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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民主党派扶贫助学(辽宁省扶贫协会是政府机构吗)

2022-09-26 05:10:20助学扶贫2

1.辽宁省扶贫协会是政府机构吗

是一家集品牌策划、短视频商业化、直播商业化、艺人经纪、网红孵化、电商直播为一体的,具有全产业链条孵化、策划能力的mcn机构。

合作平台包括抖音、 YY、 快手、 淘宝、 微博、 B站、 虎牙等。稳定位列抖音全国MCN机构排行榜11名,是抖音文娱工会S级工会、辽宁省扶贫协会理事单位、辽宁省网络文化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

2.辽宁省扶贫协会电话

从辽宁省扶贫办获悉,2012年辽宁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7256万元,累计发放小额信贷扶贫贷款4.2亿元。到户扶贫覆盖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74.3万人,培训贫困劳动力60695人,移民扶贫3733户,省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农户56.5万户,全年实际减贫人口131.1万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02%。全省“128万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3.辽宁帮扶城市

辽宁对失独家庭有五项帮扶政策,其中有经济援助、保障性住房优先安排、城乡医疗、养老金保障、生殖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如果夫妻只有一个孩子,并且独生的子女发生意外而造成伤残或者死亡的,辽宁地区是年满49周岁的失独夫妻,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

除此之外辽宁对于失独家庭还会一次性补贴3万元,不同的地方一些单独的政策,例如上海的补助金政策是一次性补助金是5000-8000元,陕西是对年满60周岁的城乡失独夫妻人均月补贴每月到1000元,而且还可以享受免费的养老服务。

4.辽宁省扶贫协会副会长

单位证件号码是指单位注册的法人资格证号码,如从人的身份证一样,按照上面的号码填即可。

5.辽宁省重点帮扶县

浙江省、辽宁省对口支援那曲地区

重庆市、天津市、四川省对口支援昌都地区

北京市、江苏省对口支援拉萨市

上海、山东、黑龙江、吉林对口支援日喀则地区

湖南、湖北、安徽对口支援山南地

广东省、福建省对口支援林芝地区

河北省、陕西省对口支援阿里地区

6.辽宁省扶贫办更名

第一百:百名专家进企业。党员示范专家讲师团,深入企业调研座谈,面对面交流、点对点辅导,开展量身定制的政策答疑;征集意见建议,解决意见。

第二百:百名骨干上讲堂。开展实地培训、实施个性辅导,全力构建“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

第三百:百名青年到社区。因地制宜组建“党员志愿服务团队”,积极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以“郭明义爱心团队”,组织税务志愿者进社区、进园区、进村镇,打造社保缴费便民流通服务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传递爱心、奉献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百:百名干部下乡村。辽宁省各级部门积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切实将“扶贫点”变成党史学习教育的“宣传点”、为民办实事的“落脚点”。自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全系统先后组织干部开展扶贫工作。切实起到了扶贫帮困送温暖、精准扶贫暖人心的作用。建立“支部牵头+能人带动+村民参与”的产业帮扶模式。

第五百:百名领导走基层。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察实情、办实事,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7.辽宁省扶贫协会地址

辽宁省2020年驻村没有轮换。2021年根据中共中央扶贫办下发通知,辽宁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最新文件精神,向全省1790个脱贫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一般由原对口帮扶单位选派。向集体经济薄弱村、创建美丽宜居村等乡村振兴任务重和党组织软弱涣散的4756个村选派第一书记共计划选派10126人。2021年8月上旬开始,下旬前完成,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同步进行。

8.辽宁帮扶省份

湖北省慈善总会


河北省扶贫办


山西省扶贫办


内蒙古扶贫办


辽宁省扶贫办


黑龙江扶贫办


江苏省扶贫办


浙江省扶贫办


安徽省扶贫办


江西省扶贫办


山东省扶贫办


河南省扶贫办


湖北省扶贫办


湖南省扶贫办


广东省扶贫办


广西扶贫办


海南省扶贫办


重庆市扶贫办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


贵州省扶贫办


云南省扶贫办


陕西省扶贫办


甘肃省扶贫办


青海省扶贫办


宁夏扶贫办


新疆扶贫办


山西科技扶贫中心


河南省慈善总会


吉林省慈善总会


福建省慈善总会


重庆市慈善总会


陕西省慈善协会


北京市慈善协会


天津市慈善协会


9.辽宁省扶贫政策

从辽宁省扶贫办获悉,2012年辽宁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7256万元,累计发放小额信贷扶贫贷款4.2亿元。到户扶贫覆盖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74.3万人,培训贫困劳动力60695人,移民扶贫3733户,省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农户56.5万户,全年实际减贫人口131.1万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02%。全省“128万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10.辽宁省扶贫成员名单

