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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助学暖寒冬(开展扶贫助学)

2022-09-11 03:15:15助学扶贫2

1.开展扶贫助学

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

1.文化和旅游部不定期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2.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

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实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和保护方式、措施;

(三)负责实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四)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

(五)开展文化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评估、报告和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和成效。

4.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项目、文化遗产与人文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联性,依照确定的保护区域范围、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保护清单,制定落实保护办法和行动计划。

5.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保护当地居民权益,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持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的历史风貌。

6.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妥善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促进记录成果广泛利用和社会共享。

7.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托相关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组织或委托开展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

8.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测和保护绩效评估,制定落实分类保护政策措施,优先保护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不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实践能力,弘扬当代价值,促进发展振兴。

9.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关制度,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活动。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提高传承能力,增强传承后劲。

10.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应当建设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根据当地实际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馆,根据传习需要设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所或传习点。鼓励将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元素或符号运用在当地城乡规划和设施建设。

11.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挖掘区域内传统工艺项目资源,培养一批能工巧匠,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推动传统工艺振兴;组织开展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传统工艺相关技能培训,带动就业,精准助力区域内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12.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托区域内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开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休闲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

1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委托相关高等院校或机构,培养一批文化生态保护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文化生态保护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工作。

14.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应当纳入省市级当地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并作为重要评估指标。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中央财政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予以补贴。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15.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总体规划,每年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自评,将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和自评报告广泛征求区域内民众的意见,并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2.开展扶贫助学活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是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国教育事业能否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为此,党和政府逐步完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经过近五年的尝试,资助工作力度不断加强,资助范围不断扩大。相继出台了面向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并由各级资助部门逐层落实。

随着各项资助资金的落实到位,家庭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但资助过程中以及资助后的育人问题也相应提到了议事日程,应引起各级资助部门的高度重视。

3.开展扶贫助学 助力乡村振兴

1. 系百姓情谊,保一方平安

2. 为民排忧,心系百姓

3. 捐千金树万人,表爱心展风彩

4. 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5. 抢险救危,真情为民

6. 捐资助学,情深似海

7. 繁荣农村经济,造福广大农民

8. 情系百姓,恩重如山

9. 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

10. 为民解危,爱的奉献

4.开展扶贫助学捐款

建档立卡户就是精准扶贫户,国家及各级政府又一套比较完整的扶贫政策,教育扶贫就是精准扶贫的一种,各地有各地的政策规定,国家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对建档立卡户的上高校的补助也没有详细的规定。

首先,建档立卡户的子女考上高校政策,第一项政策就是上高校救助金2000元到5000元不等,每年都有,这些钱大多数来自于社会的捐献。

其次,第二项政策就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这笔款就是没有利息的钱,上几年大学贷款几年,每年可以贷款6000元到8000元不等,他的标准就是你的学费是多少,就贷给你多少,在校期间免利息,毕业以后计贷款利息,此款可以最长十三年还清。

第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大学生可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学费加住宿费,最高金额8000元;研究生以上学历可贷12000元。

最后,到了高校里有一种扶贫救助款,此款大约每年1500元到2500元不等,主要针对贫困地区出台的一项扶持政策,建档立卡户也是优先考虑的对象。

5.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是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国教育事业能否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为此,党和政府逐步完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经过近五年的尝试,资助工作力度不断加强,资助范围不断扩大。相继出台了面向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并由各级资助部门逐层落实。

随着各项资助资金的落实到位,家庭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但资助过程中以及资助后的育人问题也相应提到了议事日程,应引起各级资助部门的高度重视。

6.助学 扶贫

有补助的。

国家为了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大学,设立的有扶贫资金,其中有两项政策是针对大学生的,一个是雨露计划,另一个是金秋助学,具体申请的时候可以与村里的扶贫干部沟通,通过扶贫办进行名单上报,随后会有资金拨付。

7.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简报

第一服务企业共筑诚信,携手共建和谐社会,第二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高,第三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

第四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密达三江,第五诚信之本,创业之根,志成永久,志成腾飞,第六进展经济,改善民生,第七捐赞助学,情深似海。

8.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方案

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目标,根据《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现就开展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下简称“6·30”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深化理论研究


1-5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关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10周年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开展新阶段“6·30”活动专题理论研究,进一步分析探讨广东社会帮扶的内涵、特色和制度建设,结合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认真谋划新阶段“6·30”活动的重要使命、主要目标、努力方向,研究“6·30”活动在乡村振兴“产、学、研、育”上的重要作用,从助力解决贫困问题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转变的实践路径,形成制度性理论成果,开创“6·30”活动工作新格局。


