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爱心家园 > 正文内容

所得税〔公益捐赠在会计利润12%内可扣除〕什么意思

2022-09-24 01:33:11爱心家园2

一、所得税〔公益捐赠在会计利润12%内可扣除〕什么意思

你企业计利润是1000万,企业发生捐赠 150

按国家规定, 你只能扣除120万(1000*12%) ,超出部分(30万)不允许扣除

国家一方面鼓励对公益性捐赠 (不鼓励那些自己企业办不好,还对我捐赠的行为啊) 一方面必须对企业也要有个限制,保证国家税收。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你了解一下就是了。

二、关于基金会帐务处理?

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 若该基金会独立核算,并且带有盈利性质,则属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的范围,按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扣除;企业购买的礼品对外赠送,则应该算作受赠人的偶然所得按20%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欢迎再次咨询!

三、慈善机构的会计分录

慈善机构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分录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如下: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 1111 应收票据

7 1121 应收账款

8 1122 其他应收款

9 1131 坏账准备

10 1141 预付账款

11 1201 存货

12 1202 存货跌价准备

13 1301 待摊费用

14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15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16 142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7 1501 固定资产

18 1502 累计折旧

19 1505 在建工程

20 1506 文物文化资产

21 1509 固定资产清理

22 1601 无形资产

23 1701 受托代理资产

二、负债类

24 2101 短期借款

25 2201 应付票据

26 2202 应付账款

27 2203 预收账款

28 2204 应付工资

29 2206 应交税金

30 2209 其他应付款

31 2301 预提费用

32 2401 预计负债

33 2501 长期借款

34 2502 长期应付款

35 2601 受托代理负债

三、净资产类

36 3101 非限定性净资产

37 3102 限定性净资产

四、收入费用类

38 4101 捐赠收入

39 4201 会费收入

40 4301 提供服务收入

41 4401 政府补助收入

42 4501 商品销售收入

43 4601 投资收益

44 4901 其他收入

45 5101 业务活动成本

46 5201 管理费用

47 5301 筹资费用

48 5401 其他费用

对于企业的捐赠支出是通过营业外支出列支的。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存

对于企业接受捐赠而获得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

借:银存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

四、公益性捐赠如何记账

  作为会计最重要的核算方法,可以说没有借贷记账法就没有会计核算,但对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借和贷的含义却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公益性捐赠如何记账,希望能帮到你。

  公益性捐赠如何记账   借:营业外支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公益性捐赠的定义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性捐赠的内容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 第五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 则明确规定了该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axjy/65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