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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学生人(资助学生政策的内容)

2023-03-18 02:30:06爱心家园1

1. 资助学生政策的内容

贫困生补助政策是在2017年开始实施的。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正式全面实施是在2007年左右,之前也有同样名称的助学金但内容和评选方式有所区别。

2. 学生资助政策是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从2019年秋季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标准一半发放生活补助费。

3. 学生资助政策的解读及诚信,励志,感恩教育

助学金不是贫困补助。国家助学金需要学习优秀并且家庭条件不怎么好,关键成绩还要靠前,金额大概5000左右。贫困补助是由国家下拨到所在省份,再由省级一级级向下分,它需要一个审查的过程。还要分不同的城市,学校的时间不同。贫困补助就看家庭情况,金额几千块钱不等。

国家助学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五条

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4. 资助学生政策为主题的手抄报

一、捐资助学是善举,兴学育人是美德。

二、今朝助学凌云木,重霄华厦有栋梁。

三、常怀感动之情,常为感恩之行。

四、以伟大国家之资,助万千贫困学子。

五、勤做事,感于心,恩于报;话做人,诚于心,信于人。

六、大国普天散春风,万千学子留芳香。

七、国家助学一把伞,贫困学子一片天。

八、倾心助学,倾力筑梦。

九、立资助之心,正文明之风,树报效之志。

5. 资助学生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一)免学杂费

对城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生字典,并实行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三)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范围。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标准的一半。

(四)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部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提供营养餐,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五)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参照国定营养改善计划标准,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补助资金,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除外。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社会资助

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或校内师生员工自愿捐赠资金或实物,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资助资金可用于设立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6. 资助学生政策的内容怎么写

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等教育阶段及高中教育阶段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和研究生阶段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省属普通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四)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省属普通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五)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省属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生期间的生活费,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省属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20000元。

(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省属普通高校中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8000元。

(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省属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生每人每年13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6000元。

(九)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十)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省属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十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省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十二)高职(专科)院校学生免除

学费和书本费

对进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58个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其中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十三)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在我省乡镇行政村工作达到3年及以上(甘南州为2年及以上)且连续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十四)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2.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及优抚家庭子女、孤儿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

3.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国家还在高中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设立了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还有国家奖学金、顶岗实习等多种高中教育阶段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十五)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考入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享受中职国家免学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品学兼优、技艺出众的学生可以享受中职国家奖学金;三年级(转段生之外)学生可以去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可获得相应报酬;除此之外,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

1.免学费:甘肃省所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一般普通专业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艺术类非戏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艺术类戏曲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甘肃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学金: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从在校中职学生中评选出品学兼优、技艺出众的优秀学生,可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中职国家奖学金。

4. 顶岗实习:在三年级(转段生之外)学生可以去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可获得相应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5. 学校资助:部分中等职业学校除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之外,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6. 社会资助:一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针对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设有社会资助项目,可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十六)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考入甘肃省普通高中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享受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还可以享受部分地方政府资助、学校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

1.免学杂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四类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具体为: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按照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办公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低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按照实际标准免除;高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可另行向学生收取。

2. 国家助学金:接受甘肃省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个人申请及学校评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3. 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4. 学校资助:部分普通高中学校除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之外,设立学校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5. 社会资助:一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针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设有社会资助项目,可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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