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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扶贫实施方案(新农村建设帮扶方案范文)

2022-10-08 05:40:27助学扶贫2

1. 新农村建设帮扶方案范文

一是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实现乡村组织振兴。在党组织坚强领导下,不断提高帮扶村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挥无职党员作用,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全面开启乡村振兴工作。萊垍頭條

二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结合帮扶村实际状况,抓集体经济建设,通过帮扶单位人才物资源协调,实现集体经济收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增强。萊垍頭條

三是促进乡风文明提升,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通过喜闻乐见形式,宣传党的政策,党的声音,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基层文化,践行时代服务宗旨,推动基层治理再上新台阶。萊垍頭條

四是带动乡村人才回归,实现乡村人才振兴。通过乡村产业经济驱动,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高效农业产业聚集,建设文旅乡村活动,发挥乡贤人才建设家乡导向作用,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参与,吸引在外青年返乡创业就业。发挥帮扶单位优势,实现人财物对口支援帮扶,制定乡村人才振兴回归计划,实现人才强,乡村富。萊垍頭條

五是推动乡村生态发展,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把可持续发展放在首位,把群众长远利益放在心头,保持耕地面积稳定,自然资源协调,产业发展环保,统筹发展兼顾,实现可持续发展,把三个有利于放在突出位置一是有利于群众发展,二是带动群众参与,三是有利于可持续发展。萊垍頭條

六是把驻地当家乡,把奉献当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结合帮扶单位资源,协调人、财、物优势资源,以富民强村为己任,扎实开展工作,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真正实现乡村各项事业良好发展!为单位争光,为帮扶添彩!條萊垍頭

2. 农村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是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1.帮助脱贫群众、边缘户解决生活上的一些困难。

2.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帮助脱贫户、边缘户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是帮助群众划产业项目。结合当地实际,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推进农业生产和庭院经济。

1.在保证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与县直包保干部一起帮助脱贫户、边缘户划庭院经济,确保达到一村一品,条件不具备的,至少达到一屯一品。

2.帮扶有条件、有望的脱贫户、边缘户规划一个种植或养殖项目,并协助申请小额信贷。

3.配合镇、村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尽快落地落实。

三是帮扶乡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1.配合乡村开展垃圾清理、整治占道经营、整治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等工作。

2.配合乡村做好道路两侧、屯内主要街道两侧、群众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工作。

3.配合乡村推进乡村振兴精品路线加快工程进度。

3. 新农村建设帮扶方案范文最新

一是建立梯队式社区救助顾问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长宁区目前已拥300多名专业的社区救助顾问。

二是对接两大救助信息数据平台,确保社会救助智能化识别。对全区6210名困难群众开展精准评估,评估困境程度、匹配帮扶资源、提出服务方案。

三是开展“三阶段推进”的全程式、陪伴式顾问服务,规范救助服务制度化操作。面对重点服务人群提供陪伴式服务236户1819人次,开展陪伴式小组活动约470人次。

四是开创4项综合救助服务包,保障专业化救助有效实施。整合860多家社会组织等社会帮扶资源,为困难家庭提供综合、多元、有温度的救助服务。

4. 驻村帮扶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村选派、分类施策。根据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到务实管用。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驻村工作队绩效的基本依据。

——坚持县级统筹、全面覆盖。县级党委和政府统筹整合各方面驻村工作力量,根据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综合能力科学组建驻村工作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驻村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

——坚持严格管理、有效激励。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从严从实要求,培养优良作风。健全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干事创业、奋发有为。

——坚持聚焦攻坚、真帮实扶。驻村工作队要坚持攻坚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资源力量集中用于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二、规范人员选派

(一)精准选派。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优化结构。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每个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要把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和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驻村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对象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要加大选派干部力度。

(三)配强干部。县级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工作。新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

三、明确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二)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

(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五)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八)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

(九)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十)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四、加强日常管理

(一)落实责任。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职责,建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乡镇党委和政府指导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支持驻村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驻村工作队解决实际困难。县乡党委和政府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

