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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内容(初中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教案)

2023-04-30 06:40:06爱心家园1

1. 初中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教案

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之后,学校按照规定是会进行审核的。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2. 资助政策的内容简短关于初中生

(一)免学杂费

对城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生字典,并实行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三)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范围。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标准的一半。

(四)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部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提供营养餐,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五)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参照国定营养改善计划标准,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补助资金,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除外。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社会资助

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或校内师生员工自愿捐赠资金或实物,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资助资金可用于设立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3. 初中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记录表

看你们学校专业多少以及每个专业所占人数比例来分配的,如果专业人数比较多,那分配名额就会比较多,各班的名额也会多点,反之,则少。正常情况下每班至少也有2-3个名额吧...

4. 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的主要内容

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75分(含)以上,各单科成绩70分(含)以上,考查、实验(习)成绩70分(含)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较突出表现;

(六)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生活俭朴;

(七)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热爱学校,感恩奉献;

(八)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有参加校园义工或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经历。

申请方法

(一)宣传公告。学院应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在秋季开学阶段,通过主题班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时告知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审流程。

(二)个人申请。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1.学生本人认真详实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为申请学生提供由教学部门出具的上学年各科学习成绩单(需盖章);

3.参评学年的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组织评审。

1.班级初评。辅导员(班主任)会同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申请材料,将评选情况在班级内公布,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按评审条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初步评审,广泛听取全体同学87006 意见。初评结果在班级至少公示1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签署班级意见后,报送学院评审工作组

2.学院复审汇总。学院评审工作组对班级申报学生的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会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等材料一并签字盖章后送学校助学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上报。学校助学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学生材料审核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拟推荐报送学生名单;学校助学管理中心对拟申报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 初中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教案模板

西宁2022年秋季开学时间9月2日。

9月1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起始年级学生和高中(含中职学校)学生线上报到、开学。

9月1日下午—9月2日,组织线上入学教育、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在开展防灾减灾、交通安全等法治安全教育及教育资助、高考综合改革等政策宣传基础上,线上开学第一课应通过网上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大疫情防控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的宣传

6. 初中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教案设计

根据上级资助政策及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资助小组讨论,特制订我校义务教育寄宿生及非寄宿生生活资助实施细则。

一、资助范围(对象)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对象应为全日制正式本校学籍的在校寄宿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5、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烈士子女;

9、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子女;

10、家庭遭受重大意外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疾病的家庭;

11、其他原因造成的贫困家庭。

二、资助比例与额度

1、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资助比例为县级行政区域内寄宿生的30%。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额度为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按学期发放。

2、非寄宿生按照非寄宿的7%左右,根据县教体局下发的名额确定我校资助名额。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额度为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按学期发放。

三、资助流程

1、流程图

资助流程图

图1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流程

2、宣传

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学校应利用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和寄(非)宿生生活补助费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3、申请

学生应于9月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由学生或家长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原则上每学年发放一次,根据资助名额,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减少资助人员。

4、评审

学校应成立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

①班级评议

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由班主任、班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选,并在班会上通过全体同学推选,对于提出申请同学进行筛选。

②学校评审

班主任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汇总上报学校,由学校评审小组进行审核。

5、资助系统录入

学校将评审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6、公示

审核通过后学校应将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公示照片存档。

7、发放

各学校报送汇总表后即可进行补助金发放工作。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所报送的汇总表发放补助金,不得随意变动资助学生名单。

8、备案

资金发放完成后,学校应将以下材料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义务教育寄生补助生活费学生信息汇总表。(2)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落实报告。

四、档案整理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完成后,学校应建立专门档案,应将学生资助档案材料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编号,分年度存档备查。学校存档材料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2)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

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学生信息汇总表。

(3)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学生名单公示表、公示照片;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受助情况统计表。

(4)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报告。

(5)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记录(主题班会照片、班级评议材料等)。

(6)发放资金后各班通知学生持卡到储蓄银行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政教处安排学生在发放表上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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