三、宣传发动


(一)4-6月,以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为基础,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构建“6·30”活动新媒体宣传矩阵,全方位、多角度、成系列发布“6·30”活动实时动态消息,深度开展舆论宣传,讲好扶贫济困、乡村振兴新故事,让全社会更多了解、信任、参与“6·30”活动。


(二)4-6月,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优势媒体,深入宣传2021年“6·30”活动主题,着力塑造一批扶贫济困先进典型,集中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验成效,引导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地铁、公交等相关移动媒介作用,营造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三)4月下旬,召开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1年“6·30”活动工作任务,报请省委分管领导出席。


(四)4-6月,组织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成立“6·30”活动宣讲小组,进社团、进企业,点对点宣传“6·30”活动,通报“6·30”活动情况,发动企业积极参与“6·30”活动,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振兴“连片包镇”帮镇扶村行动。报请省领导带队走访部分重点企业,其他企业由省直相关部门、省级捐赠接收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往年捐赠情况组织走访。


(五)5月,向全省广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召开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行动。


(六)6月上旬,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通报2020年“6·30”活动情况,动员发动广大社会力量积极捐赠,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


(七)各级各单位按照“6·30”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实现全民参与。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赠项目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6月30日前,省直及中直驻粤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2.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6月份,广泛发动全省大、中、小学校和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学子献爱心”捐赠活动。


3.开展“拥政爱民献爱心”活动。6月份,向全省驻军发出倡议,创新“双拥”工作,开展扶贫济困捐赠活动,捐赠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我省贫困老兵和参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建设。


4.开展社区扶贫济困募捐行动。倡导广大社区居民参与“6·30”活动募捐行动,珠三角地区城市努力做到社区募捐全覆盖,其他地级市在有条件的城镇开展。


(二)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参与美丽乡村风貌提升、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等行动,支持整县整镇、多镇连片推进乡村振兴,鼓励支持一批大型企业“连片包镇”,重点支持我省老区苏区、民族地区(3县7乡)乡村振兴,确保一镇不少于一个企业帮扶,全面推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三)开展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


根据《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对2020年在“6·30”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授予红棉杯金、银、铜奖,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上公告。鼓励各地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表扬活动。


(四)隆重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启动仪式。


6月30日,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启动仪式,为2020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获得者颁奖,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现场认捐。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帮镇兴村”行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力量。并以展板、数字媒体的形式,全面展现广东人乐善好施、热心公益的良好形象。会前省主要领导接见捐赠1000万元以上爱心企业代表和爱心人士。


(五)开展“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


7-10月份,发挥互联网+消费帮扶平台作用,推出“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推动消费帮扶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五、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2021年“6·30”活动,是我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活动,全省各级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总结历年活动成效经验,在活动内容与形式上要坚持守正创新,将活动成效推向新的高度,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从今年起,“6·30”活动将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开展。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全面加强市、县“6·30”活动办、捐赠资金接收单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属性、定位、职能,强化服务指导工作。各捐赠接收单位涉及“6·30”活动的工作要对同级“6·30”活动办负责,按照“6·30”活动相关规定,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捐赠财产管理。


各级要积极配合省“6·30”活动办建设建好“6·30”活动社会捐赠服务平台相关工作。为适应新阶段“6·30”活动的开展,省拟组织修订《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等制度文件,为新阶段“6·30”活动提供制度依据。新文件印发后,各级要及时组织学习,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并落地落实。要全面推广使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历年捐赠统计信息,确保“6·30”活动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化、信息化、系统化。要进一步规范开展“6·30”活动捐赠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落实“6·30”活动捐赠资金的审计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2021年“6·30”活动情况,于7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6·30”活动办邮箱fpjkr630@163.com,联系电话:020-37289071。

9.扶贫助学项目

建档立卡户就是精准扶贫户,国家及各级政府又一套比较完整的扶贫政策,教育扶贫就是精准扶贫的一种,各地有各地的政策规定,国家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对建档立卡户的上高校的补助也没有详细的规定。

首先,建档立卡户的子女考上高校政策,第一项政策就是上高校救助金2000元到5000元不等,每年都有,这些钱大多数来自于社会的捐献。

其次,第二项政策就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这笔款就是没有利息的钱,上几年大学贷款几年,每年可以贷款6000元到8000元不等,他的标准就是你的学费是多少,就贷给你多少,在校期间免利息,毕业以后计贷款利息,此款可以最长十三年还清。

第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大学生可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学费加住宿费,最高金额8000元;研究生以上学历可贷12000元。