(二)健全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建立考勤管理制度,明确驻村干部请销假报批程序,及时掌握和统计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建立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工作队每半年向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建立纪律约束制度,促进驻村干部遵规守纪、廉政勤政。要防止形式主义,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五、加强考核激励

(一)强化考核。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对驻村工作队进行考核检查,确保驻村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结果送派出单位备案。

(二)表彰激励。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符合条件的,列为后备干部,注重优先选拔使用。

(三)严肃问责。驻村干部不胜任驻村帮扶工作的,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召回调整意见,派出单位要及时召回调整。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派出单位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人予以问责。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负总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对驻村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统筹配置驻村力量,组织开展具体驻村帮扶工作。地方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推动政策举措落实到位,为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地方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为驻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支持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

(二)加强督查检查。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驻村工作队进行督查抽查,总结典型经验,加强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问题,完善管理制度。要在省域范围内通报督查检查结果,并督促认真做好问题整改。

(三)加强培训宣传。各地要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大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力度,帮助驻村干部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要注重发现驻村帮扶先进事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鲜明导向,营造驻村帮扶工作良好氛围。

(四)加强关心爱护。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派出单位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可利用公用经费,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安排通信补贴,每年按规定为驻村的在职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因公负伤的做好救治康复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干部驻村期间的医疗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派出单位负责人要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激发工作热情。

5. 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答案是:。

一、保险项目

1. 在2016年至2021年开展的“扶贫保”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名称接续开展“防贫保”工作,“防贫保”继续按照“扶贫保”模式运行。

2. “防贫保”项目在“扶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优势特色产业保险和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四种保险产品的基础上,优化调整为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优势特色产业保险两种保险产品。

3. 对2021年承保的保险期限尚未结束或存在未决赔案的“扶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承保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有关约定继续履行保险责任。

二、实施对象

1. 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全县脱贫人口(不含稳定脱贫人口)。

2. 边缘易致贫人口均纳入“防贫保”范围,享受相关政策。

三、保险内容

(一)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1、保险期限:一年,即:2021年6月1日-2022年6月1日。

2、保险责任:为解决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因意外事故发生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问题。

3. 结合近年来意外伤害事故造成家庭实际支出的具体情况,适度提高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额。

4.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保险人赔付每人最高5万元。保费每人每年40元,其中:政府补助34元,个人自筹6元。

5. 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牵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各乡镇配合实施。

(二)优势特色产业保险

1、保险期限:一年,起始时间以承保时日为准。

2、保险责任:

1)为解决已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发展产业因灾害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问题。

2)按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要求,结合2020年“扶贫保”优势特色产业保险投保和赔付情况。

3)对种植业保险费率适度降低,并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保险品种,鼓励已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力发展产业增收,提高防控风险能力。

4)保险品种包括设施瓜菜(日光温室、拱棚)种植保险、肉牛疾病和意外保险、肉羊疾病和意外保险、生猪疾病和意外保险,具体按照平罗县“防贫保”优势特色产业保险目录(2021)执行。

3、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牵头,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办理,各乡镇配合实施。

四、资金来源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实际情况,2021年度“防贫保”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优势特色产业保险保费85%由省级政府扶贫资金解决,15%由农户个人自筹资金解决。

6. 新农村建设帮扶方案范文大全

帮扶是充分发挥单位或企业人员帮助贫困人口解决一时之需或解决部分疑难问题的一种方式方法。一人一策的帮扶方案包括,一是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对象;

二是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介绍;

三是致贫或困难原因;

四是帮扶的具体措施;

五是帮扶的时间范围;

六是帮扶成效的巩固等等。

7. 新农村建设帮扶方案范文怎么写

区人力社保局先是通过科级干部带队,普通干部包片,走街入户做调研,摸清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困难原因、自身优势、就业突破口。

随后,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由经验丰富、服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担任就业服务专员,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并提供职业目标评估、就业条件评估、求职技巧、职业心理调适、政策咨询等专项服务,同时定期跟踪服务成效,适时调整服务方案,通过一对一就业指导,为就业困难人员今后的发展出谋划策。

