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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助学申请书怎么写(扶困助学申请怎么写)

2022-09-24 11:55:24助学扶贫2

1.扶困助学申请怎么写

驻马店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申请采取分头申报、集中评审、统一公示、统一发放的原则,即市总工会受理市直单位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申请,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总工会受理本辖区内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的申请;团市委负责受理全市贫困学生申请,市妇联受理全市贫困女学生申请,市残联负责全市贫困大专及以上残疾人大学生申请。其他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或残疾人学生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资助。

经济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1.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在享的驻马店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乡特困供养家庭;

2.经当地扶贫部门认定的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家庭;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单亲(离异双方有抚养能力的除外)、事实单亲家庭;经当地残联认定的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家庭;

3.纳入市困难职工帮扶对象范围(含全国级、地方级档案)的经济困难家庭;

4.因突发性灾祸、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以及其他原因致困的家庭。

扶困助学专项资金帮扶对象认定标准

持有本市户口,或非本市户口但符合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同时提供近期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市缴纳养老金证明或提供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本市纳税证明的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且为本市学籍,当年被中招、高招录取的经济困难家庭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生。按照规定国家免除学费和已接受其他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本扶困助学专项资金。

申请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地政府或家长所在单位及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符合上述规定的有效证明(具体材料由各受理单位根据本单位核定困难标准而定);

3.办公室汇总提交市扶困助学委员会,统一评审确定受助对象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取消受助资格。

2.扶困助学申请怎么写模板

陈凤霞

陈凤霞,江门市礼乐新创村人,1971年7月出生,1990年毕业于江门职业高级中学。1999年,创办起清新县凤霞中学并任校长。

2001年,被中国国际志愿者协会推荐为“中国志愿者形象大使”。

基本信息

中文名陈凤霞性别女出生日期1971年7月

人物经历

陈凤霞

1990年毕业于江门职业高级中学。

1991年9月,资助清远市清新县白湾镇北安小学两名贫困学生学习,投身扶困助学“希望工程”。

1993年,自愿到清远市清新县白湾镇希望学校当代课教师。同年末,响应共青团中央主办的“扶贫助学接力行动”,作为广东省代表成员参与全国志愿者报告团在各地巡回报告。

1995年,调省民政厅工作,带职在华南师范大学进修英语。

1999年,在政府部门支持下,争取实业界热心人士捐助,创办起清新县凤霞中学并任校长,宗旨为贫困而优秀的学生提供学位与经济援助。

2001年被中国国际志愿者协会推荐为“中国志愿者形象大使” 。

3.扶贫助学金申请怎么写

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首先需要明确,对于申请助学金的学生来说,通常应当如实申报家里的经济状况,并出具相关证明方可。你家里没房没车,一方面这是你的家庭实际状况,另一方面也可以一定程度上说明你的家庭经济困难。

4.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怎么写

1. 什么是国家助学金?

答: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助学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2. 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

答: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3.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和比例是多少?

答:国家助学金的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可以设定为2-3档。全国每年获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全国高校在校学生总数的20%。

4.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生、预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贫困生助学申请怎么写

助学金申请书可以有以下内容组成

第一:个人基本情况。主要是说一些个人基本的信息。比如名字,年龄,所在班级。还有就是什么时候入学,成绩怎么样等等内容

第二:申请理由,主要写为什么申请,比如可以说成绩优秀但家庭贫困等

第三:展望:主要说申请成功后如何继续努力学习等内容

6.助学贫困申请书怎么写

我是来⾃x班的学⽣xx,由于家庭⽐较困难,所以想学校提出申请助学⾦。我家住在⼀个⼩村庄⾥,家⾥有x⼝⼈,家中的劳动⼒只有⽗亲和母亲,可是他们⼀直有病在⾝。因为没有⽂化,没有本钱,只好坐苦⼯和短⼯为⽣,⼗⼏年来⼀直过着贫困的⽣活。

  在学习上,本⼈在校期间品⾏成绩良好,遵纪守法,⽆违法违纪⾏为,诚实守信,做事遵守承诺。在⽣活上,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所以⽣活俭朴,勤俭节约。加⼊能够获得助学⾦,我将在今后的学习中投⼊更多的精⼒,来努⼒完成学业,争取优秀毕业,为班级和学校争光。通过⾃⼰的不断努⼒和不断汲取知识和⽅法为将来打好基础。为今后的学业做准备。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7.助学资助贫困大学生申请怎么写

尽量填合理一点,月收入3000以下,人年均收入,2000左右。根据实际情况,稍微降低一点就行。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8.扶困助学申请怎么写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在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15,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设有三个校区:仙林校区、汉中门校区和泰州校区。仙林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汉中门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82号;泰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匡时路6号。具体专业学习地点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学校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建于1954年,是全国建校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学校坚持以中医药为主体、中西医结合、多学科支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开设专业涉及医、管、理、工、经、文6个学科门类。

  第五条 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校学位证书;符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颁发合作学校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规定,报考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划定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依据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江苏省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江苏省以外地区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七条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第十八条 学校是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的拥有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权的院校之一,对参加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并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学校综合评价志愿,方可享受优录政策。综合评价考生录取按《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全日制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视力残疾班)招生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和学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协作计划、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和学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已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辅以学生成绩,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通知》(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在当期建设期间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10%(具体以上级部门批复的标准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国内学习阶段22000元/生/学年(基准标准),上浮比例不超过20%,学生赴国外学习,其费用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具体标准见学校每年收费公示。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按不同住宿条件每生每学年人民币500-1500元(《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具体标准见学校每年收费公示。

