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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成本(慈善基金成本管理办法)

2022-12-16 23:20:19慈善赈灾2

1. 慈善基金成本管理办法

存款利息=根据存款方法及存款时间期限而定;

  公益事业收入部分=停车费+广告费+场地出租费+其他等全部小区总收入,扣除物业人员对该项目的管理费后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应按规定分摊到每户业主账户上的金额;

  支出部分=根据业委会所发表决票经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项目工程费分摊到业主账户上的金额。

业主的维修基金(资金)分为两种,一是开发商交的,就是2%;一是业主自己交的,就是“维修基金卡”。 开发商交的主要用于房屋的主体结构维修,属于是房屋的大修了,有的地方又称为是房屋的养老金。等到房子老化的时候重点维修使用的。业主交的用于一般的设施设备大修。这两项资金的使用都要通过业主大会同意才行,而且第一种有些地方还需要政府的审批。

2. 慈善基金 管理费用比例

慈善基金不需要手续费,捐多少都会捐到灾区。

3. 慈善基金会管理费用比例

公益基金会的盈利模式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1.投资理财,很多的基金会会委托专业的投资公司进行理财,会让基金会获得一定的收益;

2.投资型资助,通过公开的招标或者是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进行公益活动的实施;

3.改进劝募的技巧,多样化的募捐形式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来募捐。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4. 慈善基金成本管理办法细则

1-中国现在90%的公益组织为未注册公益组织。从事公益活动,但没有政府的认可。

2-有一部分是工商注册的公益组织。在工商部门注册后从事公益活动。

3-还有一部分是民政注册的,比如我们。在民政部分注册,有一些政策优惠。

而第三点还分为

社会团体——可以吸纳会员,将会费等用于公益成本。

非营利性组织——可以有经营活动,但将受益用于公益。

基金会——分为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

5.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

答,1.上年末净资产高于1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六;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三。

2.上年末净资产低于1000万元高于5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七;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四。

3.上年末净资产低于500万元高于1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八;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五。

4.上年末净资产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八且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二十。

6. 慈善协会资金管理办法

  合法,但需要注册,并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基金会工作人员可以有工资。  慈善基金会分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两种。公募基金会,如中华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民间很难获准设立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在特定的群体中募集资金,实施慈善,或者是特定的群体为集合成员资金行善而设立的,民间的基金会基本都是非公募基金会。  设立一家非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需要双重管理:不仅需要到民政部进行登记(实为审批),还需要挂靠一家慈善领域相关的“业务主管单位”。   《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三条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 慈善总会资金管理办法

,公益信托可以实现捐赠财产管理和公益事务管理相分离。捐赠人事先设定好公益信托目的,受益人范围、条件、审核流程。事务管理人员确定好公益项目,需要支出时,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申请动用信托资金。信托公司再审核,符合约定的,则放款,否则拒绝。作为事务性信托,信托公司不会干涉具体的公益项目。

在信托内部层面,信托公司受到银监会严格监管,并有托管银行复核支出,另有监察人做外部监督,制衡完备。

从透明度上,信托公司定期会公布信托资产管理报告,银行业要出具托管报告,监察人可以出具检查报告,也可以设计专项稽核制度。所有的文件,都可以设定为公开,有固定格式,方便查阅。

当然,公益信托机制眼下也有障碍。最直接的,信托公司会认为收益不对称,可能不愿意担任受托人。客观而言,信托公司人均净利润普遍在百万以上,单位时间的人力成本十分高昂。做公益信托,还必须有信托公司有从事公益事业的意愿,主动去做,否则勉强来的对公益组织也不好。

8. 慈善基金成本管理办法最新

1.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面向公众开展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依法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

9. 慈善基金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企业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使用和运行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专项债券资金,是指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市政府完全控股的公司为融资平台,发行的企业专项债券所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企业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安排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服务于武冈市经济发展大局,具体使用方向应根据武冈市企业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有关计划进行安排。融资平台公司负责企业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关部门负责对债券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章 资金使用管理

第四条 成立市企业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监察、财政、审计、地税、城投办、国资办、国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管理我市企业专项债券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第五条 企业专项债券资金实行财政预算管理,设立专户,专人专账管理,封闭运行。按照企业专项债券资金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要求,企业专项债券资金账户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武冈支行,便于集中管理。

第六条 企业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必须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所有资金要全额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严禁挤占、挪用到其他项目或任意调配作为其他用途。

第七条 企业专项债券资金的支付,实行从严审批,其使用审批流程为:项目建设单位编制进度资料交监理公司、业主单位和项目指挥部审核—业主单位和项目指挥部提出审核意见—分管副市长审核—常务副市长审批—市长审批。

第八条 企业专项债券资金的拨付采用融资平台公司直接支付方式,项目工程预算应由市财政局进行投资评审,融资平台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领导审批意见拨付工程资金。

第九条 项目业主单位要建立企业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专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实行专人、专账,独立核算。

第三章 资金偿还管理

第十条 企业专项债券资金投入经营类或有直接收益项目的,到期偿还本息,按照“谁使用、谁偿还”原则,由项目建设收益主体承担。项目收益主体未能按约定及时偿付本息,由市财政局先行偿还,而后向项目收益主体追缴。

第十一条 企业专项债券资金投入公益事业项目的,到期偿还本息,由项目受益单位利用项目周边土地升值收益或者财政资金进行偿还。项目受益单位未能按时偿还本息,由市财政局先行偿还,而后在办理单位年度财政结算时予以扣缴。

第十二条 企业专项债券项目实施中所产生税费收入,由市地税局征收,收入主要用于偿还债券本息。

第十三条 企业专项债券受益单位偿还资金的时间与比例由武冈市企业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确定。

第四章 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建立财政、审计、发改、国资、银行、邵阳都梁公司、项目管理单位联动机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时跟踪,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的内容、数量和效能及时了解和监控,并对违规使用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财务部门要主动接受对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资料,真实反映情况,并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采取停止支付、追回资金等措施,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提交纪检、监察部门或任免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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