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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政府应该怎样监管和扶持基金业?

2022-12-14 20:54:10扶贫行动2

一、政府应该怎样监管和扶持基金业?

取消投资限制扶贫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实行本土注册制

目前,各地政府引导基金大多对投资区域及行业进行了严格限制,但优质企业和优质项目的稀缺,导致基金管理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选择“不婚”甚至“假婚”,使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被架空。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此建议取消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限制,仅实行本土注册制,对合作基金进行注册地限制,把合作基金的注册地限制于本地,以保障本土的税收收入。

完善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退出机制

根据国内外经验,创业投资真正获得收益通常需要7-10年的时间,太晚或太早退出都会影响政府引导基金的使用效果。对区域经济和科技进步将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支持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也不宜过长,在达到存续期上限后,应对项目进行强制清算,这样才能保证政府引导基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正确选择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管理模式

对于创业投资业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可尝试不同的运作模式:对创业投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的地区,可采用引入“补偿基金+股权投资”的模式以快速启动引导基金,尝试引导社会资本引入创业投资领域;对创业投资发展处于成长阶段的地区,创业投资企业有一定实力并能进行资本经营时,可通过引入“引导基金+担保机构”的模式通过打造融资平台,可扩大融资规模,加速创业投资的发展;对创业投资发展处于相对成熟的地区,由于市场的成熟,政策法规的完善,资金人才的完备,就可以通过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来吸引社会投资的方式发挥其最大的功效来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

二、扶贫基金会

基金管理费,指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所收取的费用。基金管理人可按固定费率或固定费率加提业绩表现费的方式收取管理费。业绩表现费指固定管理费之外的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与基金业绩挂钩的费用。按固定费率收取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计算,定期提取。

l 每日计提的管理费=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不过扶贫基金就不知道有没管理费了

三、如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依法理财。

(二)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专项资金有效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建立完善有效管理的机制。

(三)依法理财,严格预算法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

1.对专项资金分类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专项资金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重点专项,属入项目库专项,此类专项可统一开户,集中核算,要求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并进行全面的绩效跟踪问效。第二类为一般性专项,如工作经费等,可放宽列支范围,并入正常的基本账套核算。

2、落实专项资金的综合预算。一是应将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等资金均纳入综合预算,这样更有利于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二是安排预算时应考虑上年专项结余。分清发生年末专项结余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财经法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控制人员支出增长过快势头,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4、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转变专项资金管理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会计人员培训,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五)加强财政监督,强化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一是扩大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范围应包括预算内拨款、非税收入等。二是延伸监督单位的范围。不仅要包括有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还应包括有专项资金的人财物不独立的各类投资公司、技协、学会、培训中心等。三是坚持部门业务管理权、财政的资金管理权、人大审批监督权三权结合、协调,试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完善政府考核体制。四是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把重心转到日常监督上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多形式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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