联合体,持续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实效性明显的优秀党群创业项目、优秀党员创业示范户或党群创业扶助基地,依托“共富菜园”“共富车间”“共富大棚”等红链共富载体提供爱心公益岗、灵活就业岗位。
(二)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5.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
◉ 启动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10万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谋划建设市场主体服务应用场景。
◉落实普惠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分类实行免征和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地方“六税两费”。
6.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
鼓励海宁企业通过淘科技平台引进高校、科研院所、非关联企业和个人的技术成果实现技术交易。
7.支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
深入推进海宁市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六型双千”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育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人才品牌。
(三)拓展居民增收渠道
8.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精准推进员工股权激励扩面,推进上市公司实施员工股权再激励,鼓励重点拟上市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兼顾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引导有条件的优质创新型企业合理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9.实施城乡低收入家庭“增收贷”项目
面向持有效《海宁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证》《海宁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困难家庭,通过农村“三权+”、公寓房资产抵押贷款等方式,每户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资金用于国资公司的投资,使低收入家庭每年获取稳定收益。
10.扶持低收入农户增收
启动第八轮强村计划,实施“10万农民变股民”培育计划,增加低收入农户资产性收入,对吸纳低收入农户参与标准厂房建设的村集体或国资企业出台奖励政策。
(四)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11.项目化运营共同富裕基金
通过爱心企业和社会人士募集慈善资金,通过项目化的方式,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类社会爱心基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公益资金投入机制和管理机制。
1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覆盖面,不断提高完善困难群体大病医保、长护险覆盖,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13.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实现住房公积金全员建缴,非公企业缴存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加大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
(五)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14.实施产教融合提升行动
对照海宁市主导产业、先导产业,认定特需专业,与企业开展订单培养。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校内产业学院。
15.打造高质量技能人才梯队
实施“潮城千名博士(后)引育集聚计划”,开展“潮乡特支人才”评价。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化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创业创新补贴,继续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和社保补贴。
16.实施直播电商人才培育项目
面向劳动年龄段的海宁市相关企业在职职工、大学生、农村青年,开展直播电商主播运营、场控、中控和客服等相关业务培训,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17.实施基层干部共富能力提升工程
依托乡村振兴学院、潮城治社学院、民心学院三大实训基地实施为期三年的系统轮训。创新农村专职工作者立体化绩效考评体系,以差异化绩效挂钩差异化薪酬。
(六)精准帮扶困难群体
18.完善“夹心层”群体帮扶救助政策
调整优化支出型贫困救助政策,扩大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范围;适度拓展刚性支出扣减范围;适当放宽申请支出型贫困家庭住房财产认定条件。建立社会救助“一事一议”机制。
19.深化困难家庭司法救助
根据当事人的生活困难情况,结合当事人实际遭受的损失、本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维持其住所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等因素发放相应救助金。
20.开展困难群体常态化探访关爱
建立“1名党员+1名专业社工+1名网格员”结对一户困难家庭的“组团式”探访关爱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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