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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力扶贫致富(电力行业扶贫)

2022-10-22 09:40:33扶贫行动2

1. 电力行业扶贫

第四位。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于1992年12月22日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谭洪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等。

2021年2月25日,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四川发电量达到432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这个发电量排在全国第6位。

2. 电力行业扶贫存在的问题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国家电网公司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发挥电力央企的责任担当,在电力行业扶贫政策制定时规定了为农村“五保户”(现在不再叫“五保户”这个称呼了,统称为特困户)每月减免10度电(10度电*0.56元/度=5.6元)的扶贫措施,目前这项政策一直在延续,切执行良好。

具体的流程是,民政部门提供详细的本辖区特困户的分布和人员名单,只要是国家电网的用电客户,电力部门据此核算出需要减免的金额,一并按照每季度一次把这个费用拨付到当地财政账户,由地方财政进行拨付到户。

因此,五保户不需要到电力营业厅去办理这项业务,更不需要带任何证明资料。只要是属地民政部门认可的特困户,都会享受到这项电费红利!

3. 电力行业扶贫工作总结

一、工作情况概述、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


三、不足、努力方向

4. 电力行业扶贫三大指标

扶贫检查内容为:

  (一)扶贫项目开展和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是否按程序实施、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等;

  (二)扶贫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包括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进度拨付等;

  (三)扶贫项目和拨付资料是否完整,财务记账是否规范等;

  (四)是否做好本级扶贫开发资金年度绩效工作;

  (五)对扶贫项目开展存在问题进行解释和指导;

  (六)其它政策文件要求的实施工作。

5. 电力行业扶贫 验收标准

贫困人口收入标准线是全国统一的,2020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为贫困人口。

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指标是“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具体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共6项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脱贫(2020年贫困人口脱贫验收的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 4000元)。

6. 电力行业扶贫存扶贫力度不够

当前电力行业主要面临的问题是什么呢?如何保证电力行业的消费朝着健康有序得方向发展呢?当前电力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需求增长明显放缓。由于缺乏统筹的电力规划指导,电源装机仍旧保持快速增长,使得全国多数地区存在电力供应大于电力需求的问题。2016年,东北、西北电网富余程度均比2015年有所加剧。

  (二)部分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过快,消纳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受运行机制不健全、电力需求增长放缓、系统调峰资源不足以及电力外送能力有限等因素影响,我国弃水、弃风、弃光规模持续攀升,但部分消纳困难的地区仍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上半年,全国弃风电量达到323亿千瓦时,弃风率为21%,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甘肃、新疆、吉林、内蒙古弃风率均超过30%。此外,西南地区弃水、西北地区弃光的规模也有所上升。

  (三)电力需求增长缓慢,电力企业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对电网企业而言,受电力需求增长缓慢影响,售电量增长乏力,加之电力体制改革将使售电市场竞争加剧,企业难以靠售电支撑收入、利润的较快增长。对发电企业而言,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上网电价有所下调,电煤价格上升,企业盈利空间进一步收缩。

  相关建议

  (一)加强电力统筹规划,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一是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环境空间、电力需求等因素,统一规划电源与电网的发展目标、结构及布局,实现电源与电网之间、电源与电源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统筹规划。二是统筹可再生能源开发与消纳市场,科学确定可再生能源项目规模和布局,同步规划建设调峰电源、外送通道。三是加快建设淮南—南京—上海等跨区输电工程,尽快核准后续工程,尽快启动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尽快明确送端电源,实现送出工程与跨区输电本体工程建设进度匹配。

  (二)电力过剩现象明显,需要有序调节。

  加大淘汰落后机组力度,细化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加强监督管理处理。

  (三)行政与市场手段相结合,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构建全国范围内的电力电量平衡、调峰资源共享和各类资源互补的可再生能源消纳平台,扩大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范围,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二是加大新能源场站储能设施建设等,提高系统调峰能力。三是完善市场化机制,研究制定灵活的发电上网和负荷侧峰谷电价机制,引导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错峰发用电;加快建立辅助服务市场,提高常规火电机组参与调峰的积极性。四是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消纳配合制度,弃能严重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购电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协调。