8. 新农村建设计划与方案

国家并未规定农村自建房的最高高度及层数。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9. 新农村实施方案模板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解读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部署,指导今年及“十四五”时期全省的“三农”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的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在,我们的使命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新的历史方位。

“十三五”我省脱贫攻坚实现决战完胜,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为开启新征程、开局“十四五”奠定了坚实基础。进入新发展阶段,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做好“十四五”时期的“三农”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新的历史方位和形势任务,举全省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我省“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对今年以及“十四五”时期的“三农”工作目标任务、总体要求、重要举措、落实措施等进行了系统部署和安排。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5部分29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做好今年以及“十四五”时期云南“三农”工作的指导思想,分别提出了2021年以及到2025年的云南“三农”发展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仍然是全省当前和今后几年的头等大事。《实施意见》提出4条政策措施。一是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是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实施脱贫村提升行动。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定点帮扶、选派驻村干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第三部分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为实现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确保粮食面积产量只增不减,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目标,《实施意见》提出9条政策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二是加快发展现代种业。三是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四是加大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六是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七是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八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力争3年内全省茶叶、花卉、水果、蔬菜、生猪、肉牛等重点产业绿色化生产技术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十四五”时期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率先实现全面农业绿色有机化。九是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培育100家重点龙头企业。

第四部分是“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补上农村现代化短板的重要抓手。《实施意见》提出10条政策措施。一是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二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到2023年实现重点区域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三是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四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到2025年农村卫生户厕基本普及,规模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大幅提升。五是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六是全面促进农村消费。七是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八是深入推进山区综合开发。九是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十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第五部分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实施意见》借鉴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提出6条政策措施。一是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县委书记抓“三农”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四是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五是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六是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

三、突出特点

概括来看,《实施意见》主要有5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三农”、抓“三农”、谋划“三农”,围绕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等进行重点部署,坚决扛牢“三农”政治责任,坚决守好“三农”工作底线。

二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平台三机制”,加快构建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切实加强“三农”发展保障。

三是注重解决农业产业发展堵点难点。在充分把握省情、农情和全国同类产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找出、找准主导产业和发展短板,部署实施“一二三”行动,促进农业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全产业链发展,持之以恒推动“绿色食品牌”走深、走精、走长。全面推进“一县一业”,就是全省所有县都要明确最具优势特色、最具发展潜力的主导产业,并制定推进具体方案。聚焦种子、电商两端,就是要解决好农业发展的“卡脖子”突出问题。推广农业生产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主要指农业的生产过程和产业发展方向,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四是注重示范引领乡村建设。部署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推动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竞相迸发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形成一点带多点、多点带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干在实处、行稳致远的良好局面。在全省规划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0个精品示范村、10000个美丽村庄。省级高标准创建10个乡村振兴示范园区,示范推动全省乡村建设。

五是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对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县委书记抓“三农”主体责任、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强化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对乡村振兴考核、督查、常态化约谈等作出部署安排。

10. 农村扶贫方案

一、家庭收入已经跌破贫困线以下

国家给低保户的规定就是生活来源经济比较困难,而且也是基本低于当地政府低保政策的标准,所以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符合低保户的标准,因此应该每年享有低保福利,直到家庭走向致富之路,收入来源稳定,并且已经正常才可以,不用再领取。

二、家庭成员中的任何一员患有严重病症

生病是很多家庭中常见的事情,但是也有很多的家庭往往因病返贫,但是在以前的时候,因病返贫的家庭是不能够领取到低保的,而如今低保改动之后,除了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病症的家庭可以领取低保之外,不能单独立户的严重病患,或者是因为事故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都是可以向政府进行申请成为低保户,当然这其中也是包含了残疾贫困家庭和精神残疾贫困家庭。

三、因突发事故需临时救助的家庭

人生这条道路中,总是会容易出现很多的意外,而对于农民这群无权无钱的群众而言,更是最容易发生,所以因为突发事故,导致整个家庭陷入经济困难的地步,那么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能够向政府临时申请救助的,而且这一类家庭一次性临时补助金额也是提升到了1万元,所以对于那些出现了突发事故的农村家庭来说,不要放弃生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这样才能够帮助家庭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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