最后,到了高校里有一种扶贫救助款,此款大约每年1500元到2500元不等,主要针对贫困地区出台的一项扶持政策,建档立卡户也是优先考虑的对象。

10.开展扶贫助学座谈会

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目标,根据《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现就开展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下简称“6·30”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深化理论研究


1-5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关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10周年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开展新阶段“6·30”活动专题理论研究,进一步分析探讨广东社会帮扶的内涵、特色和制度建设,结合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认真谋划新阶段“6·30”活动的重要使命、主要目标、努力方向,研究“6·30”活动在乡村振兴“产、学、研、育”上的重要作用,从助力解决贫困问题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转变的实践路径,形成制度性理论成果,开创“6·30”活动工作新格局。


三、宣传发动


(一)4-6月,以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为基础,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构建“6·30”活动新媒体宣传矩阵,全方位、多角度、成系列发布“6·30”活动实时动态消息,深度开展舆论宣传,讲好扶贫济困、乡村振兴新故事,让全社会更多了解、信任、参与“6·30”活动。


(二)4-6月,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优势媒体,深入宣传2021年“6·30”活动主题,着力塑造一批扶贫济困先进典型,集中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验成效,引导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地铁、公交等相关移动媒介作用,营造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三)4月下旬,召开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1年“6·30”活动工作任务,报请省委分管领导出席。


(四)4-6月,组织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成立“6·30”活动宣讲小组,进社团、进企业,点对点宣传“6·30”活动,通报“6·30”活动情况,发动企业积极参与“6·30”活动,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振兴“连片包镇”帮镇扶村行动。报请省领导带队走访部分重点企业,其他企业由省直相关部门、省级捐赠接收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往年捐赠情况组织走访。


(五)5月,向全省广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召开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行动。


(六)6月上旬,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通报2020年“6·30”活动情况,动员发动广大社会力量积极捐赠,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


(七)各级各单位按照“6·30”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实现全民参与。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赠项目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6月30日前,省直及中直驻粤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2.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6月份,广泛发动全省大、中、小学校和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学子献爱心”捐赠活动。


3.开展“拥政爱民献爱心”活动。6月份,向全省驻军发出倡议,创新“双拥”工作,开展扶贫济困捐赠活动,捐赠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我省贫困老兵和参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建设。


4.开展社区扶贫济困募捐行动。倡导广大社区居民参与“6·30”活动募捐行动,珠三角地区城市努力做到社区募捐全覆盖,其他地级市在有条件的城镇开展。


(二)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参与美丽乡村风貌提升、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等行动,支持整县整镇、多镇连片推进乡村振兴,鼓励支持一批大型企业“连片包镇”,重点支持我省老区苏区、民族地区(3县7乡)乡村振兴,确保一镇不少于一个企业帮扶,全面推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三)开展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


根据《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对2020年在“6·30”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授予红棉杯金、银、铜奖,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上公告。鼓励各地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表扬活动。


(四)隆重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启动仪式。


6月30日,举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启动仪式,为2020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获得者颁奖,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现场认捐。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帮镇兴村”行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力量。并以展板、数字媒体的形式,全面展现广东人乐善好施、热心公益的良好形象。会前省主要领导接见捐赠1000万元以上爱心企业代表和爱心人士。


(五)开展“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


7-10月份,发挥互联网+消费帮扶平台作用,推出“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推动消费帮扶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五、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2021年“6·30”活动,是我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活动,全省各级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总结历年活动成效经验,在活动内容与形式上要坚持守正创新,将活动成效推向新的高度,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从今年起,“6·30”活动将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开展。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全面加强市、县“6·30”活动办、捐赠资金接收单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属性、定位、职能,强化服务指导工作。各捐赠接收单位涉及“6·30”活动的工作要对同级“6·30”活动办负责,按照“6·30”活动相关规定,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捐赠财产管理。


各级要积极配合省“6·30”活动办建设建好“6·30”活动社会捐赠服务平台相关工作。为适应新阶段“6·30”活动的开展,省拟组织修订《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暂行)》等制度文件,为新阶段“6·30”活动提供制度依据。新文件印发后,各级要及时组织学习,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并落地落实。要全面推广使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历年捐赠统计信息,确保“6·30”活动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化、信息化、系统化。要进一步规范开展“6·30”活动捐赠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落实“6·30”活动捐赠资金的审计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2021年“6·30”活动情况,于7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6·30”活动办邮箱fpjkr630@163.com,联系电话:020-37289071。

11.扶贫助学工作

扶贫助学可以让一些孩子得到教育的滋润,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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