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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附条件(符合资助条件)

2023-03-16 13:40:07扶贫行动1

1. 符合资助条件

政策:

1、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3、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标准。

扩展资料:

流程:

1、本人申请。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和证人名单,同时承诺填写的《申请表》和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真实准确。

2、乡级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委会(居委会)提交的申请人《申请表》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核实,根据核实的情况形成初审意见。无原始证明材料的,申请人每个工作阶段需提供3名证明人,证明人中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

初审意见以及相关书证物证材料、证人证言须分别在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任教学校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核实后,对第一次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初步确定为补助对象,并将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材料报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3、县级审核。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县市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卫生计生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初审名单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4、市州核准。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公章的《审批表》及相关信息材料报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市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审批表》及相关信息材料进行核实。

经核准后,由市州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将补助名单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2. 是否符合资助条件

1.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

2.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3.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4.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3. 符合资助条件是指什么

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

一补助对象

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补助方式

符合条件的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学生,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提交申请表、学校证明(证明出具时间需为2021年5月以后)及家长承诺书,经镇村初审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办审核、公示通过后,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并进行报账。

三补助对象审核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补助对象审核和公示,并将公示图片报县扶贫办。

四补助标准

2021年春季学期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每人补助雨露计划资金1500元。

五时间要求

2021年6月11日以前将相关资料收齐审核上报至县扶贫办;2021年6月21日前公示结束,并将公示照片上报至县扶贫办;2021年6月30日前拨付及兑现补助资金;2021年7月9日前完成报账工作,并将雨露计划工作总结交县扶贫办。

4. 符合资助条件及佐证材料是不是每个学生都有?

贫困生佐证材料包括以下几点: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份,要求户口簿中家庭成员全部复印,每个家庭成员复印的格式是上面为户主页,下面为家庭成员页;

       2、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低保证必须盖年检章,复印件要求复印所有写字、盖章、照片的内容,多页可复印在1张纸上;

       3、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2份。

5. 资助条件与资助标准

2021秋小学教育资助标准是: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学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我省少数民族地区(3县7乡)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8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

同时符合以上资助条件的同一学生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资助,不同时叠加享受。

请您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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