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资助总结(国外资助政策)
1. 国外资助政策
有补助的人是国家公费读研的学生
2. 海外资助
国家会给每月1000-1100美元的资助。运气好的话外方导师也会给一点补助的。
3. 国外资助政策现状
公费只资助出国读博士学位和国内在读博士出国访问学习的生活费,不资助培养费学费等。如果是读博士学位的话,必须拿到国外学校的录取证明和免学费证明才能申请公费资助。
攻读博士学位的资助期限是四年,如果超过四年还没有毕业的话,剩下的几年生活费必须自己想办法解决。
目前美国的资助金额是$1700/月,英国的资助标准应该是£700左右吧。
4. 境外资助是什么意思
csc即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根据国家公派出国学习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现对国家公派出国学习人员保证金交存标准调整如下:
1.出国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的免交保证金。
2.出国身份为本科生及本科插班生的出国人员交存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
3.出国身份为研究生的,录取时系在校学生者(含已被录取为国家出国基金资助的在国外就读的自费出国人员)交存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录取时系在职人员者交存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4.出国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的,出国期限为4-6个月者交存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出国期限为7-12个月者交存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5.出国期限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核定。
5. 国外学生资助模式主要有哪些
为保障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经研究决定,从1999年9月1日起,调整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的奖学金生活费标准,并对其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的负担办法作相应的改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奖学金生活费标准为:凡享受我国政府全额奖学金的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人民币800元,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1100元,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1400元。
二、在华学习时间满一学年的学生,第一个月加发一次性安置费600元;学习时间不满一学年的学生,第一个月加发一次性安置费300元。
三、奖学金生活费标准调整后,享受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的生活用水、用电以及打电话的费用将逐步改由留学生本人自理。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高教厅)会同财政厅(局)、物价局制定,并报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计委备案。各地及有关高等学校不得增加上述规定项目以外的收费项目,亦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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