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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仕得慈善援助项目,大家认同每个月给穷人发一百元到二百元左右的“饭票”吗?

2022-08-22 13:40:14慈善赈灾2

先弄明白,这饭票谁友,没有相应政策,政府肯定不会发,难道由提问者发吗芙仕得慈善援助项目?或者由温铁军,王学坤,白岩松,陸教授四大伟人″发?没人发你这不是画饼充饥吗?

你这是巧立名目,大家不会认同。穷人可以申请救济,低保户吃低保,“五保户”享受“五保”,完全没有必要再为穷人发所谓“饭票”。不过,你要为穷人发“饭票”,可以尽情地发,不需要得到大家的认同。你不能要求别人发“饭票”,更不能要求国家发“饭票”。

河南省慈善总会今日更名,更名背后透露了哪些信息?

题主说的是河南省慈善总会更名为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这个事情吧。

这次更名透露出来信息主要可以归于三点:

第一:增加了更多的功能,或者说是职责。像制定规则,推进政策制定,服务内容扩大等。

第二:因为这些年慈善协会或者说是慈善组织越来越多,需要一个更好更大的机构进行协调各方,共同开展业务。

例如一个地区遇到灾害,会有很多慈善机构同时进行援助,那么就需要有一个居中协调的机制,让大家有序开展。购买物资的时候,也可以同时进行,毕竟不同机构都有各自的渠道。

第三:也从侧面说明现在社会上需要救助或者说是需要支援的人和事物增加了。例如这几年气象灾害增加,单纯靠政府来进行物资援助可能压力太大,慈善联合总会就可以协调众多的慈善机构和组织,更好的进行募捐,无论是资金还是物资。可以更好的进行物资分配的机制,完善整个救助流程等。

见义勇为好人“蒋正全”可以得到多少国家赔偿?

这个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蒋正全因救人而不幸死亡,这是见义勇为的行为。不管是获救人员,还是我们国家,都不是有过错的人员,所以就谈不上赔偿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获救的一家人来说,应当依法予以补偿。被救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将尽最大努力来补偿蒋正全家人。获救者的态度还是相当的不错,也将努力补偿。客观说,一家五口人被救,五条人命,这个再怎么高的补偿都不过分。但补偿的话,法律没有明确的标准,需要根据获救者的经济情况及见义勇为者的家庭情况去综合考量。

另一个则是见义勇为奖励。蒋大哥的行为毫无争议,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目前每个省都有相应的细则,规定了对见义勇为的补偿。以陕西的规定,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二十五万元的奖金,其中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再增发不低于五十万元抚慰金或者奖金。蒋大哥奖励这个事情,政府部门需要按照程序来处理,届时会有相应的通知。同时我们社会各界也都予以捐助,帮助蒋大哥家属解决困难。

我个人认为应该有法律条款,除了一些社会捐助外,他们应该享有子女不管在哪里上学,上多少年都全部免费,直系家属不管在什么医院就治,不管费用多少,全部免费,而且是终身享有,我个人觉得英雄应该享有这样的待遇,他们无愧于这样的待遇,列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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