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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资助工作(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机制)

2023-03-29 07:10:10扶贫行动1

1. 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机制

根据区教体局《通州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发放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对参加课后服务教职工、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服务补助发放等工作。

  二、发放原则

  严格按照教体局要求,向参与服务的一线教师倾斜,不随意增加管理人员,先考核后分配,按劳取酬,以人为本,公开透明。

  三、发放对象

  所有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职工和服务管理人员。

  四、资金收取

  严格依据区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收费通知精神,学生自愿选择,按每学期每生300元收取,对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免收服务费。

2. 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机制怎么写

针对大学生的奖助。特别是品学兼优的学生。

(一)奖励资助对象

1.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不含2020级新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2020级新生)。

3.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不含2020级新生)。

4.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2020新生)。

特别提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我校认定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否则不予申请。

(二)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名额为52名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奖励名额为49名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名额为970名学生。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奖励名额为125名学生。

助学金共分三档,平均3300,额度分别为每人每学年2200元(一档)、3300元(二档)、4400元(三档)。本次国家助学金按半年预算下达,即每人1100元(一档)、1650元(二档)、2200元(三档)。

(三)申请条件

1.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学习、综合如果有一个不在前10%,省政府奖学金学习、综合如有一个不在前15%,但在前30%,“表现非常突出”条件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要求学习、综合一个在前30%,另一个不超过50%,特殊困难学生均放宽至前50%。

(3)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排名至少使用同年级同专业的排名,也可使用全院的统一或者是一个年级或者是一个专业三个年级的排名。严禁使用班级排名。一旦发现使用班级排名,名额自动取消,且不递补。

3. 申请奖学、助学金说明: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中的一项。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4)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5)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6)结合我校实际,为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获得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或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学校“2019-2020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学校“2019-2020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

各学院要将全国建档立卡学生(山东为省标以上,外省为国标)、城乡低保、残疾学生、孤儿学生、特困供养(不低于3300元标准)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补助范围,并按照就高原则落实国家助学金标准,切实解决这部分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问题。

1.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1)符合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申请,同时通过数字化校园与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进行申报,在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 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如导出表与样表不一致,以导出表为准;

(五)发放办法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按上级相关规定发放(均为发放到学生银行账户)。

2. 在一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或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

(1)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抽烟、酗酒、铺张浪费且屡禁不止;

(3)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4)其它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资格的情况等。

(六)评选要求(说明)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要严格掌握评审标准、严格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在正式确定推荐名单之前,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要进行公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标准评审、平均分配、劝捐(所有捐给本班同学、班集体、学院的均视为劝捐)、“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学生评选推荐资格,且推荐名额不再递补。

(七)相关材料书面稿及电子版报送要求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更改表格样式或增加页数。表格相关内容要信息完整、相关手写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需填写“无”。表格的填写,由学院组织人员进行统一填写。

表头中,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20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9-2020学年”,以此类推。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统一填写。“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一律使用第一人称,字数控制在200~220字之间。其中,申请人签名为学生自己手写签名,不得打印,日期统一填写为“2020年10月14日”。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需在同一范围内。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至少应该是同年级同专业之间进行排名,也可实行同年级(每个年级的所有专业)或者是同专业(三个年级的同一个专业),也可实行全院共同排名;但不允许按照班级排名。

表格中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主要获奖项目,校内的类似演讲比赛、运动会等小型获奖项目不要填写,励志类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类项目不要填写,如确无获奖项目可填“无”。学校的获奖如校长奖学金、十大优秀学生等颁奖单位一律填写聊城大学;英才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校级单项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优秀特困生等颁奖单位一律填写聊城大学学生工作处;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科技文化艺术节的获奖等颁奖单位一律填写聊城大学团委;其它校级以上的按照主办单位的落款进行填写,其中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颁奖单位填写共青团山东省委,其它未列获奖的请示学院团委书记后填写,不要乱填。

“(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杜绝推荐理由雷同现象(上级主管部门多次强调,请务必注意!),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内容字数严格控制在100~110字之间(杜绝推荐理由雷同现象),推荐内容为:申请人综合表现情况+“经评议,推荐该生为候选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系统无需填写推荐意见) (杜绝推荐理由雷同现象,推荐意见最好不要出现该生学习或综合测评在班内列第几名的字样,如有请和专业排名一致,不要使用班级排名)。

ⅱ、推荐人:一律为班主任或辅导员姓名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ⅲ、推荐人推荐时间栏中,国家奖学金日期统一为“2020年10月15日”;省政府奖学金日期统一为“2020年10月20日”;

院(系)意见:

ⅰ、国家奖学金意见需对学生进行简单的综合评价+该生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同意推荐;省政府奖学金意见需对学生进行简单的综合评价+该生符合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同意推荐”(推荐意见字数控制在60-80字之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意见需对学生进行简单的综合评价+该生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同意推荐”;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意见需对学生进行简单的综合评价+该生符合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同意推荐”。推荐意见字数控制在30-50字之间。

ⅳ.学院意见推荐日期栏中,国家奖学金日期统一为“2020年10月20日”;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日期统一为“2020年10月26日”。

⑨学校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国家奖学金日期为“2020年10月26日”;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

⑩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有关需要报送学生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仅指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由学院随表报送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学院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特别提示:1. 表格学习情况一栏: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或否后面应该是方框内加√,有的显示为大写字母R;

事迹材料格式如下:

正标题(黑体2号)

——记XX奖学金候选人XX(宋体三号)

(横版生活照片)

第一部分 个人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家庭所在地,学院专业班级,增任职,现任职等,为事迹的展开作铺垫。

第二部分 个人主要事迹。

第三部分 获奖情况。

(正文仿宋三号,行距26磅;页面设置为上下左右2.5厘米;A4纸打印。)

电子版发送至xszz@lcu.edu.cn

材料采用第三人称

四、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已取得正式学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在校优秀学生(不含2020级新生)。

(二)名额分配

详查《聊城大学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及2019-2020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居班级中等以上。

4. 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5.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艰苦奋斗,积极交纳学费。

6. 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在班内民意测验支持率超过50%以上。

(四)申请说明

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得再参加学校“2019-2020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学校“2019-2020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

3. 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机制是什么

教师差别化补助是指国家对于中小学教师的奖励政策,旨在提高教师的绩效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不同的考核标准,教师可以获得不同的补贴金额。差别化补助通常由两部分组成: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绩效工资是一种固定的奖励,按月发放,而绩效奖金则是一种额外的奖励,按照教师的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发放。教师差别化补助的实施旨在鼓励优秀教师,激励中下水平教师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4.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关于2021贫困补助发放时间,有好几种补助,具体当地政府规定。如建档立卡贫的困户补助的发放时间基本上都是在每年的11、12月的下旬,要是符合国家精准扶贫的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学年5000元标准免除学费和书本费。

对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一次,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具体的助学金到账时间各个学校是不同的,可以咨询下学校管理助学金发放的相关老师

5. 资助工作考核细则

生产队会计补贴的具体数额是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规定而定的。因为不同地区和政策制定的差异,生产队会计补贴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在某些地区,生产队会计的补贴标准可能为每月200元人民币,而在另一些地区可能会更高或更低。此外,也有可能存在政策规定对生产队会计补贴的条件和申请流程等方面的差异。内容延伸:生产队会计是指担任生产队财务管理工作的干部,主要负责记录生产队的经济收支、核算账目、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等。生产队会计补贴是针对生产队会计这一岗位发放的一种福利措施,旨在提高生产队会计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保证生产队财务管理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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