  第二十六条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基本帮困渠道,以设立多种奖、助学金为有效帮困激励方式,以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扶困助学体系,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邮政编码: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5811852

  招生传真:025-85811161

  电子信箱:zsb@njucm.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5811025

  招生监督邮箱:jiwei@njucm.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njucm.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南京中医药大学负责解释。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1年4月

9.助学贷款的贫困申请怎么写

尊敬的校领导; 你们好,我是xx临床四班的xxx同学。

在国家教育部及校领导的关心下,使得我们学校贫困的辛辛学子的生及学业得到了保障,我也是其中之一。我在这儿发自内心的说声感谢教育部及学校的领导以及班主任老师,因为在上次我生活最困难的时候我得到了教育部及校领导给述我的生活补助,我从生活的困境中相应的得到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我是一个来自xxx的贫苦山区。家有7口人,父母长年生病,家庭的生活一直都很紧张,因为我的上学和父母的生病家庭的生活保障就更是雪上加霜。在有一个学期的生活补助金即将到来之时,我想申请 在次能够获得教育部及校领导拨下的补助金,在我的生活上得一帮助以及我的家庭生活上减少我哥一个人的负担。谢谢

10.扶困助学申请表怎么填写

爱心助学社是以学生为主而组建的,面向学校和社会进行各类人文爱心、助学扶困公益活动的非盈利性学生机构。

爱心助学社的主要工作是不定期组织在校学生进行公益活动,并大力协助学校助贷中心完成各项奖、助、贷的工作。

11.扶困助学申请怎么写的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 Minzu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一)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为4902人,其中本科生453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372人。

(二)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具体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民族人口数量、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请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四)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不超过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以及末位同分等问题。

(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新疆招收普通类考生;贵州省铜仁市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贵州省招收考生。具体要求以当地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为准。被录取的订单定向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当地相应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到订单定向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当地负责就业安置。

(六)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武陵山片区(贵州省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籍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七)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录取原则

(一)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各民族考生,本科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具体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二)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同一名考生的所有加分项目,只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三)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2.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B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3.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1)浙江省、山东省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

(2)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

4.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6.进档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同分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1)分文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2)不分文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7.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9.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主干专业课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慎报。

10.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

11.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设计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成绩折算方式和投档规则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按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5)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文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为所在省艺术类考生,考生须分别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测试,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贵州省、甘肃省、山西省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统考(联考)合格证,辽宁省、山东省考生需取得多校联考合格证。

(2)合格线划定。

贵州省、甘肃省、山西省,使用该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

辽宁省、山东省,采用多校联考,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统一组织专业测试,校考成绩共享,合格线划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专业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4)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综合分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省,艺术文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省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四、招生专业设置和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人•年)

1

020101

经济学

4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000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3

030101

法学

4

文史/理工

法学

4000

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文史

文学

3200

5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

文史/理工

文学

3500

6

050201

英语

4

文史/理工

文学

4800

7

050207

日语

4

文史/理工

文学

4800

8

050209

朝鲜语

4

文史/理工

文学

4800

9

050301

新闻学

4

文史/理工

文学

4200

10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理工

理学

4000

11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工

理学

4200

12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工

工学

4000

13

071002

生物技术

4

理工

理学

4200

14

071201

统计学

4

理工

理学

4200

15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0205

工业设计

4

理工

工学

4800

17

080207

车辆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理工

工学

4200

19

080412

功能材料

4

理工

工学

4200

20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1

080703

通信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2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3

080801

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4800

24

080803

机器人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902

软件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903

网络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理工

工学

4800

29

081001

土木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0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1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理工

工学

4000

32

081302

制药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3

082502

环境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2503

环境科学

4

理工

理学

4200

35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

理工

工学

4200

37

082801

建筑学

4

理工

工学

4800

38

082802

城乡规划

5

理工

工学

4800

39

083001

生物工程

4

理工

工学

4200

40

120103

工程管理

4

理工

管理学

4200

41

120201

工商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000

42

120202

市场营销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3

120203

会计学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000

44

120204

财务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5

120205

国际商务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6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7

120402

行政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000

48

120701

工业工程

4

理工

管理学

4200

49

120901

旅游管理

4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000

50

130310

动画

4

艺术文/

艺术理

艺术学

10000

5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文/

艺术理

艺术学

10000

52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术文/

艺术理

艺术学

10000

53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术文/

艺术理

艺术学

10000

54

130208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4

艺术文/

艺术理

艺术学

待定

55

少数民族预科班

1

文史/理工

3200

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最终依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文件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每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六人间1000元/生。

五、领导机构、监督及新生复查

(一)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辽宁省、山东省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一并提供体检自检表格(三甲级以上医院),如新生体检复查与体检自检表格不符,经查实,如存在隐瞒信息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毕业证、学位证

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助,社会捐资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资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首批38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一)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多种社会奖学金等。

(二)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定“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适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每年社会助学金根据实际情况发生。

(四)学费补偿、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和面向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执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传   真:0411-87656638

监督电话:0411-87531789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dlnu.edu.cn

招生信箱:zs@dlnu.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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