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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2022年专利资助(河北专利补贴)

2023-05-16 14:40:12爱心家园1

1. 河北专利补贴

邯郸市馆陶县:

当地许多工厂与国外多家企业达成了长期合作,其中有德国大众,日本丰田,韩国三普等。当地政府大力支持引导轴承企业。完善开发团队,不断进行技术改造,获得了螺栓型滚轮滚针轴承,轴承游隙自动检测装置等国家专利,产品收到国内外市场青睐。

2. 河北省专利补贴

承包一百亩土地种农业产品国家补贴是5000元/年。

根据国家政策,一亩地的补贴是50元/年,如果是种粮大户,或者是种植的特殊的、国家补贴范围作物,可以向政府申请特种补贴。

国家的农业补贴包括以下的种类:

一、在资金方面,宽融资渠道。推行信用证、农户联保贷款制度,降低贷款担保门槛和抵押标准,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在税收优惠上,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给企业。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部门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

三、在金融扶持上,返乡创业农民工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探索用土地流转经营权、商品林权、农房、农业生产用房等作为抵押担保方式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贷款。

四、在创业场地上,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减半收取集体非农用地规费。

3. 河北省专利奖励办法

一、关于学历及毕业年限:

1、一步到位参与高级职称评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本科学历,毕业满十一年;

b、硕士学位,毕业满八年。

2、晋升参与高级职称评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第一学历为本科(硕士),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b、第一学历为大专,具备后取本科学历,须有中级职称或注册类证书,中级职称或注册类证书需满足一定年限。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1、需提供材料:

从事与所评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证明材料,例如参加建筑工程施工类高级职称评审,需提供本人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 2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的证明材料;

2、提供项目材料年限

按一步到位申报高级职称的,需提供连续11年(本科),连续8年(硕士),连续3年(博士)内所完成项目的证明材料;

按晋升申报的,需提供连续5年或连续7年内完成项目的证明材料。

三、业绩成果部分(需满足其中任意三项):

1、科技成果:

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以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市厅级科技奖两项以上(以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河北职称头条# #河北中高级职称评定##河北省职称评审办法#

2、专利:

作为第一发明人,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建筑工程,电子工程,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国土工程,地质勘查工程);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环保工程,交通工程(非转让、受让),测绘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食品药品工程);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发明人,本专业I类知识产权1项或II类知识产权3项(机电工程);本专业国家I类知识产权2项(煤炭矿山工程);本专业国家I类知识产权1项(轻工工程,石化工程,冶金工程,建材工程,纺织工程)

3、课题:

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研究3项及以上(立项、结项、鉴定等相关材料齐全)

4、论文: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

四、破格申报(以建筑工程系列为例):

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国家优质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国家 QC成果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以奖励证书为准),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国家绿色创新奖的主要负责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主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3项以上,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或参与主持完成省(部)级2项以上或市(厅)级工程项目4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2.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著10万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其中独立完成10万字),或编制3本以上国家或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3部以上(前三名),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编写者,或国家标准设计图集的主要设计者,或国家级工法的主要编写者,或国家级建设工程定额的主要编制者,或国家级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或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4. 河北省专利奖评选办法

关键词:2021年河北职称评审最新消息

本月,是河北省所有专业、所有级别最忙碌的一个月,因为在本月,各个专业,各个地方,各个级别的职称评审公示都在陆续发出,有人欢喜有人忧,通过的,欢呼雀跃,不通过的,也不要气馁,看看自己问题出在了哪里,有没有按照熊老师教给您的各项绝招去办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2021年河北职称评审最新消息

针对2021年河北职称评审最新消息这个问题,熊老师可以透露给您几个信息:

01、整个河北省,各个专业,各个级别,各个地域的实际申报时间并不完全相同,集中在6-10月左右,你可能6月报名的,10月基本评审结束了,但是他可能十月才开始报名,整个视地域政策决定。

02、高级职称报名时间一般晚于中级职称,中级职称大部分报名完毕,高级职称才会开始。

03、今年实际申报过程中,中级职称很大一部分有专利,高级职称绝大多数有专利,不排除业绩优秀的人才,但是您要确定清楚,您是不是属于这一类。

04、社保很重要,报名河北的职称,社保少不了,无社保,很难!

05、目前职称评审公示已经陆续出现,您可以关注:职称评审公示

06、论文不仅仅是职称评审要求增加,重点是国家也在重点管控知识产权领域,为了知识产权领域更好的发展,近几年都会每年进行一次甚至多次调整,最直接的,就是之前可能检索的论文,后续会不能检索,高质量论文未来是大趋势。

07、专利提前一年准备,基本上这个月过去后,没有专利的,明年发表不出来,论文至少提前半年左右,业绩整理,提前半年左右,如果您为了保障通过率的情况下。

08、近期部分专业答辩还在继续当中,如果需要答辩的人才请做好准备,已经通过公示的,恭喜您,没通过的,赶紧准备东西,否则您就只能等后年去了。

5. 河北省专利资助

宝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是靠谱的因为宝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资本500万元的正规公司,拥有完整的企业法人资格,是一家专门从事数据服务、大数据应用开发和数据学习等方面的企业,其团队拥有国内一流的数据挖掘和大数据应用开发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和全方位数据服务宝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在业界名声很好,获得过多项大数据应用开发的奖项,特别是在金融、医疗和交通领域拥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可以为客户提供非常实用和创新的方案,可以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

6. 河北专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育和发展本省的建筑市场,依法管理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产品质量和投资效益,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土木建筑(包括地基处理和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管线敷设等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除本条第二款、第三款和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外,都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国家直接管理的建设工程,国家对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实行国际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可以按照国际惯例办理。

