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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谁来编写?

2022-12-01 08:06:58爱心家园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整个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都应参与和执行的综合性文稿安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她涉及诸多单位、部门、个人,所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讨编制,这样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有确切的可行性,这里既有建设单位应该注意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又有施工单位应当注意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同时也可以告知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经常接触的其他人员应注意的事项,例如;与施工单位接触的外来车辆、人员,涉及建设单位进入施工单位的人员,都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以预防,所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该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

环境污染事故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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