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助学扶贫 > 正文内容

扶贫助学慈善方案(贫困助学方案)

2022-09-08 06:40:16助学扶贫2

1.贫困助学方案

1、教育补助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贫困地区教育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只要西部地区有农村档案馆和持卡儿童,可获得不低于每年3000元。东南地区,每年扶贫资金不少于1000元。同时,幼儿园每年补助1000元。小学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年可领取1000元生活费。高等教育学生每年可享受2000元学费补贴和2000元生活费。

2、产业扶持资金

政府鼓励发展农村产业脱贫,对农村建卡贫困户启动产业扶持资金。根据政策,每个文件和持卡人为4000元。当然,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同地区的人数也不同。部分地区发放3年期5万元无息贷款。只要行业符合条件,这些补贴就会立即发放。一般来说,贷款需要农民在3年后偿还。

3、搬迁扶贫补助

对于偏远山区的农民,国家将其转移到当地建立的集中社区。但建档立卡的农民可优先搬迁,参与搬迁的农民可得到高额补贴。在一些农村地区,每人搬迁可以拿到2.5万元的补贴,大部分家庭可以拿到10万元左右的补贴。

4、医疗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缴费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补助,属于全额补助。此外,对有挂号就医的贫困户也有优惠政策。据悉,村镇门诊报销一般医疗费用全部报销,乡镇卫生院报销90%以上。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不需要押金,后期可以进行治疗偿还等。

建档立卡电子版证明在哪儿弄

就目前大部分省而言,没办法证明,必须要去当地负责人那里。他们有个系统,可以查看建档立卡的信息,而你问这些证明可能你要评助学金。

1.给你家里打电话,有个建档立卡的明白卡,或者是建档立卡手册,原件邮寄来。

2.让家里联系你们那里的负责人,让他上系统给你截个图发给你,学校需要备份。

3.一般评定助学金要到十一,所以时间充足,尤其是建档立卡户,因为学校不敢不给你,(后期当地需要收到学校的发助学金的证明)所以即便你的材料给的晚了,学校也不敢怎么滴。而且很有可能(最好还是不要这样赌),学校后期会收到整个省里在你学校建档立卡的名单。完全不用担心。

建档立卡的

2.学校贫困生助学补助方案

一、国家对贫困生补助条件

  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二、贫困生的审核办法

  1、班级成立贫困生考核小组,成员5-7人(视班级人数多少而定),由本班里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班干部及多数同学认可的普通(非贫困生)同学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做到看问题客观,办事公平、公正,忌感情用事;

  2、贫困生考核小组对申请贫困生的学生进行调查,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充分征求同寝室同学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查询"金龙卡"消费情况予以确认;

  3、调查结果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综合衡量,进行初审后报学院审核。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定为贫困生

  1、金龙卡"消费过高或消费明显不足,但经常在外大额就餐(酗酒、大吃大喝)、吸烟者;

  2、已有电脑、手机的同学;如确有特殊需要的,要报学院审批,方可区别对待,但在受资助时同等条件下无电脑的优先考虑;(专业成绩突出作为奖品获得的除外)

  3、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的;(如穿名牌服装、佩戴贵重金银首饰、使用高档化妆品、经常进出网吧、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服滋补品等)

  4、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计划外多子女家庭不能作为特殊照顾的理由,多胞胎除外;

  5、因家庭经商、办厂、建房、扩大生产规模而致贫。

  贫困生档案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可以申请。被列入贫困生的同学必须接受同学和教师们的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学生处设有投诉箱。欢迎同学们积极参预,举报或多提好的建议,被举报的同学若有不同意见也可到学生处申诉,共同做好帮困助学工作。

3.贫困生助学方案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省以下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中央确定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建立学费减免等制度。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要将普通高中资助工作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各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落实分担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要合理确定省内普通高中助学经费具体的分担办法,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区域内各级财政应当负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要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资助贫困学生的方案

(一)国家助学金按平均资助标准特别困难学生4300元/生/年、困难学生3300元/生/年、一般困难2300元/生/年发放,分两学期发放。建档立卡学生必须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4300元/生/年),优先资助“五大类”特困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申请困难认定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5.学校对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民政局根据国家政策对大学生采取补助方案,内容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1.当年参加高考,被国家计划内统招本、专科录取的贫困家庭子女(不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子***先照顾;
2.家庭特别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孤儿、少数民族家庭的学生;
3.必须是品学兼优、高中期间取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名次、无社会劣迹、热心公益事业的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
4.符合以上贫困条件,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都可以申请国家补助金。

6.贫困助学项目方案

资助方案和说明可以这样写,首先写资助方案和说明的主要内容,其次写实施资助方案的主要举措,最后写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

7.贫困助学方案怎么写

第二章 考评内容与方式

第四条 考评内容包括资助机构、制度建设与政策落实、宣传教育、育人成效、监督检查及配合工作以及附加考评六部分。

第五条 考评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工作检查等方式。审核材料主要包括考评材料和日常工作材料等。

第六条 考评指标及分值权重等将根据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资助工作重点调整等因素,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适当动态调整。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上级考评要求制订学校年度考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学院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工作。

第八条 各学院应按照本细则、认真对照《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试行)》及年度考评实施方案等其他相关考评要求,认真报送考评材料。

