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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助残扶贫施爱助学(学校支教助学公益活动)

2022-09-19 07:35:18助学扶贫2

1.学校支教助学公益活动

1.指一项支援落后地区乡镇中小学校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也称扶贫支教。
2.中华支教与助学信息中心致力于号召人们通过参加NGO组织的支教等公益活动,来改善中国贫困地区教育现状。

3.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从1998年开始组建,1999年开始派遣,采取自愿报名、公开招募、定期轮换的“志愿加接力”方式,每年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中招募一定数量具备保送研究生资格、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国家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志愿服务,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扶贫服务。

2.助学支教志愿者服务队

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及其服务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青年志愿者组织是指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包括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其下属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站、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

本条例所称青年志愿者是指在青年志愿者协会登记,参加志愿服务的成员。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青年志愿服务是指青年志愿者组织或者青年志愿者自愿无偿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其他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行为。

第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鼓励和支持青年志愿服务行为,维护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具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依法登记为从事青年志愿服务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七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所在区域内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划、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第八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可设青年志愿者服务站、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集体负责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 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一) 年龄为十六周岁至三十五周岁;

(二) 身体健康;

(三) 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

(四)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者有效暂住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向青年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经青年志愿者协会同意,登记成为青年志愿者。

第十条 青年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 参加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各种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

(二) 请求青年志愿者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 对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四) 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五) 有困难时优先得到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 青年志愿者应当遵守协会的章程,完成青年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维护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二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第十三条 青年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扶贫济困、帮助助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等活动。

第十四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3.学校支教助学公益活动方案

忻州师范学院的支教是该校的办学特色。学校是2000年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学院,它以过去的忻州师专为基础合并了卫校,商校,师范,教育学院等多所学校。

建校后,针对学生能力参次不齐,而且当时忻州全市农村学校大量缺少教师的现状,提出了大三学生到农村支教的措施,既解决了农村学校教师短缺,又煅练了学生,一举两得。

4.教育助学公益活动

中国的支教,是指一项支援落后地区乡镇中小学校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华支教与助学信息中心致力于号召人们通过参加NGO组织的支教等公益活动,来改善中国贫困地区教育现状。

支教政策中有许多优惠措施,比如: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可提前定级,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等等。这吸引一大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将为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发挥较大的作用。

5.学校支教助学公益活动总结

主要是看个人意愿。

最短时间是半年,也就是一学期。如果决定下学期不继续支教的话,可以在当前所在学校完成期末考试后离开。

长期是一年。如果想要继续支教的话,要提前决定好并且向所在学校相关负责人报备,正常参加期末考试,学期总结会议等,新的学期按时返校报道即可。

6.支教 公益

支教证是作为你支教的凭证,对于在校大学生的评优评先,入党都有优势,对于就业也有一定的帮助也是锻炼自己的一个很好的机会。

支教是指: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毕业前的实习时间、或其他有知识有能力的志愿者去西部参加支教活动,或者应届毕业大学生毕业直接参加国家支持西部教育计划,到西部贫困地区的支援教育的行为。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7.支教助学公益活动有哪些

一、国家官方支教途径

(1)如果是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发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这个计划是从03年开始的。

(2)如果是应届毕业生,还可以参加由本省组织的志愿者支教活动,其实就是各个省仿照团中央的西部计划而在本省开展的支教活动。黑龙江和吉林好像都有,一般这样的信息在本省团省委的网页上都有,可以去看下。

(3)如果是应届毕业生还可以参加本校组织的研究生支教团活动,一般是支教回来后就读研,这个自己得向所在的系院咨询。

(4)如果是在职的,可以参加团中央的“扶贫接力计划”,一般是服务半年至两年,想要了解这方面更多的信息,可以向团中央咨询。

(5)如果有一定的条件,自己可以找个在西部的贫困学校来实现支教。

通常参加有组织的计划是要报名审核的。例如西部计划,个人通过体检和培训后即可上岗。另外,西部计划的项目办设在每个高校的团委。

二、非国家官方支教途径

由个人发起的自组织,也称为草根组织。

(1)、由需要老师的学校或知道某学校需要老师的人,自行在网上发帖,招募支教老师,提供一定补贴。

(2)、常年组织招募、培训、派遣到定向支持村小的社会团体。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每月补贴、教学支持。如好友营支教、大凉山起航公益助学、天使支教、吉林省青少年之家爱心学校。

(3)、依托大学社团发起的短期或假期项目,时间几天到一个月不等,重在体验生活。

8.支教助学志愿服务活动

(一)政策保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中办发〔2016〕7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考研加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志愿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 组织保障

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各高校项目办要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全国、省项目办今年继续对高校项目办进行年度考核。

四、资金保障

(一)志愿者生活补贴

1.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地方各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按照人社部[2009]42号文件要求,各地可参照当地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服务省为西部计划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并承担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3.为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4.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二)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在全国项目办拨款后,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各高校项目办。

五、地方项目

我省实施的山东计划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为共青团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享受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有关政策。

9.支教助学公益活动方案

脱离社会,能力不足。

措施:通过互联网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提高自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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