辽宁省农村低保家庭脱贫,可继续享受低保救助1年

11月22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要完善农村低保渐退制度,农村低保家庭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现脱贫的,视其脱贫稳定情况,可以继续给予不超过1年的低保救助。各市要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影响基本生活。按《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将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账比对,逐户核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辽宁省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6]12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70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省国家扶贫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战略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对象、标准、管理衔接为重点,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应扶尽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帮助其脱贫增收;坚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坚持动态管理,健全低保和扶贫对象准入和退出标准、程序、核查方法,实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坚持信息共享,建立跨部门沟通机制,及时共享农村低保、扶贫开发及其相关信息。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政策衔接。在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按规定发低保金,对其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对象给予分类施保。(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残联)

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扶贫办、省民政厅)

对返贫的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相应纳入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各市要尽快试点开展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贫困人口参加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并按规定发放补贴金。各市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扩大两项补贴对象范围,提高补贴水平。(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二)加强对象衔接。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要密切配合,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在对象认定上的衔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认定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刚性支出因素的综合指标体系,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家庭。到2017年底,各市至少要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在综合各地区试点做法基础上,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统计局、省农委、省残联)

完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明确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范围、核算内容和计算方法。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现就业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根据其就业方式,合理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具体由各市确定。“十三五”期间,在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认定时,中央确定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各地区要在乡(镇、街道)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统一受理、统一核查、统一评议、统一公示机制。(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

完善农村低保渐退制度,农村低保家庭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现脱贫的,视其脱贫稳定情况,可以继续给予不超过1年的低保救助。(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三)加强标准衔接。加大低保标准调整省级统筹力度,确保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统计局)

各市要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科学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十三五”期间,各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每年增长幅度原则上不低于国家的增长幅度,始终保持各地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动态变化后的国家扶贫标准。各地区农村低保标准调整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各市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影响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四)加强管理衔接。各地区要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动态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村(居)民委员会,区分对象类别,定期、不定期开展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动态核查,并及时将变化情况上报县级民政、扶贫部门。(责任单位:各市政府)加强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新申办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要全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已经在册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核。(牵头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快健全低保信息系统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两个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县级民政部门要将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提供给同级扶贫部门;县级扶贫部门要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和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名单、脱贫家庭人均收入等情况提供给同级民政部门。县级残联要与民政、扶贫等部门加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相关信息沟通。县级民政、扶贫部门要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更新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各市政府)

各地区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方式、程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在其居住地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依托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区民政、扶贫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衔接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行动措施,确保衔接工作落到实处。2017年3月底前,各市民政、扶贫部门要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备案。(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二)落实部门责任。民政部门牵头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扶贫部门落实扶贫开发政策,配合做好衔接工作;农村工作部门综合指导衔接政策设计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贫困监测,及时提供调整低保标准、扶贫标准所需的相关数据;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查残疾人情况,配合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残疾人的重点帮扶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进行工作会商,协同推进衔接工作有效落实。(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各市政府)

(三)加强资金统筹。各地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安排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省对各市社会救助补助资金,重点向救助任务重、地方财政困难、资金利用率高、工作绩效突出的地区倾斜。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各市政府)

(四)开展摸底调查。2016年12月底前,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要在前期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开展的“百日核查行动”基础上,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账比对,逐户核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掌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数据,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情况,为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奠定基础。各市摸底调查情况于2016年12月底前报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五)提高工作能力。各地区要继续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按照乡镇政府不少于2人、街道办事处不少于4人配齐配强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相对固定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和管理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农村低保服务。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在落实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中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六)强化监督问责。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分别纳入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一个地区低保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因素。加大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省有关部门要组织联合督查。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工作约束力和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衔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各市政府)

11.哪个省帮扶辽宁

2021年养牛有哪些补贴?

1、基础母牛产能补贴

针对基础母牛(自繁自养的的养殖户),给予1000-2500元的补贴标准。前提必须达到当地政策要求的基础补贴条件。

2、养牛场建设补贴

主要针对的是养牛标准化示范场补贴,对于达到一定规模,且设施、环境等方面符合要求的养殖场即可申请。一般中小养殖场每年补贴有5-20万,中大养殖场为20-50万,大型养殖场为30-80万。

3、种牛引种及冻精补贴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对于种牛引种也是有补贴的,据悉最高补贴3000元。还有就是冻精补贴,一般要求到指定的畜牧部门购买冻精剂才可获得,每剂补贴5-20元左右。

4、保种补贴

不少地方为了保护当地独有的品种,当地有关部门都会设立专项补贴,比如说山东的鲁西黄牛,当地会有特殊的养殖保种补贴。

5、贫困户购牛补贴

对西南、西北地区或者贫困山区,购牛补贴金额一般在每头1000到5000元左右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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