第四章 考评结果发布与应用

第九条 学校每年按照上级学生资助绩效奖励金额的5%提取经费,如果没有上级绩效奖励,学校每年安排20万元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奖励专项经费纳入学校预算。

第十条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分配学院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总成绩排名前70%的学院参与奖励分配。其中,在国家奖学金评定质量、贷款还款质量、全国资助育人活动成效、学费缴纳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率、社会资助力度、资助相关研究成果等指标累计成绩排名前30%的学院可评为优秀。按照相关学生工作干部15%评选优秀个人,并设上述单项工作突出表现奖若干名。

第十一条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考评结果并结合上一年度学校获得上级考评情况,制订年度考评绩效奖励分配方案,表彰优秀单位和个人,对不合格的学院及有关重点工作考评较差的学院限期整改。对于学生投诉,经核实系工作失误导致且负面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考核评优一票否决制。考评结果由学校以适当方式通报。

8.扶贫助学方案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9.贫困助学方案范文

学生资助是对家庭特别贫困或是家中突遇自然灾害的学生给予物资、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一般包括,一是学生资助的重要意义;

二是学生资助的指导思想;

三是学生资助的条件;

四是学生资助的时间;

五是学生资助的组织机构;

六是学生资助的步骤;

七是学生资助达到的效果;

八是学生资助的保障措施等等。

10.个人扶贫助学实施方案

  一、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

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 持有办园许可证的榆树市普惠性幼儿园中脱贫户家庭幼儿(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幼儿、从2020年秋季学期“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也纳入补助范围之内。

  资助标准:

  每生每月 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半个月以上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另外,国家在地方资助的基础上还进行奖补(资金不确定),按学期申报。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而失学和可能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学生,财政供养人员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资助范围,优先资助下列人员:

321.脱贫户家庭学生;2.低保家庭学生;3.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等。

资助标准:

  小学生:500元/人/学期;中学生: 625元/人/学期,学校按学期评选。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

  资助标准:

  小学生:250元/人/学期;中学生:312.5元/人/学期,学校按学期申报。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高中部。具有正式注册的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四、免除普通高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免除学杂费对象:

  免除普通高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国难学生(含非脱贫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免学杂费标准:

  省首批办好的重点高中每生每年900元,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年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 500元。

  五、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 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1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 2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采用中职卡的形式发放。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10%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资助标准:

  公办学校对享受免学费的学生不收取学费。其中一、二、三年级国家按照每生每年2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际收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部分由本级财政负担。

  民办学校一、二、三年级国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学校可收取免学费差额部分学费。

  六、低保家庭中小学学生营养午餐补贴

  资助对象:

  就读于榆树市公办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低保家庭的在校学生,学生户籍是榆树市或长春地区的,外省、其他外县市区不享受此项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

  小学生4元/天/人、 初中生5元/天/人、高中生6元/天/人。按法定的实际上学天数计算,资金到位后按月拨付。

  七、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

  低保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和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不能兼得。

  资助对象:

  1.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幼儿)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2.民办特殊教育学校(机构)在校学生(幼儿)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3.幼儿园(含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幼儿),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每日三餐:12元/日/人。

  2.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中等职业学校,走读生每日一餐: 8元/日/人,住宿生每日三餐:20元/日/人。

  3.每学年按195天计算,按学期申报。

  八、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有名额限制)

  资助范围及对象:

  参加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4.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标准及用途:

  吉林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吉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用及入学后的短期的生活费用,在所毕业高中申报。

  九、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学生资助政策(临时性地方政策)

  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低保家庭学生不能兼得

  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2021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规范长春市脱贫户家庭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幼儿)资助体系,坚决守住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资助对象、标准:

  对长春地区脱贫户家庭学生按照学前、义务教育段、高中、大学、中职分别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7200元助学补助。对就读于长春市属中职学校(含民办)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习相关费用。为就读于长春地区农村幼儿园的长春市低保家庭幼儿和就读于长春地区小学、初中、高中的长春地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

  入大学前是榆树户籍的学生,而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的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校在读的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八至九月份办理。

  贷款额度:

  全日制、专科学生最高每年可贷款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每年可贷款12000元。主要用于每学年在校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一、职业院校“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在户籍所在地的村申报)

  目标任务:

  “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是通过政策扶持,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孩子起码学会一项有用的技能,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扶持对象:

  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在脱贫过渡期内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实施雨露计划补助基础上,将补助范围扩展至农村建档立卡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扶持补助受益对象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建档立卡数据库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区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贫政策。

  申请的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学生父母原则上应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极特殊情况不是的,如父母双亡、服刑等原因,贫困学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也为扶持对象。

  2、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补助标准:

  脱贫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按学期申报。

11.贫困助学方案设计

2021秋季贫困生资助,申请材料要求50字,应该怎么写呢?

尊敬的学校领导:您们好!我是某某学院,某某班级的学生某某某。我们家一共6口人,上有70多岁的爷爷奶奶,下面还有一个在读高中的弟弟,由于母亲不能干重活儿,全家的经济负担都落在父亲一个人身上。为了帮父亲减轻家庭负担,也为了顺利的完成学业,特申请国家助学金,希望领导批准。

落款:某某某。

申请时间:2021年10月31日。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zxfp/43749.html