  (四)内部挖潜与市场开拓并举,实现电力企业提质增效。

7. 电力 脱贫攻坚

国网湖南电力六大攻坚工程是:

一是实施“转抓强”攻坚工程,实现思想作风过硬、执行落实有力。

二是实施安全生产攻坚工程,实现电网安全发展、企业长治久安。

三是实施供电能力提升攻坚工程,实现网架结构更优、供需趋于平衡。

四是实施提质增效攻坚工程,实现内生动力强劲、风险可控在控。

五是实施“向配网开战”攻坚工程,实现供电安全可靠、服务优质高效。

六是实施新兴产业升级攻坚工程,实现发展优势集聚、增长动能充沛。

8. 电力行业扶贫方案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脱贫攻坚目前取得决定性成就。

一、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到今年2月底,全国832个贫困县中已有601个宣布摘帽,179个正在进行退出检查,未摘帽县还有52个,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

二、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90%以上得到了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支持,三分之二以上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上升,转移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2013年至2019年,832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6079元增加到11567元,年均增长9.7%,比同期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2.2个百分点。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3416元增加到2019年的9808元,年均增幅30.2%。

三、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村村都有卫生室和村医,10.8万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8%,960多万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摆脱了“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困境。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通信难等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普遍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了保障。

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我们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贫困地区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特色产业不断壮大,产业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等较快发展,贫困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退耕还林还草等,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明显增多,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完善。

五、贫困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我们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干部通过开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本领明显提高,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国共派出25.5万个驻村工作队、累计选派290多万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到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目前在岗91.8万,特别是青年干部了解了基层,学会了做群众工作,在实践锻炼中快速成长。

六、中国减贫方案和减贫成就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有1亿左右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助这么多人脱贫,这对中国和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国际社会对中国减贫方案是高度赞扬的。

9. 电力扶贫开展用电需求

  (1)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低压电网发展规划和整改工作;负责10千伏及以下农网的生产、运行、安全、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供用电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供电所管理工作;负责农电“三为服务”、电力扶贫共富工程、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  (1)主要职责:负责电力销售、电力市场开拓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年度电力营销计划;负责电能计量、电价电费、业扩报装、营业管理等工作;负责用电检查、营销稽查和线损管理工作;负责电力优质服务和客户服务管理工作。

10. 电力 扶贫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按照《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1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对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有关省(区、市)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考,两地审核结果、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1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2%,即:北京校部58人,保定校区65人。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其他省份招生计划均为理工类计划。我校将根据入选考生情况、往年报考情况以及高校专项生源在校学习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的具体招生专业类如下:

  四、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品学兼优且对我校专业类及相关学科具有浓厚兴趣。

  五、申请程序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学校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其它报名方式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25日。

  2.需要考生个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

  申请表中个人陈述内容应包括考生申请理由、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成果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数要求1000字以内;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高中阶段参加社会活动以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相关材料;

  (4)在“所报志愿的附加要求”中,考生务必扫描或拍照上传以下三项材料:

  ①连续三年并实际就读的学籍证明(须学籍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②考生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考生户籍证明材料),要求能证明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③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确认志愿”前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志愿”,并按系统提示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页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再“上传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材料”时,即为完成报名。

  4.考生所在中学要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考生提交的与中学相关的报名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考生提交的上述所有材料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未按本简章及报名平台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5.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学校成立由招生、培养等部门专家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核。

  2.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名单将于6月初经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高考填报志愿时,获得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应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本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及相关要求进行填报。浙江、山东、海南以及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在报考时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2.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根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在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和我校对于各专业的体检要求进行报考,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招生章程有关规定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录取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八、监督机制

  1.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

  2.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3.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北京校部);bdjwb@ncepu.edu.cn(保定校区)。

  4.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61773377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zs/

  电子邮箱:bd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312-7523164

  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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