第三条 下列建设工程或者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建设监理,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一)全部建设资金由国内私人或者外商投资的建设施工程。

(二)建筑面积不足三千平方米或者投资额不足二百万元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三)建筑面积不足五百平方米或者投资额不足二十万元的建设工程的施工。

(四)价款总额不足五十万元的设备采购。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防洪、抢险、抗灾和省人民政府确认的科学实验、保密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情况的建设工程。

(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包括:

(一)总承包招标投标,指对建设工程自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交付使用全过程承包的招标投标。

(二)分包招标投标,指对承包的建设工程依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分包的招标投标。

(三)勘察招标投标,指对建设工程的工程测量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的招标投标。

(四)设计招标投标,指对建设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的招标投标。

(五)施工招标投标,指对建设工程的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管线敷设施的招标投标。

(六)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指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专用设备和非标准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

(七)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指对建设工程建设全过程或者分阶段进行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

第五条 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行业的限制。

第六条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招标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与参加投标的单位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二)参加投标的单位串通投标、哄抬标价。

(三)在投标活动中采用行贿和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竞争或者在招标活动中接受贿赂、回扣。

(四)以征地、拆迁、垫资、介绍建设用地为条件或者利用职权非法干预正当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辖市(地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实施有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参与制定或者制定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对从事招标投标及其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审查或者复查。

(四)监督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五)否决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定标结果。

(六)调解招标投标纠纷。

(七)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和有关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八)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省、省辖市(地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按照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业的建设单位建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选择投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拟定评标办法。并组织或者参加评标组织以及该组织的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

第三章 招标

第十一条 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可以采用全过程招标、分阶段招标、单位工程招标和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形式。

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肢解后招标。

第十二条 进行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其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招标的建设工程相适应的建设项目管理资质。不具有相应的建设项目管理资质的,其招标工作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并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的招标业务代理机构承办。

第十三条 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经批准立项。

(二)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已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四)建设资金的来源已经落实。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必须接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并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单位都可以投标。

(二)邀请招标。发送招标邀请书,邀请三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单位投标

(三)议标。选择三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单位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协商议定中标者。

第十五条 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少数确需采用邀请招标或者议标方式的,必须经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申请采用议标的方式招标:

(一)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未成功的。

(二)因专利保护的原因,只能由规定的单位投标的。

(三)因地处偏僻地区或者保密等特殊原因,不能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建设工程招标:

(一)填写招标申请书,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对申请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四)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

(五)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六)建立评标组织,拟订评标和定标办法。

(七)召开开标会议,组织评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

(八)签发中标通知书。

(九)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和有关合同。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的标底,由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编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审定。

编制标底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的标底,参照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工程概算、预算、费用和工期定额以及计价办法编制;专业建设工程的标底,可以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专业工程概算、预算、费用定额以及计价办法编制。一个建设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第四章 投标

第二十二条 凡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建设监理单位,都可以申请参加建设工程投标。

二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应当签订合作承包合同,明确主承包方,并由主承包方代表合作各方投标。

第二十三条 投标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提交资质证书、单位简介和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建设工程质量情况,以及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和设备等有关资料,经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初审后,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

第二十四条 投标单位应当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书,并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价格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第二十五条 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书,必须由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并按规定密封送达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组织,并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公开进行。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依照本省的有关规定邀请有关经济、技术人员组成评标组织,具体负责建设工程的评标和定标工作。

评标、定标的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集投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举行开标会议,公布评标、定标办法和标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

(一)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未签章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的。

(三)未密封或者逾期送达的。

(四)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投标单位投标后,因建设单位的原因中止招标或者招标失败的,由建设单位赔偿投标各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 进行建设工程的评标、定标,应当采用评分、评议或者评分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评标组织评定的中标单位,由建设单位发给加盖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印章的中标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定标后,招标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不得擅自改变中标单位。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和有关合同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

订。因逾期或者拒绝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定标后,中标单位对承包的建设工程必须自行组织完成。但具有分包资格的中标单位,可以依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分包建设工程。分包建设工程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建设工程。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定标后,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和中标单位应当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缴纳招标投标管理费。招标投标管理费的缴纳标准,依照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将一个单位工程肢解后招标,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或者议标方式招标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招标投标,已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泄露标底或者转包建设工程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招标投标,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停止勘察、设计、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招标投标,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停止勘察、设计、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必须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拒不招标的。

(二)招标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与参加投标的单位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

(三)参加投标的单位串通投标、哄抬标价的。

(四)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用行贿和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五)建设工程定标后,招标的建设单位或者代理人擅自改变中标单位的。

第三十九条 在招标活动中接受贿赂、回扣,以及以征地、拆迁、垫资、介绍建设用地为条件或者利用职权非法干预正当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由责任者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和收缴罚款,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分成。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拒绝、阻碍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侮辱、殴打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河北省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 河北专利补贴怎么领取

国家会补贴的

承包一百亩土地种农业产品国家补贴是5000元/年。

根据国家政策,一亩地的补贴是50元/年,如果是种粮大户,或者是种植的特殊的、国家补贴范围作物,可以向政府申请特种补贴。

国家的农业补贴包括以下的种类:

一、在资金方面,宽融资渠道。推行信用证、农户联保贷款制度,降低贷款担保门槛和抵押标准,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在税收优惠上,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给企业。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部门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

三、在金融扶持上,返乡创业农民工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探索用土地流转经营权、商品林权、农房、农业生产用房等作为抵押担保方式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贷款。

四、在创业场地上,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减半收取集体非农用地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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