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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创业培训(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2022-11-23 02:20:45扶贫行动2

1.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据悉,“项目制”培训不同与以往的培训类别,一是扩培训对象,对于有就业创业培训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按照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的原则,梯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扩培训主体,突破以往定点培训机构限制,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向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企业开放,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培训机构等主体积极性;

三是培训项目更具实用性,培训项目包括网络主播(直播带货)培训、乡村振兴农民致富带头人培训、高端电子信息技术人才培训、企业订单定向培训、无人机驾驶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等,突出抓好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

2.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前期准备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二)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

(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五)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八)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

(九)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十)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3.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应注意哪些方面

临州办发〔2019〕113号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80号),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州战略,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助力打赢打好全州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围绕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一)以企业职工为重点,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发挥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主体作用,企业应结合生产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转岗转业培训以及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省(境)外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培训。在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三年培训新型学徒1000人,其中2019年培训不少于300人。

  (二)围绕就业重点群体,加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实施“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实施“求学圆梦行动”,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面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职业技能提升等专项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项目指导等培训,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省级确定的创业型城市和电商发展潜力大的县(市),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培育农村各类带头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加强与厦门市等东部企业用工需求的对接,争取以订单、定岗、定向的方式,为我州贫困劳动力有计划开展培训输转。

4.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理念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产业引领、精准培养”的工作思路,紧扣“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和带动增收”三大环节,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培养一批创业能成功、带动有成效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最终帮助扶贫对象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二、目标任务

  全县每个贫困村培训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3-5名,确保每个致富带头人带动3户以上的贫困户。

5.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心得

首先要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的创业服务工作体系

做好创业培训工作首先要加强对整体创业帮扶工作的领导,健全创业服务工作体系,建立由人社局、财政局、工商局、税务局、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银行等多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通过工作体系建设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的优势,及时研究解决创业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创业帮扶工作的全面开展起指导作用。从组织有创业愿望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到开展免费创业培训,以及创业培训资金的及时划拨等各项工作都能做到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确保创业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培训中心自身建设,为创业者排忧解难。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学习政策会议,采取读政策、学政策、写心得体会,写工作总结、探讨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政策领会,提高在岗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培养工作人员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凝心聚力,发挥团队精神,为有创业愿望者服务到家。大力表彰,激励创业培训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对在创业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同志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其他工作者以他们为楷模,积极进取,努力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6.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前期

一是医疗救助方面。对家有病人的边缘户实施“1678”再补偿政策,即当年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对超过的部分给予分段累积再补偿。其中,超过部分在0—2万元的再补偿60%,2—5万元(含2万元)的再补偿70%,5万元及以上的再补偿80%;每户每年再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减少边缘户医疗支出。

    二是危房改造方面。对住房不安全又无力自行改造的边缘户,可以申请危房改造项目,并按危改标准给予补贴。

    三是教育资助方面。边缘户家庭子女符合享受教育资助条件的予以资助。

    四是产业帮扶方面。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边缘户,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五是就业扶持方面。对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边缘户,逐户逐人摸清就业需求,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强化“四帮四促”措施,千方百计帮助其就业。

    六是资金救助方面。对符合救助标准的人员,帮助申请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救助、低保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残疾人扶助等。

    七是独居老人救助方面。有子女的独居老人户,通过思想教育、乡规民约或司法调解等途径,确定赡养关系,督促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独居老人,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7.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中的前期准备工作

免费职业培训范围扩大

●此次调整将确有就业能力、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纳入免费职业培训范围,将 20 岁以下有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政策范围(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培养成本高的二产专业、技能含量高的新产业新职业新技能培训、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实训耗材量大的培训补贴标准将适时提高。

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参加六种培训

可获得政府补贴

一是企业面向与之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招用人员,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 1 年内,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时 10 元,补贴总额不超过 1000 元。

二是企业在职职工转岗转业 6 个月以内,组织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时 10 元,补贴总额不超过 1000 元。

三是支持企业组织职工赴境外培训,企业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按实际培训费用 85% 的标准给予企业境外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每人 30000 元,培训补贴专项用于培训费用支出。对符合《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人才政策创新文件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5〕34 号)规定的遴选对象,开展高技能人才进修培训的人员,可按照文件规定给予资助,两项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四是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支持企业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单独举办或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等联合举办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相应层级的上级竞赛选拔赛)。

职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给予职工所在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补贴(以下简称"竞赛补贴")。补贴标准为县级竞赛每人 1000 元、市级竞赛每人 1500 元、省级竞赛每人 2000 元、国家级竞赛每人 5000 元、世界级竞赛每人 10000 元。

五是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技能培训、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培训,可获得相应补贴。

六是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范围扩大至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对培养成本高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上浮 20%。

针对就业重点群体以及贫困劳动力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可获得政府补贴

一是培训机构针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指农村特困家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困难残疾家庭、城镇特困家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 6 类家庭中的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可申领政府补贴。

二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 3 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每月补贴金额为生产经营主体所在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培训机构针对扶贫部门组织的贫困村(含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低收入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可获得政府补贴。

四是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可同时获得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五是为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落实培训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手工艺传承人等机构或个人可获得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时 10 元、最多不超过 300 元。

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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